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省戒毒管理局

廣東省戒毒管理局

廣東省戒毒管理局簡介

廣東省戒毒管理局是省政府部門管理機構,副廳級建制,為省司法廳管理的行政機構,下屬單位36個,其中省直單位11個,市屬單位25個,主要職能是:貫徹執行中央和省有關強制隔離戒毒、戒毒康復和社區戒毒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指導、監督全省司法行政戒毒系統依法做好強制隔離戒毒、戒毒康復工作,指導、支持社區戒毒、社區康復工作。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廣東省戒毒管理局
機構簡介,主要職責,領導簡況,

機構簡介

“嘭!嘭!”在禮炮聲和熱烈的掌聲中,廣東省政法委副秘書長、禁毒辦主任陳少波與廣東省司法廳廳長陳偉雄等領導一起揭開了“廣東省戒毒管理局”牌子前的幕布。這是廣東省戒毒管理局在今天下午(2009年1月4日)正式掛牌成立的一幕。
參加儀式的廣東省勞教局局長施紅輝告知,廣東省戒毒管理局的成立是落實《禁毒法》,將勞教戒毒措施改為強制隔離戒毒措施,勞教機關成為強制隔離戒毒和戒毒康復工作職能部門。
施紅輝說,為了使強制隔離戒毒和戒毒康復工作依法、科學、嚴格、文明管理,參照法務部的做法,經廣東省編辦批准,在廣東省勞教局加掛“廣東省戒毒管理局”牌子。它的職能是負責司法行政系統強制隔離戒毒和戒毒康復場所的設定、布局、規劃工作,指導對強制隔離戒毒人員的管理、教育、警戒、習藝性勞動和生活衛生防疫等工作,監督管理司法行政系統強制隔離戒毒和戒毒康復場所的財務、裝備和資產管理等工作。
廣東省司法廳廳長陳偉雄在儀式上提出要求,希望廣東省戒毒管理局以強制隔離戒毒和戒毒康復工作為抓手,抓好戒毒模式研究,規範戒毒人員管理,完善戒毒康複流程,努力提高戒毒工作水平,建立起健全的戒毒工作機制,全面開創廣東省戒毒管理工作的新局面。
陳偉雄說,廣東省戒毒管理局的成立,標誌著在廣東深化司法行政體制改革的過程中,廣東省委省政府又賦予廣東司法行政工作新的使命和任務。
據了解,我國目前對外正式公布的吸毒人數已達54萬,而且流行趨勢還在上升,廣東是最早受害的毒品過境而導致吸毒上升的幾個沿海省份之一。因此,加大戒毒的力度刻不容緩。戒毒是禁毒中的重要一環,吸毒者一旦染上毒癮,脫毒已很難,而95%以上已脫毒者不出半年就又再吸,復吸率甚高。廣東省戒毒管理局的成立,將不斷完善和探索建立從脫毒、康復、預防和管理一整套科學的戒毒方法,推動戒毒防治對策的研究,讓更多的“癮君子”脫離毒魔。

主要職責

廣東省戒毒管理局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中央和省有關強制隔離戒毒、戒毒康復和社區戒毒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組織起草有關地方性法規、規章草案,擬訂有關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
二、提出本系統的強制隔離戒毒單位、戒毒康復單位的設定、布局方案並協調落實。
三、指導、監督本系統強制隔離戒毒人員的收治和調配。
四、指導、監督對本系統戒毒人單位的執法、所政管理、警戒、教育矯治、生產勞動、生活衛生、醫療康復、防疫、科技進步和信息化建設等工作,維護戒毒單位的安秩序和穩定。
五、指導、監督本系統戒毒康復工作,對社區戒毒、社區康復工作提供指導和支持。
六、指導監督本系統隊伍建設和思想政治工作,指導、監督、依法負責本系統警務管理,負責警務督察工作。
七、協助主管部門和有關地級以上市管理戒毒單位領導班子。
八、承辦省委、省政府和上級部門交辦的其他事項。
昨天,省政府印發《廣東省戒毒管理局主要職責內設機構和人員編制規定》,廣東省勞動教養工作管理局(廣東省戒毒管理局)更名為廣東省戒毒管理局,副廳級,為省司法廳管理的行政機構,取消勞動教養工作管理職責。
戒毒管理局將取消2項職責:取消勞動教養工作管理職責、根據職能轉變和機構改革要求需要取消的其他職責。另外增加2項的職責,包括對社區戒毒、社區康復工作提供指導和支持,指導、監督本系統科技進步、信息化建設、執法證據保全、運用大數據分析戒毒技術和網路的安全、管理、輿情監控處置。主要職責為8項,主要集中在戒毒工作指導監督等管理方面。根據職責,省戒毒管理局內設10個處(室)和政治部。省戒毒管理局機關政法專項編制100名。其中:局長1名、政委1名、副局長3名,紀委書記1名,政治部主任1名,正處級領導職數11名(含機關黨委專職副書記1名)、副處級領導職數20名。

領導簡況

張友生 司法廳黨委委員、局黨委書記、局長
梁世輝 局黨委委員、副局長
劉玉萍 局黨委委員、政治部主任
劉茂德 局黨委委員、紀委書記
呂玲局黨委委員、副局長
鄧時坤 局黨委委員、副局長
尹祝平 局副巡視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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