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快數字人才培育支撐數字經濟發展行動方案(2024—2026年)

加快數字人才培育支撐數字經濟發展行動方案(2024-2026年)一般指本詞條

《加快數字人才培育支撐數字經濟發展行動方案(2024—2026年)》是由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中共中央組織部、中央網信辦、國家發展改革委、教育部、科技部、工業和信息化部、財政部、國家數據局於2024年4月2日聯合印發的檔案。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加快數字人才培育支撐數字經濟發展行動方案(2024—2026年)
  • 頒布時間:2024年4月2日
  • 實施時間:2024年
  • 發布單位: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中共中央組織部、中央網信辦、國家發展改革委、教育部、科技部、工業和信息化部、財政部、國家數據局
發布公告,方案全文,方案解讀,

發布公告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 中共中央組織部 中央網信辦 國家發展改革委 教育部 科技部 工業和信息化部 財政部 國家數據局關於印發《加快數字人才培育支撐數字經濟發展行動方案(2024—2026年)》的通知
人社部發〔2024〕37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新疆生產建設兵團黨委組織部、網信辦,政府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局)、發展改革委、教育廳(教委)、科技廳(局)、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財政廳(局)、數據局:
為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於發展數字經濟的決策部署,發揮數字人才支撐數字經濟的基礎性作用,現將《加快數字人才培育支撐數字經濟發展行動方案(2024-2026年)》印發給你們,請結合實際認真貫徹落實。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
中共中央組織部
中央網信辦
國家發展改革委
教育部
科技部
工業和信息化部
財政部
國家數據局
2024年4月2日

方案全文

加快數字人才培育支撐數字經濟發展行動方案(2024—2026年)
為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於發展數字經濟的決策部署,發揮數字人才支撐數字經濟的基礎性作用,加快推動形成新質生產力,為高質量發展賦能蓄力,制定本行動方案。
一、總體要求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二十大精神,落實中央人才工作會議部署,堅持黨管人才原則,堅持創新引領和服務發展,堅持需求導向和能力導向,緊貼數字產業化和產業數位化發展需要,用3年左右時間,紮實開展數字人才育、引、留、用等專項行動,提升數字人才自主創新能力,激發數字人才創新創業活力,增加數字人才有效供給,形成數字人才集聚效應,著力打造一支規模壯大、素質優良、結構最佳化、分布合理的高水平數字人才隊伍,更好支撐數字經濟高質量發展。
二、重點任務
(一)實施數位技術工程師培育項目。重點圍繞大數據、人工智慧、智慧型製造、積體電路、數據安全等數字領域新職業,以技術創新為核心,以數據賦能為關鍵,制定頒布國家職業標準,開發培訓教程,分職業、分專業、分等級開展規範化培訓、社會化評價,取得專業技術等級證書的可銜接認定相應職稱。在項目實施基礎上,構建科學規範培訓體系,開闢數字人才自主培養新賽道。
(二)推進數字技能提升行動。適應數字產業發展和企業轉型升級需求,大力培養數字技能人才。加快開發一批數字職業(工種)的國家職業標準、基本職業培訓包、教材課程等,依託網際網路平台加大數字培訓資源開放共享力度。全面推行工學一體化技能人才培養模式,深入推進產教融合,支持行業企業、職業院校(含技工院校,下同)、職業培訓機構、公共實訓基地、技能大師工作室等,加強創新型、實用型數字技能人才培養培訓。推進“新八級工”職業技能等級制度,依託龍頭企業、職業院校、行業協會、社會培訓評價組織等開展數字職業技能等級認定。
(三)開展數字人才國際交流活動。加大對數字人才傾斜力度,引進一批海外高層次數字人才,支持一批留學回國數字人才創新創業,組織一批海外高層次數字人才回國服務。加強留學人員創業園建設,支持數字人才在園內創新創業。推進引才引智工作,支持開展高層次數字人才出國(境)培訓交流,加強與共建“一帶一路”國家數字人才國際交流,培養一批具有國際視野的骨幹人才。
(四)開展數字人才創新創業行動。支持建設一批數字經濟創業載體、創業學院,深度融合創新、產業、資金、人才等資源鏈條,加大數字人才創業培訓力度,促進數字人才在人工智慧、信息技術、智慧型製造、電子商務等數字經濟領域創新創業。積極培育數字經濟細分領域專業投資機構,投成一批數字經濟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重點支持數字經濟“硬科技”和未來產業領域發展。加快建設一批數字經濟領域專業性國家級人才市場,支持北京、上海、粵港澳大灣區等科學中心和創新高地建設數字人才孵化器、產業園、人力資源服務園,培育發展一批數位化人力資源服務企業,為數字人才流動、求職、就業提供人事檔案基本公共服務。
(五)開展數字人才賦能產業發展行動。緊貼企業發展需求開設訂單、訂製、定向培訓班,培養一批既懂產業技術又懂數位技術的複合型人才,不斷提升從業人員數字素養和專業水平,助力產業數位化轉型和高質量發展。發揮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基地、數字卓越工程師實踐基地、高技能人才培訓基地、產教融合實訓基地、國家軟體與積體電路人才國際培訓基地作用,利用國內外優質培訓資源,開展高層次數字人才高級研修和學術技術交流活動,加快產學合作協同育人。專業技術人才知識更新工程、高技能領軍人才培育計畫等人才工程向數字領域傾斜。加強數字領域博士後科研流動站、工作站建設,加大博士後人才培養力度。
(六)舉辦數字職業技術技能競賽活動。在全國技能大賽專設智慧型製造、積體電路、人工智慧、數據安全等數字職業競賽項目,以賽促學、以賽促訓,以賽選拔培養數字人才。在全國博士後創新創業大賽中突出新一代信息技術、高端裝備製造等數字領域,促進高水平數字人才與項目產業對接。支持各地和有關行業舉辦數字職業技術技能競賽。
三、政策保障
(一)最佳化培養政策。結合數字人才需求,深化數字領域新工科研究與實踐,加強高等院校數字領域相關學科專業建設,加大交叉學科人才培養力度。充分發揮職業院校作用,推進職業教育專業升級和數位化改造,新增一批數字領域新專業。推進數位技術相關課程、教材教程和教學團隊建設。深化產學研融合,支持高校、科研院所與企業聯合培養複合型數字人才。
(二)健全評價體系。持續發布數字職業,動態調整數字職稱專業設定。支持各地根據行業發展需要增設人工智慧、積體電路、大數據、工業網際網路、數據安全等數字領域職稱專業。健全數字職業標準和評價標準體系,完善數字經濟相關職業資格制度。規範數字技能人才評價,落實高技能人才與專業技術人才職業發展貫通政策。開展數字領域卓越工程師能力評價,推動數位技術工程師國際互認。
(三)完善分配製度。完善數字科技成果轉化、增加數字知識價值為導向的收入分配政策,完善高層次人才工資分配激勵機制,落實科研人員職務科技成果轉化現金獎勵政策。制定數字經濟從業人員薪酬分配指引,引導企業建立健全符合數字人才特點的企業薪酬分配製度。強化薪酬信息服務,指導有條件的地區結合實際發布數字職業從業人員工資價位信息。
(四)提高投入水平。探索建立通過社會力量籌資的數字人才培養專項基金。企業應按規定提取和使用職工教育經費,不斷加大數字人才培養培訓投入力度。各地應將符合本地需求的數字職業(工種)培養培訓納入職業技能培訓需求指導目錄、培訓機構目錄、實名制信息管理系統。對符合條件人員可按規定落實職業培訓補貼、職業技能評價補貼、失業保險技能提升補貼等政策。對跨地區就業創業的允許在常住地或就業地按規定享受相關就業創業扶持政策。
(五)暢通流動渠道。暢通企業數字人才向高校流動渠道,支持高校設立流動崗位,吸引符合條件的企業高層次數字人才按規定兼職,支持和鼓勵高校、科研院所數字領域符合條件的科研人員按照國家規定兼職創新、在職和離崗創辦企業。
(六)強化激勵引導。通過國情研修、休假療養,開展諮詢服務、走訪慰問等方式,加強對高層次數字人才的政治引領。將高層次數字人才納入地方高級專家庫,鼓勵有條件的地方結合實際在住房、落戶、就醫服務、子女入學、配偶就業、創業投資、職稱評審等方面給予支持或提供便利。加大政策宣傳力度,大力弘揚和培育科學家精神、工匠精神,營造數字人才成長成才良好環境。
各部門各有關方面要進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認識加強數字人才培育的重要性,站在為黨育人、為國育才的政治高度,各司其職、密切協作,著力造就大批高水平數字人才,確保政策到位、措施到位、成效到位。組織部門要加強統籌協調,充分發揮行業主管部門等各方作用,形成工作合力。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要承擔政策制定、資源整合、質量監管等職責,發揮綜合協調作用,抓好督促落實。網信、發展改革、教育、科技、工業和信息化、數據等部門要立足職能職責,主動謀劃實施好本行業本系統本領域重點項目。財政部門要確保相關財政資金及時足額撥付到位。其他有關部門和單位以及行業組織要共同做好數字人才有關工作,確保取得實效。

方案解讀

《行動方案》明確提出,緊貼數字產業化和產業數位化發展需要,用3年左右時間,紮實開展數字人才育、引、留、用等專項行動,增加數字人才有效供給,形成數字人才集聚效應。
《行動方案》部署了數位技術工程師培育項目、數字技能提升行動、數字人才國際交流活動、數字人才創新創業行動、數字人才賦能產業發展行動、數字職業技術技能競賽活動等6個重點項目,並從最佳化培養政策、健全評價體系、完善分配製度、提高投入水平、暢通流動渠道、強化激勵引導等6個方面加大政策支持。
《行動方案》提出,在實施數位技術工程師培育項目方面,重點圍繞大數據、人工智慧、智慧型製造、積體電路、數據安全等數字領域新職業,制定頒布國家職業標準,開發培訓教程,分職業、分專業、分等級開展規範化培訓、社會化評價,取得專業技術等級證書的可銜接認定相應職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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