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省物價局關於稅控收款機價格問題的通知

《廣東省物價局關於稅控收款機價格問題的通知》是廣東省物價局於2001年7月6日印發的檔案。

【發布單位】81903
【發布文號】粵價[2001]155號
【發布日期】2001-07-06
【生效日期】2001-07-06
【失效日期】
【所屬類別】地方法規
【檔案來源】
廣東省物價局關於稅控收款機價格問題的通知
(二00一年七月六日粵價〔2001〕155號)
各市、縣(區)、自治縣物價局:
目前,各地稅務部門為了加強稅收征管工作,陸續在商業、娛樂業等行業推廣使用稅控收款機。為了規範稅控收款機構的價格行為,現就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一、稅控收款機人格管理許可權。省政府粵府〔2000〕39號文已明確規定稅控機構由省物價局審批。因此,各地稅務部門在推行使用各類型稅控收款機時(含省外產品),必須申請核定稅控收款機及其主要零部件和維修價格,由所在地物價部門初審後報省物價局審批。
二、經審核,深圳同方融達科技有限公司開發生產的稅控收款機,暫定最終到戶價格(含稅):TFRD-SK5D(大機)每台3800元;TFRD-SK5X(小機)每台2600元;TFRD-SK5W(微型機)每台1700元。試行中有何問題請及時向我局反映。
三、推廣使用稅控收款機要做好明碼標價工作。經銷商應免費提供諮詢、安裝、培訓等服務,並免費維修一年。保期期內更換零部件不另收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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