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省科學技術廳關於做好2012年度農業科技成果轉化資金項目驗收工作的通知》是2014年廣東省科學技術廳印發的一份檔案。
各有關地級以上市科技主管部門,省直有關部門,各有關單位:
按照有關管理辦法規定和中國農村技術開發中心《關於做好2012年度農業科技成果轉化資金項目驗收工作的通知》(國科農技字〔2014〕37號)的要求,我廳近期將組織2012年度立項的農業科技成果轉化資金項目驗收,請督促項目承擔單位按要求認真填報材料。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驗收內容
1、項目驗收依據《農業科技成果轉化資金項目契約書》中規定的各項指標內容,驗收評價的主要內容包括:契約計畫進度執行情況;項目資金到位與使用情況;成果的熟化程度、技術水平、技術指標及經濟指標完成情況;項目執行內所取得的效益等。
2、項目驗收數據的填報請登錄“農業科技成果轉化資金”網站,點擊右上角“管理平台”欄目,登錄後即可進入監理驗收填報系統,打開項目驗收材料文本按要求填報《農業科技成果轉化資金項目驗收表》。項目承擔單位登錄的用戶名和密碼請與廣東省創新基金管理中心聯繫。提交的書面驗收材料須在系統中列印,確保網上傳送的電子版驗收材料與上報的書面驗收材料、報表、數據一致。
二、驗收材料
項目承擔單位務必於2014年11月10日前完成《農業科技成果轉化資金項目驗收表》的填寫、附屬檔案材料掃描上傳等工作,並將網上電子數據提交,逾期系統將會自動關閉,同時將紙質材料(一式1份)送廣東省創新基金管理中心審核,紙質材料包括:
(一)《農業科技成果轉化資金項目驗收表》;
(二)《農業科技成果轉化資金項目執行情況總結報告》;
(三)《農業科技成果轉化資金項目契約書》(複印件);
(四)《農業科技成果轉化資金項目專項審計報告》(須有資質的會計師事務所出具);
(五)2013年度財務報表(資產負債表、損益表、現金流量表);
(六)營業執照副本複印件;
(七)國家轉化資金到位證明材料,如銀行進帳單等;
(八)轉化資金項目實施期間取得的各類成果的證明材料、鑑定報告、專利、檢測報告;已有產品或樣品的可附照片,項目產品的銷售契約、銷售發票等;
(九)其他材料,包括推廣、示範、套用證明材料等;
(十)《農業科技成果轉化資金項目成果簡介》(單獨裝訂,附充分體現項目成果的JPG格式數碼照片2張,要求每張照片1M以上)。
三、驗收時間
驗收材料通過審核後另行通知。
四、驗收方式
採用現場會議驗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