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省失業保險基金省級統籌經辦規程

《廣東省失業保險基金省級統籌經辦規程》於2022年7月1日起實施,有效期為5年。《經辦規程》創新了服務模式,省級統籌後,全部業務事項實現全省通辦。業務辦理待遇審核不超過5個工作日,鼓勵有條件的地市秒批秒辦。

發展歷史,內容解讀,

發展歷史

2022年6月27日,記者從廣東省人社廳官方網站獲悉,《廣東省失業保險基金省級統籌經辦規程》(下稱《經辦規程》)將於2022年7月1日起實施,有效期為5年。

內容解讀

《經辦規程》主要有三個方面的創新和突破:一是解決碎片化問題,實現失業保險經辦升級換代。在標準化建設方面,統一全省業務流程、業務規則、審核標準、待遇發放時間、辦理時限、申報材料,制定了統一的代繳職工基本醫療保險費辦法。在數位化轉型方面,利用全省系統統一、業務數據集中的優勢,加強縱向和橫向數據歸集,支撐業務精準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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