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省培育發展未來綠色低碳產業集群行動計畫

《廣東省培育發展未來綠色低碳產業集群行動計畫》是為了貫徹落實省委、省政府關於堅持製造業當家、高質量建設製造強省的具體部署,加快推進新型工業化,前瞻布局未來產業發展,建設具有較強國際競爭力的未來綠色低碳產業集群,制定的行動計畫。

2024年2月8日,廣東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等三部門印發《廣東省培育發展未來綠色低碳產業集群行動計畫》。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廣東省培育發展未來綠色低碳產業集群行動計畫
  • 頒布時間:2024年2月8日
  • 發布單位:廣東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等三部門
  • 文號:粵發改資環〔2024〕53號
發布信息,內容全文,

發布信息

廣東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廣東省科學技術廳 廣東省工業和信息化廳關於印發《廣東省培育發展未來綠色低碳產業集群行動計畫》的通知
粵發改資環〔2024〕53號
各地級以上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門、各直屬機構:
《廣東省培育發展未來綠色低碳產業集群行動計畫》已經省人民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結合實際抓好貫徹落實。
廣東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廣東省科學技術廳
廣東省工業和信息化廳
2024年2月8日

內容全文

為貫徹落實省委、省政府關於堅持製造業當家、高質量建設製造強省的具體部署,加快推進新型工業化,前瞻布局未來產業發展,建設具有較強國際競爭力的未來綠色低碳產業集群,制定本行動計畫。
一、工作目標
到2030年,聚焦綠色低碳需求、前沿技術驅動、未來高成長性和戰略支撐性的產業方向,布局一批重大(重點)科技創新項目,新增若干重大創新平台和工程技術研究中心,培育若干具有國際影響力的龍頭企業,形成具備較強國際競爭力的若干個千億元級未來綠色低碳產業集群。
到2035年,在技術進步、綠色競爭力、產業生態、全球化布局等方面取得實質性成效,形成低碳零碳負碳技術和場景創新共同驅動的產業集群,為實現碳中和目標奠定基礎。
——技術創新取得突破性進展。布局250個左右重大(重點)科技創新項目,新增15家左右重大創新平台,重點突破一批具有自主智慧財產權的關鍵技術和核心裝備,建設具有全球影響力的技術創新策源地。
——企業綠色競爭力大幅提升。培育10家左右“鏈主”企業、100家以上單項冠軍企業、1000家以上“專精特新”企業,增強關鍵技術自主創新“源動力”,構建產業上下游協同共享“朋友圈”,擴大綠色低碳品牌全球“影響力”。
——綠色低碳產業生態活力增強。打造一批數智賦能、創新需求驅動的新業態新模式,適應未來產業發展的體制機制持續完善,實現資金人才等全要素最佳化配置,形成融合創新、公平開放、充滿活力的產業“生態系統”。
——價值鏈全球化布局邁上新台階。深度融入全球綠色低碳創新網路,建設若干個國際產業合作平台,暢通內外資源要素雙向流動,形成“立足廣東、輻射全國、連通全球”的綠色低碳全球價值鏈。
二、重點任務
(一)構築科技創新“新高地”
積極利用國際國內創新資源,瞄準基礎研究、前沿技術、關鍵材料、精密工藝、系統集成等方面的全球技術發展趨勢和套用短板實施攻關。重點開展二氧化碳高值轉化利用、天然氣水合物、先進核能等領域基礎研究,重點突破低成本二氧化碳捕集利用與封存(CCUS)、大容量漂浮式海上風電、高性能儲能電池、高效光伏、低成本可再生能源制氫、生物質燃料等核心裝備技術,推進跨學科、跨領域交叉融合研究。加快中國(東莞)散裂中子源二期、強流重離子加速器、加速器驅動嬗變研究裝置、高重複頻率X射線自由電子雷射裝置、冷泉生態系統研究裝置、退役新能源器件循環利用研發平台等重大科技基礎設施建設,增強綠色低碳技術原始創新能力。支持國家級和省級創新平台建設,重點推動先進能源科學與技術廣東省實驗室、南方海洋科學與工程廣東省實驗室、材料科學與技術廣東省實驗室、光電材料與技術全國重點實驗室、核電安全技術與裝備全國重點實驗室等創新平台建設。發揮橫琴、前海、南沙、河套四大平台優勢,依託粵港澳大灣區國家技術創新中心、國家先進高分子材料產業創新中心、國家納米智造產業創新中心等,培育引進一批高水平技術創新研究院和重大創新平台。支持龍頭企業與上下游企業、高校、科研機構等組建產業創新聯合體,組建產業技術研究院等新型研發機構。加強檢驗檢測、試驗驗證、認證認可等產業技術基礎公共服務平台建設,推進覆蓋研究開發、中試驗證、場景套用等全鏈條的綜合性中試基地建設,加快重大科研基礎設施和大型科研儀器向社會開放共享。(省科技廳牽頭,省發展改革委、工業和信息化廳、自然資源廳、能源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二)布局未來產業“新風口”
立足廣東產業生態特點,聚焦更具前沿性、更具顛覆性、更具市場潛力的產業發展方向,著力打造以深遠海風電、新型儲能、高效光伏、氫能(氨、甲醇)、先進核能、CCUS、天然氣水合物等為重點的未來綠色低碳產業集群。推動建設一批與產業深度融合的科技企業加速器、孵化器、眾創空間等孵化載體,推進建設粵港澳大灣區綠色技術轉化平台,建設專利導航服務基地和智慧財產權運營中心,促進科技成果沿途轉化。加快建設港深莞、廣佛、澳珠創新極點和廣深港、廣珠澳科技創新走廊。重點布局以陽江、汕頭、揭陽、汕尾為引領的沿海經濟帶深遠海風電高端裝備製造集群,以廣州、深圳、佛山、東莞、中山、雲浮、潮州為引領的氫能“制儲輸用”全產業鏈,以惠州、湛江、汕尾為核心起步區的CCUS產業集群,以珠三角地區為核心的高效光伏關鍵裝備和原輔料產業基地。建設新型儲能製造業創新中心,前瞻布局多元化儲能領域,最佳化產業區域布局,促進新型儲能全產業鏈集聚化發展。依託國家和省內科研平台,推進先進核能、天然氣水合物產業布局和發展。(省發展改革委、科技廳、工業和信息化廳、自然資源廳、市場監管局、商務廳、能源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三)激發企業主體“新動能”
強化企業科技創新主體地位,引導科技型骨幹企業超前布局產業前沿技術和顛覆性技術,推動產業鏈上中下游、大中小微企業融通創新,做好關鍵領域的固鏈、強鏈、補鏈、融鏈,形成以企業為主體、市場為導向、產學研深度融合的創新體系。鼓勵企業承擔國家和省重大科技項目,支持企業建設製造業創新中心、產業創新中心、企業技術中心等各類創新平台,推動成立CCUS、海上風電等產學研用工程研究中心。引導企業協同開展研發、設計和製造,推動創新平台共建共享,構建產業集群專利池,“串珠成鏈”加速創新產品開發與疊代升級。加強高端人才引進和培育,鼓勵校企聯合建立多學科交叉、產學合作的技術研發和產業化人才培養體系。積極引進綠色低碳領域科技領軍企業,挖掘培育本地高成長性創新型企業,著力引導“專精特新”中小企業成長為國內領先的“小巨人”企業。圍繞海上風電、儲能、氫能、CCUS、天然氣水合物等重點領域,積極打造具有國際競爭力和影響力的自主創新品牌。(省發展改革委、科技廳、工業和信息化廳、自然資源廳、商務廳、市場監管局、能源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四)拓展融合發展“新場景”
推動跨界、跨行業、跨產業交叉融合和創新套用,發揮新業態新模式的牽引作用,以場景創新推動產業發展。加大首台(套)重大技術裝備、首批次重點綠色材料、首版次軟體的支持力度。推動高效光伏、大容量新型儲能、低成本可再生能源制氫、核電小堆等先進適用的綠色低碳技術與傳統產業的創新融合套用。拓展CCUS套用場景,推動與氫能、儲能、天然氣水合物等領域的集成發展。深入挖掘藍海潛能,拓寬波浪能、海流能、溫差能等海洋能與海上風電、光伏的互補融合套用,支撐海洋強省建設。推動“先進核能+氫能”“深遠海風電+海水制氫”“海上綜合能源島+海洋牧場+海底開採”“生物質再生+航空燃油”等綠色低碳產業深度融合。強化智慧型電網、虛擬電廠、光儲直柔等綜合套用示範,創新打造若干前沿技術套用和未來產業融合場景。推廣套用智慧型識別、無損檢測、先進拆解、高質利用等再製造共性關鍵技術,加快廢棄光伏組件、退役風機葉片等新興產業廢棄物的綜合循環利用。依託城市、園區、社區、企業等低碳試點,探索未來綠色低碳生產生活方式,推動未來綠色低碳技術套用場景示範。創新推廣契約能源管理、共享服務等模式,支持市場主體探索適應產業融合創新發展的新業態新模式。(省發展改革委、科技廳、工業和信息化廳、生態環境廳、能源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五)打造數智賦能“新引擎”
加快雲計算、大數據、物聯網、5G/6G、人工智慧、區塊鏈、數字孿生等新一代數智技術在綠色低碳產業的融合套用,促進產業各環節互聯互通、資源高效配置。支持開展集群數位化轉型試點,加快發展網路化協同、個性化定製、柔性供應鏈等新業態新模式。綜合套用智慧雲平台、智慧型充儲放網路、智慧型車聯網、虛擬電廠等創新解決方案,推動能量流與信息流深度融合,構築智慧城市、智慧交通、智慧園區、智慧型製造等綠色化智慧型化套用場景。支持集群建設綜合能源管理系統,實現更大範圍能效最佳化調控。加強科技儀器設備、作業系統和基礎軟體國產化攻堅,提升國產化替代水平和套用規模。構建數智治理新模式,培育數智賦能生態圈。支持智慧型電網和能源網際網路平台建設,推動能源供需全過程數位化升級,促進多能互補和“源網荷儲用”靈活互動,支撐新型能源體系建設。打造“測碳、算碳、觀碳、控碳”全鏈條數位化管理的“粵碳雲”平台,提升綠色低碳綜合治理及服務能力。(省發展改革委、科技廳、工業和信息化廳、住房城鄉建設廳、交通運輸廳、政務服務和數據管理局、能源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六)搭建全球合作“新平台”
促進國際國內創新資源要素雙向有序流動,鼓勵企業和科研機構深度融入、參與構建全球科技創新網路,支持有條件的企業牽頭成立國際性科技組織,充分利用全球科技成果、智力資源、數據資源和高端人才等創新資源要素。主動融入國際綠色貿易體系,探索推進碳排放權交易、綠電綠證交易、產品碳足跡評價和標識等市場機制與國際接軌。加大國際國內招商引資力度,舉辦國際性行業論壇和展會。支持企業積極開拓海外市場,擴大綠色低碳技術和裝備出口,深化國際產能合作,提升境外投資合作質量和水平,推動綠色低碳創新鏈產業鏈價值鏈全球化布局。深化粵港澳在綠色金融、人才培養和科技創新等領域的合作交流,聯動港澳構建開放型、創新型綠色低碳產業體系,加大多元化、多層次綠色金融產品和服務供給,建設粵港澳大灣區綠色發展示範區。加強與“一帶一路”和區域全面經濟夥伴關係協定(RCEP)國家和地區在綠色貿易規則、綠色低碳產業政策和綠色投資項目等方面的合作,建設若干國際創新合作平台和產業園區,探索國際產業合作新模式。(省發展改革委、科技廳、工業和信息化廳、商務廳、市場監管局、能源局,海關總署廣東分署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三、重點工程
(一)深遠海風電領航工程
推進新增省管海域風電場址建設,加快國管海域深遠海風電項目示範建設,著力打造全球領先的海上風電全產業鏈。加快深遠海漂浮式整機裝備研發,重點推進大容量、抗颱風、葉片可回收型漂浮式風機、風機基礎及先進錨泊系統的研發套用。提升海上柔性低頻輸電、柔性直流輸電技術,推動高壓動態海纜、長距離輸電等關鍵技術裝備創新套用。健全深遠海風電相關標準及檢測認證體系。整合創新資源,發揮廣東省海上風電大數據中心、先進能源科學與技術廣東省實驗室陽江分中心和汕尾分中心、國家能源海上風電裝備先進技術與套用重點實驗室等創新平台效能。強化龍頭企業帶動作用,推動風機主軸承、齒輪箱、動態海纜、柔直換流閥等關鍵零部件研發與製造,加快超大型鋼結構加工及運輸施工安裝成套裝備研發,推動深遠海風電施工船、運維母船等裝備製造,推動海上風電退役拆除、回收利用的施工技術與裝備研發,支持發展專業運維服務產業。圍繞廣州、深圳、中山等地區建設珠三角海上風電研發和總部基地,打造陽江海上風電全產業鏈基地,布局汕頭、揭陽、汕尾等海工、運維和整機組裝基地。支持海洋能綜合套用,加強波浪能關鍵技術攻關,探索漂浮式風機與海洋能耦合高效發電、溫差能、海流能等技術示範,提高海上綜合能源平台(裝置)的可靠性、安全性,探索建設深遠海風波互補能源系統與海洋牧場、海上監測預警、海底數據中心、海上光伏等協同開發的示範工程。(省能源局牽頭,省發展改革委、科技廳、工業和信息化廳、自然資源廳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二)新型儲能競先工程
促進多維度技術創新和多場景融合套用,著力提升新型儲能的能量密度、安全性和經濟性,將新型儲能產業打造成為具有全球競爭力的戰略性支柱產業。加快新一代儲能技術攻關和試點示範,突破固態電池界面電阻高、電導率低、穩定性不足等技術瓶頸,加強超級電容儲能高電壓電解液技術、低成本隔膜及活性炭技術的研發,開發高臨界電流密度、高臨界溫度和低成本的超導儲能超導帶材,探索新型水系電池、液態金屬電池、金屬空氣電池、重力儲能、氫儲能等其他新型儲能技術示範。提高新型錳基正極、矽基負極等材料性能,提升鋰電池容量極限和充放電速率。加強鈉離子電池正負極材料、電解液、隔膜等主輔材料的研究,推動核心材料及電芯規模化生產和套用。開展液流電池領域離子傳導膜、電堆、電解液工程化研製和示範套用。推進飛輪儲能關鍵設備製造及其在電力系統調頻和軌道交通能量回收的示範套用。加強壓縮空氣、壓縮二氧化碳等大容量、長時儲能技術集成最佳化研究和關鍵零部件製造,推動降低全周期使用成本,引導在多尺度調峰套用場景建設試點項目。積極推進新型儲能技術在超級快充設施、換電設施、車網互動、虛擬電廠等領域的創新套用,支持共享儲能、雲儲能等用戶側商業模式,探索新型儲能配合核電調峰調頻,促進新型儲能多元融合發展。最佳化現有產業布局,提升產業集中度,以珠三角地區為重點布局新型儲能技術研發和核心裝備製造聚集區,以粵東粵西粵北地區為重點建設新型儲能材料聚集區。(省發展改革委牽頭,省科技廳、工業和信息化廳、交通運輸廳、能源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三)綠色氫能提升工程
聚焦氫能核心技術研發和先進設備製造,加快培育氫氣制儲、輸運、加注以及氫燃料電池裝備製造、低碳零碳工業套用的“制儲輸用”全產業鏈,充分挖掘甲醇和氨在電力、交通、建材、化工等領域的套用場景。積極推進深遠海風電制氫和海上能源島綜合示範,探索開展富餘核電制氫、高溫氣冷堆制氫、生物質制氫、工業廢棄物制氫等示範。開發高壓氣態運輸用氫氣瓶、低能耗液氫、管道輸氫、固態儲氫、有機溶液儲氫等氫儲運技術和裝備。結合CCUS等新興技術推動甲醇製取用,積極開展綠氨合成及套用。加快開展天然氣摻氫管道輸送示範,研究開展海上純氫管道輸送試點,主動對接國內綠氫富集區域,謀劃研究跨區域長距離輸氫可行性。重點推廣氫燃料電池汽車,拓展氫、甲醇、氨燃料在汽車、航運等交通領域的套用。開展火電機組摻氫摻氨示範,推動氨氫在鍋爐(窯爐)高溫燃燒技術套用,加快氫冶煉、氫化工等低碳零碳工藝流程再造,開展綠氫合成氨、制甲醇等氫能綜合利用示範。探索在離網型海島構建氫電深度耦合的智慧型微電網。聚焦低成本、高效率、靈活性電解槽和成套設備研發、製造及套用,加快突破適用於可再生能源電解水制氫的質子交換膜,以及低電耗、長壽命高溫固體氧化物電解制氫關鍵技術等。鼓勵開展質子交換膜、氫氣加注設備、固體氧化物燃料電池發電等核心部件的科研攻關,大力推動技術裝備自主創新和國產化。推動廣州、深圳、佛山、東莞、中山、雲浮、潮州等地區氫能產業高質量發展,支持茂名、惠州、湛江、江門、揭陽等發展以氫能制儲輸及裝備製造為特色的氫能產業,培育形成錯位競爭、特色發展的氫能產業集群。(省發展改革委牽頭,省科技廳、工業和信息化廳、能源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四)高效光伏趕超工程
搶抓技術疊代換擋新機遇,加快新一代高效光伏技術創新和裝備製造創新,促進光伏產業升級。重點推進背接觸電池(XBC)、隧穿氧化層鈍化接觸電池(TOPCon)和本徵薄膜異質結電池(HJT)等下一代高效晶矽光伏電池的產業化發展和商業化套用。推進薄膜電池降本增效,加快鈣鈦礦、晶體矽—鈣鈦礦疊層、鈣鈦礦—鈣鈦礦疊層等新型光伏電池技術工藝和裝備的突破及示範套用。夯實配套產業鏈基礎,升級光伏漿料、導電玻璃、膠膜、高純石英砂等關鍵原輔料技術,提升完全性實時監控處理、線上電勢誘導衰減效應抑制與修復、組件級監控等智慧型化技術,開發基於寬禁帶半導體材料、功率器件和晶片的智慧型光伏逆變器等配套設備。積極研發可利用紫外光和近紅外光的寬光譜光伏電池。瞄準雷射蝕刻、封裝膠膜、新型金屬化技術等細分賽道,促進光伏生產工藝和設備國產化。積極鼓勵高效光伏組件在光伏電站中的套用,推廣光伏智慧型運維技術。促進建築光伏一體化(BIPV)組件研發,鼓勵採用建築光伏一體化設計,開展高效光伏電池與建築材料融合套用,推廣光儲直柔建築。拓展攜帶型電源、低功耗電源、電動車、無人飛行器及空間電站等場景中高效輕質光伏組件的套用。加快海上漂浮式光伏資源普查和規劃,推動漂浮式光伏試點示範建設。加快建設廣州、深圳、珠海、佛山等高效光伏研發中心,強化廣州、深圳、東莞等地在光伏逆變器、光伏生產設備、光伏漿料等領域的優勢地位,鼓勵中山、江門等地培育壯大光伏產業,促進龍頭企業在粵東粵西粵北地區布局生產基地。(省發展改革委、科技廳、工業和信息化廳、住房城鄉建設廳、商務廳、能源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五)先進核能跨越工程
持續最佳化並規模化推廣套用第三代核電技術,加快推進先進模組化小堆、四代核電技術的研發和示範套用,增強核電研發設計創新能力,提高自主化和國產化水平,形成完整的核電全產業鏈。持續最佳化升級華龍一號技術並推廣工程套用,重點推進海上浮動堆、快堆等先進反應堆核心技術研發,加快海上浮動堆和快堆示範項目落地。開展高溫氣冷堆關鍵技術研發與儲備,推動可控核聚變電站的配套技術研究。推動新一代事故容錯燃料和新型反應堆核燃料自主研發,加快適用於在運商用堆核燃料的自主研發和套用。持續開展核電站延壽與退役技術研究。推進質子醫療科技創新和產業發展,開展醫用同位素生產反應堆關鍵技術研究,推進研究反應堆醫用同位素生產,建立醫用同位素研發、生產和供應保障體系,推動發展核醫療產業。按照集中建園為主、分散布局為輔模式最佳化核能產業布局,重點推動中廣核陽江核電產業基地、深圳龍崗核電產業基地和廣州南沙產業園建設,打造核能套用和核電裝備南方產業基地。(省發展改革委、科技廳、工業和信息化廳、生態環境廳、能源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六)碳捕集利用與封存先導工程
制定CCUS發展規劃,聚焦關鍵核心技術研發,打造高水平創新平台,開展大規模示範項目建設,加快全產業鏈布局,推動產業集群發展。著力突破高效低成本碳捕集技術和裝備,推動新型低濃度CO2捕集技術在電力、化工和水泥等行業的示範套用,探索直接空氣CO2捕集(DAC)等前沿技術。建立車、船、管等多渠道綜合CO2運輸體系。拓展碳利用套用場景,加快CO2資源化利用技術研發,最佳化開發高附加值碳利用技術,探索CO2制澱粉等前沿技術,推動CO2的化工利用、生物利用、礦化利用以及提高油氣採收率等技術的示範套用。支持油氣、電力、化工等企業與科研機構,聯合開展老油氣田、鹹水層和玄武岩等儲集體的CO2地質封存以及CO2監測、風險評估等關鍵技術研發和套用。鼓勵研發吸收劑、吸附劑、膜、催化劑等關鍵材料,CO2捕集裝置、運輸管道、地質利用與封存設備等鋼材防腐技術,以及大型壓縮機、水—岩反應器、CO2注入設備、CO2監測系統等核心裝備。圍繞CCUS技術研發和項目建設需求,加快推進CO2捕集、輸送、利用和封存等環節標準制修訂。鼓勵綠色石化、先進材料等產業集群部署大規模CCUS產業化項目。結合廣東CO2源匯匹配特點,依託惠州大亞灣石化基地、湛江東海島石化產業園區、粵東粵西地區沿海高性能火電機組等沿海CO2排放源富集區,加快大亞灣區CCUS集群項目、粵西CCUS集群項目落地,研究布局CO2綜合運輸網路,打造珠三角技術研發基地、粵西材料裝備製造基地,培育沿海經濟帶CCUS產業集群。(省發展改革委牽頭,省科技廳、工業和信息化廳、自然資源廳、生態環境廳、能源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七)天然氣水合物探索工程
探索挖掘南海天然氣水合物資源潛力,以先導試驗區建設為抓手,統籌開展資源勘查、試采攻關、環境保護和平台建設,加快天然氣水合物產業化進程。依託省內海洋領域優勢研究機構,推動天然氣水合物勘查開發國家工程研究中心、國家深海科考中心以及深海科技創新中心建設,加快冷泉系統實驗裝置、天然氣水合物鑽采船等大科學裝置裝備的建設,打造國家深海戰略科技核心裝備平台。健全天然氣水合物資源綜合評價體系,完善水合物成藏動力學及成藏機理研究,加強水合物開採過程的傳熱傳質、多相滲流及相變等耦合機制研究。推動儲層改造技術、防砂控砂技術和建井技術等降本增產技術發展,推進地質與生態環境安全控制等技術研發,提高開採效率和綠色安全可控開採。探索CO2水合物法封存、海洋資源勘探等領域技術研究及產業融合。加快近海海底天然氣水合物高精度探測系統、鑽井開採設備、水合物開採仿真模擬、海洋地質環境監測系統等核心裝備的國產化研發製造。大力推進南海神狐等重點海域天然氣水合物勘查開採先導試驗區建設,加快推進生產性試采和產業化示範基地建設,探索天然氣水合物商業化開採模式。(省發展改革委牽頭,省科技廳、工業和信息化廳、自然資源廳、能源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八)節能降碳提效工程
聚焦未來綠色低碳套用場景,依託清潔能源、先進材料、智慧型裝備和新一代信息技術,著力提升節能降碳技術裝備供給和服務水平,推動重點領域節能降碳高質量發展。大力支持新型建築工業化關鍵技術研發和套用研究,推動構件和部品部件標準化生產,最佳化施工組織方式和工藝工法,推進建築機器人等智慧型建造技術,加強全產業鏈協同,積極推廣裝配式建築在公共建築、工業廠房、農房改造、城中村改造等領域的套用,著力形成新型建築工業化產業體系。推動綠色低碳建材、光儲直柔、節能低碳設備等的研發套用,推廣符合嶺南氣候特點的高性能綠色低碳建築。集中突破基礎材料、結構設計、加工工藝等關鍵共性技術,重點推動高效節能產品設備生產製造、原料燃料替代、工藝流程再造、資源循環利用和低碳零碳技術集成耦合。對標能效先進水平,推動鋼鐵、建材、石化等傳統產業節能降碳升級改造。以節能降碳市場需求拉動產業發展,培育一批具有國際競爭力的節能降碳裝備製造和服務型企業,推動珠三角地區形成以技術研發和總部基地為核心的產業聚集帶,聯動粵東粵西粵北地區形成以裝備製造和資源綜合利用為特色的產業聚集帶。(省發展改革委、科技廳、工業和信息化廳、生態環境廳、住房城鄉建設廳、交通運輸廳、能源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四、保障措施
(一)產業規劃支撐
加強規劃引領和統一布局,做好統籌銜接,各地區因地制宜培育發展未來綠色低碳產業,鼓勵園區主動布局產業項目。充分發揮製造強省建設領導小組作用,加強組織協調領導,形成上下聯動、協同有力的工作推進機制。建立服務未來綠色低碳產業創新發展的專家庫、技術庫和項目庫,滾動謀劃一批全局性、基礎性、戰略性重大項目,強化重大項目全流程服務和支持。充分發揮行業協會、龍頭企業和研究機構的創新引領作用,打造促進產業鏈上下游互補協同的高水平產業創新發展服務平台。(省發展改革委、科技廳、工業和信息化廳、自然資源廳、生態環境廳、商務廳、能源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二)基礎設施支撐
以綠色發展為導向,統籌推進區域基礎設施建設一體化,構建適應未來綠色低碳生產生活方式的基礎設施網路。強化清潔能源基地配套基礎設施的統籌規劃、統一建設。加快布局與燃料電池汽車等氫能套用發展相適應的氫能基礎設施。因地制宜布局建設快慢結合的充換電基礎設施,推動車聯網、車網互動、光儲充換一體站等新型交通基礎設施建設。加強區域基礎設施綜合性規劃和管理協調,推動能源、信息、交通、建築等基礎設施的互聯互通、共建共享。(省發展改革委、工業和信息化廳、自然資源廳、住房城鄉建設廳、交通運輸廳、能源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三)財稅金融支撐
發揮財政資金的引導作用,積極爭取“科技產業金融一體化”等國家專項的支持,統籌現有省科技創新戰略、促進經濟高質量發展等專項資金,建立健全以財政投入為引導、企業投入為主體、金融機構為支撐、社會資本為補充的多元化科技投入體系,落實支持綠色低碳產業發展的稅費優惠政策。研究以市場化方式設立未來綠色低碳產業發展基金,發揮省級產業發展、科技創新等政策性基金引導作用,重點投向成長潛力大、科技含量高、帶動能力強的創新型企業和產業項目。加強天使孵化、創業投資等金融服務,最佳化智慧財產權等無形資產質押融資服務體系。創新綠色信貸、綠色債券、綠色基金、綠色保險等綠色金融產品,積極用好人民銀行碳減排支持工具。探索開展不動產投資信託基金(REITs)等資產證券化試點。(省發展改革委、科技廳、工業和信息化廳、財政廳、商務廳、地方金融管理局、能源局,省稅務局、中國人民銀行廣東省分行、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廣東監管局、廣東證監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四)資源要素支撐
強化國土空間規劃和用地用林用海要素保障,探索產業鏈整體供地、深遠海場址資源市場化配置、海域使用立體分層設權等模式。統籌安排符合條件的重大項目用地、能耗和碳排放指標。完善綠色技術全鏈條轉移轉化機制,建立一批綠色技術轉移、交易和產業化服務平台。釋放數據要素價值潛力,推動數據資源作為新型生產要素的充分流通和使用。強化智慧財產權全鏈條保護,加強對“無人區”創新的制度性保護,提升智慧財產權服務水平。建立緊密對接未來產業需求的學科專業體系,推進產學合作協同育人。鼓勵成立創新人才創業基金,支持高層次人才創新創業,樹立一批戰略性科學家、優秀企業家、科技領軍人才和大國工匠典型標桿。開闢外國人才綠色通道,探索放寬企業聘僱外籍高層次人才條件限制。(省發展改革委、教育廳、科技廳、工業和信息化廳、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自然資源廳、生態環境廳、市場監管局、政務服務和數據管理局、能源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五)體制機制支撐
建立健全適應綠色低碳領域技術突破、產業變革和模式創新的體制機制。探索建立健全綠色低碳產業發展動態監測評估機制。探索構建碳交易、電力交易、綠電交易、用能權交易等市場融合機制,健全適應新能源比例逐步提高的市場機制。為重點企業、重大項目開闢綠色通道,推行包容審慎監管模式,建立健全容錯機制。創新多能互補、供需協同的新業態新模式協調管理機制。建立健全綠色低碳產業標準體系,引導各方積極參與國內外標準制修訂,加強與國際和港澳標準的銜接和互認。重點圍繞深遠海風電、可再生能源制氫、氫能儲運等領域,加強全產業鏈技術、安全標準制修訂。積極爭取國家部委支持,在氫能、核能、天然氣水合物等領域先行先試加快體制機制創新。(省發展改革委、工業和信息化廳、自然資源廳、生態環境廳、住房城鄉建設廳、市場監管局、地方金融管理局、能源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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