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省加快數字人才培育支撐數字經濟發展的若干措施

《廣東省加快數字人才培育支撐數字經濟發展的若干措施》是為了深入貫徹黨中央、國務院和省委省政府關於發展數字經濟的決策部署,落實落細人社部等9部門《加快數字人才培育 支撐數字經濟發展行動方案(2024-2026年)》,發揮數字人才支撐數字經濟的基礎性作用,加快推動形成新質生產力,為高質量發展賦能蓄力,制定的政策措施。

2024年6月,《廣東省加快數字人才培育支撐數字經濟發展的若干措施》及起草說明公布,公開徵求意見。

基本介紹

制定進程,草案全文,起草說明,

制定進程

2024年6月,《廣東省加快數字人才培育支撐數字經濟發展的若干措施》及起草說明公布,公開徵求意見。

草案全文

廣東省加快數字人才培育支撐數字經濟發展的若干措施
為深入貫徹黨中央、國務院和省委省政府關於發展數字經濟的決策部署,落實落細人社部等9部門《加快數字人才培育 支撐數字經濟發展行動方案(2024-2026年)》,發揮數字人才支撐數字經濟的基礎性作用,加快推動形成新質生產力,為高質量發展賦能蓄力,制定以下政策措施。
一、支持數字經濟創新人才有效集聚
(一)創新高端緊缺人才引育模式。健全人才引進綠色通道,用好編制周轉池,集聚高層次人才,帶動培育一批人工智慧、智慧型製造等領域人才創新團隊。暢通企業數字人才向高校流動渠道,支持高校設立流動崗位,吸引符合條件的企業高層次數字人才按規定兼職,支持和鼓勵高校、科研院所數字領域符合條件的科研人員按照國家規定兼職創新、在職和離崗創辦企業。引進一批大數據、人工智慧、積體電路、數據安全等數字領域海外高層次數字人才。最佳化實施粵港澳大灣區個人所得稅政策,吸引數字經濟高端緊缺人才集聚大灣區。組織重點高校、科研機構和企業發揮自身優勢,加強特殊數字人才培養,著力培育精通國內外數字領域法律體系、技術標準、行業規則的專業型複合型人才。
(二)集聚博士博士後青年人才。積極推薦香港科技大學(廣州)等高校設立博士後科研流動站,推薦省實驗室、製造業和數字經濟企業設立博士後科研工作站。最佳化實施博士博士後人才計畫,支持符合條件的數字人才申報省博士博士後人才專項支持計畫、省青年優秀科研人才國際培養計畫博士後項目,按規定發放在站生活補貼及留粵工作補貼。開展粵港澳大灣區博士後港澳聯合培養,實施“香江學者計畫/澳門青年學者計畫”(大灣區專項)。鼓勵各地各博士後設站單位舉辦數字領域博士後學術交流活動。
(三)發揮各類創新創業基地效能。加強留學人員創業園建設,支持數字人才在園內創新創業。推薦更多符合條件的數字人才入選國家留學回國人員資助項目。聯動“1+12+N”港澳青年創新創業基地體系,完善遴選優秀項目入孵機制。加大數字人才創業培訓力度,促進數字人才在人工智慧、信息技術、智慧型製造、電子商務等數字經濟領域創新創業。加快落實創業擔保貸款、一次性創業補貼等政策。定期舉辦創業論壇、創業展示、賽事交流等重點活動,促進港澳人才、技術、項目、資金等雙創資源在基地匯聚。落實港澳青年就業創業實施細則。舉辦“港澳青年就業創業百團萬人灣區行”系列活動,吸引港澳青年來粵交流。
二、助力製造業數位化轉型升級
(四)支持培養數字產業“新工匠”。通過職業培訓、職業技能等級認定和職業技能競賽等多種方式,培養一批適應廣東現代產業體系發展需求、具有創新意識、掌握新技術技能的產業“新工匠”,在優勢產業中培養“智慧工匠”“首席算法師”等。鼓勵企業自主或者聯合有關院校、平台、機構,提出“新工匠”培養目標和培養方案,以“校企雙制”等方式開展“新工匠”培訓。支持“新工匠”依託所在企業參與“廣東強芯”工程、產業集群數位化轉型等重大項目,打造“工程師+高技能人才”的團隊合作和引領成長模式,打通技能等級和工程技術序列職稱貫通發展路徑。
(五)提高數字專業技術人才知識能力和素質。實施專業技術人才知識更新工程,推進“公需科目免費培訓模式”,及時開發公布公需科目視頻課件,提供免費培訓服務,每年培訓數字專技人才1萬人次。實施數位技術工程師培育項目,採取分職業、分方向、分等級措施,推進數位技術人員培訓工作,培養一批精於實操、能夠解決複雜工程問題的工程技術人才。在智慧型製造、大數據、區塊鏈、積體電路、人工智慧、數據安全等新一代信息技術領域加強人才培訓,每年培養培訓3000名左右的數字工程技術人才。
(六)構築數字技能全鏈條培育體系。圍繞大數據、人工智慧、智慧型製造、工業網際網路、區塊鏈、積體電路、數據安全等數位技術領域,著力構建產教評技能生態融合發展機制。遴選培育一批數字經濟龍頭鏈主企業,大力推行“崗位+培養”學生學徒制、技培生學徒制。依託全民數字素養與技能培訓基地等平台,加大數字技能職業培訓,重點開展大數據、人工智慧、雲計算等數字技能培訓。結合產業需求實際將相關數字職業(工種)納入職業技能培訓指導目錄、急需緊缺職業(工種)目錄等。對符合條件人員可按規定落實職業技能提升補貼、職業技能評價補貼、參保企業職工失業保險技能提升補貼等政策。組織開發人工智慧訓練師、區塊鏈套用操作員等省級職業培訓包並推廣套用,組織開發一批優質數字資源,依託網際網路平台加大數字培訓資源開放共享力度。
(七)加速構建數字職業教育體系。鼓勵全省職業院校、技工院校開設智慧型製造、大數據、數據安全、工業網際網路、區塊鏈、積體電路技術套用等專業,建設一批省級優質數位化專業,重點扶持建設無人機套用技術、工業機器人套用與維護、人工智慧技術套用、電子商務等重點、特色專業。推進數位技術相關課程、教材教程和教學團隊建設。加強與華為、騰訊等龍頭企業、全國知名數字技能培訓項目合作,共同開發區塊鏈技術套用、數字孿生技術套用等數字技能課程。將新技術、新工藝、新規範納入教學標準,開展數字技能“訂單班”“冠名班”,深化工學一體化培養,打通企業用工鏈和人才培養鏈。
(八)舉辦數字職業技術技能競賽。舉辦大灣區博士博士後創新創業大賽,專門設立數位技術賽道,吸引頂尖科創項目參與,推動更多科創成果落地廣東。定期舉辦全省技能大賽,組織參加全國技能大賽的智慧型製造、大數據、積體電路、人工智慧、數據安全等數字職業競賽項目。依託各級各類競賽活動,舉辦高技能領軍人才成果展示交流、品牌校企開放日等,為企業發展引薦高技能人才,為高技能領軍人才發展提供機會。
(九)開展數字人才與產業對接活動。邀請海外高層次數字人才來粵開展交流與合作,支持省內相關單位開展高層次數字人才出國(境)培訓。充分利用粵港澳大灣區人才港大講堂及高層次人才交流平台,邀請高層次數字人才宣講數位技術知識,開展數字人才交流活動。積極走進名校,引進高端數字人才、舉辦數字人才專場對接會。發揮部省市合作優勢,舉辦“國家高層次人才服務行”“廣東省高層次人才基層行”“廣東高層次人才省際合作產業行”等精品活動,促進數字人才與廣東製造業緊密對接。
三、深化數字經濟人才評價機制創新
(十)完善數字領域職稱評價機制。樹立以科技創新質量、績效、貢獻為核心的正確評價導向,深入推進多元分類評價,加快健全以創新能力、質量、實效、貢獻等導向的專業技術人才評價體系。探索建立數位技術工程師認證制度,開闢數字人才自主培養新賽道;積極拓展人工智慧、積體電路、大數據、工業軟體、網路空間安全等新技術新業態評價;推動數字領域專業技術等級銜接認定相應職稱。按照人社部部署,開展數字領域卓越工程師能力評價,推進數位技術工程師國際互認。最佳化完善突出貢獻人才、急需緊缺人才職稱申報綠色通道。加快向符合條件的企業下放主體系列職稱評審許可權。
(十一)開展職業技能等級認定提質擴面行動。推進“新八級工”職業技能等級制度,加快培育數字技能類行業組織、用人單位、技工院校、實訓基地按規定成為職業技能等級認定機構。支持企業結合生產經營特點和對技能人才的實際需求,自主選擇評價方式開展技能人才評價。探索開展人工智慧、智慧型製造等領域人才分類統計,定期發布人才行業標準。圍繞數字產業衍生的新職業、新技能、新工藝,落實評價技術資源快速回響機制,鼓勵支持龍頭企業、行業組織、職業院校(含技工院校)開發數字技能類國家職業標準和評價規範,可開展職業技能評價的數字技能職業(工種)不少於20個。加快建設工業視覺系統運維員、網際網路行銷師等一批省級職業技能等級認定題庫。
四、最佳化數字經濟人才生態環境
(十二)加強人才服務平台建設。加快建設全省專業技術人才職稱管理系統,進一步推進職稱評審信息化,完善全省職稱資料庫。健全專業技術人才電子證書套用和共享機制,提高數據利用效率。加快推進職業技能培訓信息化建設,完善省職業技能培訓和評價實名制管理平台,推進技能人才評價“掌上辦”。建設粵港澳大灣區(廣東)人才港線上服務平台,實現各級人才政策和人才服務“一港集中”“一網通辦”。
(十三)推動人力資源服務業高質量發展。加快人力資源服務業數位化轉型,重點培育一批專業性強、成長性好的“網際網路+”人力資源服務機構。鼓勵人力資源服務機構創新套用大數據、大模型、人工智慧等新技術,優先發展獵頭、人力資源管理諮詢、人才測評等高人力資本、高技術、高附加值業態。支持有條件的人力資源服務龍頭企業,全鏈條創新數位化服務。推進人力資源管理服務信息化建設,匯聚資源提升人力資源服務水平。創辦廣東省人力資源服務創新創業大賽,引導和鼓勵利用大數據、人工智慧、區塊鏈、大數據等數位化手段的技術創新類項目參賽。
(十四)套用數位技術賦能就業公共服務。健全完善全省集中的就業信息資源庫和就業信息平台。聚焦我省產業鏈供應鏈上下游企業和重大項目用工需求,加強全省就業崗位信息歸集發布。對接發改、商務、工信等業務主管部門為製造業龍頭企業提供訂製化、個性化服務,保障企業用工。加強與勞動力輸出大省以及省內勞動力資源較豐富地區的協作。組織開展系列“雲推介”“雲洽談”“雲簽約”等線上招聘對接活動和靈活多樣的線下對接活動,促進人力資源供求對接。
(十五)健全數字人才薪酬激勵制度。完善數字科技成果轉化、增加知識價值為導向的收入分配政策,完善高層次人才工資分配激勵機制,落實科研人員職務科技成果轉化現金獎勵政策。提高我省新入選特貼人員配套補貼標準,健全完善專家工作體系。強化薪酬信息服務,及時發布數字職業從業人員工資價位信息,引導企業建立健全符合數字人才特點的企業薪酬分配製度。
(十六)營造數字人才成長良好環境。通過國情研修、休假療養,開展諮詢服務、走訪慰問等方式,加強對高層次數字人才的政治引領。在國家工程師獎、傑出專業技術人才表彰、高技能人才表彰、中華技能大獎和全國技術能手、國務院政府特殊津貼選拔等推薦工作中向數字人才傾斜,在住房、落戶、就醫服務、子女入學、配偶就業、職稱評審等方面給予支持。加大政策宣傳力度,大力弘揚和培育科學家精神、工匠精神。

起草說明

一、起草背景
黨的二十大報告強調,加快發展數字經濟,促進數字經濟和實體經濟深度融合,打造具有國際競爭力的數字產業集群。4月2日,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中共中央組織部、中央網信辦、國家發展改革委等九部門印發《加快數字人才培育支撐數字經濟發展行動方案(2024—2026年)》,要求緊貼數字產業化和產業數位化發展需要,用3年左右時間,紮實開展多項專項行動,提升數字人才自主創新能力,激發數字人才創新創業活力,增加數字人才有效供給,形成數字人才集聚效應,著力打造一支規模壯大、素質優良、結構最佳化、分布合理的高水平數字人才隊伍,更好支撐數字經濟高質量發展。
為發揮數字人才支撐數字經濟的基礎性作用,加快推動形成新質生產力,在深入調研和反覆徵求意見基礎上,我廳牽頭起草了《廣東省加快數字人才培育 支撐數字經濟發展的若干措施(稿)》(以下簡稱《若干措施》)。
二、主要內容
《若干措施》深入貫徹黨中央、國務院和省委省政府關於發展數字經濟的決策部署,落實落細《加快數字人才培育 支撐數字經濟發展行動方案(2024-2026年)》,從支持數字經濟創新人才有效集聚、助力製造業數位化轉型升級、深化數字經濟人才評價機制創新和最佳化數字經濟人才生態環境四個方面,提出16條政策措施。
(一)“支持數字經濟創新人才有效集聚”。包括創新高端緊缺人才引育模式。用好編制周轉池,集聚高層次人才。暢通企業數字人才向高校流動渠道。引進一批大數據、人工智慧、積體電路、數據安全等數字領域海外高層次數字人才。集聚博士博士後青年人才。推薦省實驗室、製造業和數字經濟企業設立博士後科研工作站。支持符合條件的數字人才申報省博士博士後人才專項支持計畫、省青年優秀科研人才國際培養計畫博士後項目。開展粵港澳大灣區博士後港澳聯合培養,實施“香江學者計畫/澳門青年學者計畫”(大灣區專項)。發揮各類創新創業基地效能。加強留學人員創業園建設,支持數字人才在園內創新創業。聯動“1+12+N”港澳青年創新創業基地體系,完善遴選優秀項目入孵機制。舉辦“港澳青年就業創業百團萬人灣區行”系列活動,吸引港澳青年來粵交流。
(二)“助力製造業數位化轉型升級”。包括支持培養數字產業“新工匠”。鼓勵企業自主或者聯合有關院校、平台、機構,提出“新工匠”培養目標和培養方案,以“校企雙制”等方式開展“新工匠”培訓。打通技能等級和工程技術序列職稱貫通發展路徑。提高數字專業技術人才知識能力和素質。實施專業技術人才知識更新工程,推進“公需科目免費培訓模式”。實施數位技術工程師培育項目,採取分職業、分方向、分等級措施,推進數位技術人員培訓工作。每年培養培訓3000名左右的數字工程技術人才。構築數字技能全鏈條培育體系。遴選培育一批數字經濟龍頭鏈主企業,大力推行“崗位+培養”學生學徒制、技培生學徒制。結合產業需求實際將相關數字職業(工種)納入職業技能培訓指導目錄、急需緊缺職業(工種)目錄等。加速構建數字職業教育體系。鼓勵全省職業院校、技工院校開設智慧型製造、大數據、數據安全、工業網際網路、區塊鏈、積體電路技術套用等專業,建設一批省級優質數位化專業。開展數字技能“訂單班”“冠名班”,深化工學一體化培養,打通企業用工鏈和人才培養鏈。舉辦數字職業技術技能競賽。舉辦大灣區博士博士後創新創業大賽,專門設立數位技術賽道。定期舉辦全省技能大賽,組織參加全國技能大賽的智慧型製造、大數據、積體電路、人工智慧、數據安全等數字職業競賽項目。開展數字人才與產業對接活動。邀請海外高層次數字人才來粵開展交流與合作,支持省內相關單位開展高層次數字人才出國(境)培訓。舉辦“國家高層次人才服務行”“廣東省高層次人才基層行”“廣東高層次人才省際合作產業行”等精品活動。
(三)深化數字經濟人才評價機制創新。包括完善數字領域職稱評價機制。探索建立數位技術工程師認證制度。積極拓展人工智慧、積體電路、大數據、工業軟體、網路空間安全等新技術新業態評價。推動數字領域專業技術等級銜接認定相應職稱。開展職業技能等級認定提質擴面行動。探索開展人工智慧、智慧型製造等領域人才分類統計,定期發布人才行業標準。開發數字技能類國家職業標準和評價規範,可開展職業技能評價的數字技能職業(工種)不少於20個。
(四)最佳化數字經濟人才生態環境。包括加強人才服務平台建設。加快建設全省專業技術人才職稱管理系統。加快推進職業技能培訓信息化建設,完善省職業技能培訓和評價實名制管理平台。建設粵港澳大灣區(廣東)人才港線上服務平台。推動人力資源服務業高質量發展。重點培育一批專業性強、成長性好的“網際網路+”人力資源服務機構。推進人力資源管理服務信息化建設,匯聚資源提升人力資源服務水平。套用數位技術賦能就業公共服務。聚焦我省產業鏈供應鏈上下游企業和重大項目用工需求,加強全省就業崗位信息歸集發布。健全數字人才薪酬激勵制度。完善高層次人才工資分配激勵機制。提高我省新入選特貼人員配套補貼標準。及時發布數字職業從業人員工資價位信息,引導企業建立健全符合數字人才特點的企業薪酬分配製度。營造數字人才成長良好環境。加強對高層次數字人才的政治引領。在國家工程師獎、傑出專業技術人才表彰、高技能人才表彰、中華技能大獎和全國技術能手、國務院政府特殊津貼選拔等推薦工作中向數字人才傾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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