《廣東省第一批調整由中新廣州知識城管理委員會實施的省級管理許可權事項目錄》在2011.09.09由廣東省人民政府頒布。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廣東省第一批調整由中新廣州知識城管理委員會實施的省級管理許可權事項目錄
- 頒布單位:廣東省人民政府
- 頒布時間:2011.09.09
- 實施時間:2011.09.09
《廣東省第一批調整由中新廣州知識城管理委員會實施的省級管理許可權事項目錄》已經2011年8月2日廣東省人民政府第十一屆77次常務會議通過,現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二○一一年九月九日
一、下放實施的省級管理事項(16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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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實施機關│ 序號│ 事項名稱 │ 備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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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發展改革委│ 1 │ 省管許可權的企業投資項目核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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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 │ 省管許可權的外商投資項目核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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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3 │ 省管許可權的企業投資項目備案 │ 下放事項包括:涉及辦理進口 │
│ │ │ │ 設務免徵關稅確認手續的項目│
│ │ │ │ ;國產設備投資抵免企業新增│
│ │ │ │ 所得稅確認手續的技術改造項│
│ │ │ │ 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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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4 │ 依法必須招標的基建工程、特許經營項目的招標方式和招標範圍的│ │
│ │ │ 核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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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5 │ 省管許可權的地方政府投資項目審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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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6 │ 省民展改革委已下放到廣州市發展改革委的管理許可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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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省人力資源│ 7 │ 港資、澳資或者中外合資人力資源服務許可證 │ │
│ 社會保障廳│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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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國土資源廳│ 8 │ 省管許可權建設項目用地預審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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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省住房城鄉│ 9 │ 大中型建設工程初步設計審查 │ │
│ 建設廳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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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0 │ 建設項目的規劃選址意見書核發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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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省外經貿廳│ 11 │ 屬省級審批許可權的外商投資企業的契約、章程審批,以及已經下放│ │
│ │ │ 到各地級以上市、由各地級以上市外經貿部門實行合併辦理的1億 │ │
│ │ │ 美元以下鼓勵類、允許類個商投資(含增資)項目審批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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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2 │ 加工貿易業務審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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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省水利廳│ 13 │ 大型水利工程初步設計檔案審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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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省工商局│ 14 │ 外商投資企業登記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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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5 │ 企業冠省名登記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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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省監察廳│ 16 │ 標準內、編制內小汽車定編管理許可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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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委託實施的省級管理事項(4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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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實施機關 │ 序號│ 事項名稱 │ 備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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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省民展改革委 │ 1 │ 省管許可權的內資項目確認書核發 │ 進口設備各稅確認書仍由省政府統一管理,│
│ │ │ │ 海關依省政府出具的進口設備免稅確認書辦│
│ │ │ │ 理稅收減免,其餘日常管理項目委託知識城│
│ │ │ │ 管委會承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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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省財政廳 │ 2 │ 中外合作經營外國合作者先行回收投資審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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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省外經貿廳 │ 3 │ 外資項目確認核發 │ 外資項目確認仍由省政府統一出具,基余日│
│ │ │ │ 常管理項目委託知識城管委會承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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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省外國專家局 │ 4 │ 外國專家來華工作許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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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規章(類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