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省促進老字號創新發展行動方案(2022-2025)

《廣東省促進老字號創新發展行動方案(2022-2025)》由廣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印發。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廣東省促進老字號創新發展行動方案(2022-2025)
  • 印發單位:廣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
發展歷史,檔案全文,

發展歷史

2022年9月,廣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印發《廣東省促進老字號創新發展行動方案(2022-2025)》,其中提出,到2025年,老字號保護傳承和創新發展體系基本形成,老字號持續健康發展的政策環境更加完善,產品服務更趨多元,市場競爭力明顯增強,對推動經濟高質量發展作用更加明顯,人民民眾認同感和滿意度顯著提高。1.培育老字號集聚區、特色區共10個。2.培育老字號(數字)博物館、展覽館、體驗館共20個。3.組織開展老字號專題展銷活動50場。4.認定100家“廣東老字號”企業。

檔案全文

廣東省促進老字號創新發展行動方案(2022—2025)
為貫徹落實《商務部等8部門關於促進老字號創新發展的意見》(商流通發〔2022〕11號)精神,推動中華優秀傳統文化傳承發展工程“十四五”重點項目規劃落地落實,促進廣東老字號創新發展,結合我省實際制定本方案。
一、發展目標
(一)總體目標。到2025年,老字號保護傳承和創新發展體系基本形成,老字號持續健康發展的政策環境更加完善,產品服務更趨多元,市場競爭力明顯增強,對推動經濟高質量發展作用更加明顯,人民民眾認同感和滿意度顯著提高。
(二)具體目標。
1.培育老字號集聚區、特色區共10個。
2.培育老字號(數字)博物館、展覽館、體驗館共20個。
3.組織開展老字號專題展銷活動50場。
4.認定100家“廣東老字號”企業。
二、建立規範化標準化的管理機制
(三)深入挖掘地方資源。開展省、市兩級老字號文化資源和品牌普查工作,通過查找地方歷史檔案、各類媒體、名人傳記、工商註冊等資料及實地調研,深入收集整理全省老字號資源,全面摸清老字號歷史名店、名品、名藝和名匠底數,充分挖掘廣東老字號文物古蹟。鼓勵支持行業協會、研究機構和老字號企業等挖掘整理老字號傳統產品和技藝。(省商務廳、文化和旅遊廳、地方志辦和各地級以上市人民政府按職責分工負責)
(四)健全名錄和檔案管理機制。建立健全老字號品類、技藝(工藝)、傳承人檔案,實行“一企一檔”“一人一檔”管理制度。編制廣東老字號信息化管理檔案,研究修復已消失或已停止經營的老字號品牌歷史資料和歷史檔案,實現老字號檔案線上歸檔、保存、共享和利用,將其中具有重要文化歷史價值的老字號史料、實物選入省檔案館保管。(省商務廳、文化和旅遊廳、地方志辦,省檔案局、檔案館和各地級以上市人民政府按職責分工負責)
(五)建立健全評定標準體系。制定出台廣東老字號認定管理辦法,統籌推進廣東老字號認定工作,建立健全評價體系和評選專家庫,指導各地規範地方老字號管理,妥善做好新舊標準和名單的銜接。建立健全科學、規範的管理機制,定期核查、動態增減、按年發布廣東老字號名錄。(省商務廳和各地級以上市人民政府按職責分工負責)
三、構建多層次立體化的保護傳承體系
(六)加強法治建設。研究完善保護和傳承老字號的相關制度,加強與相關法律法規銜接,引導老字號企業通過申請專利、註冊商標、登記著作權、申請地理標誌產品保護以及商業秘密保護等方式維護自身合法權益。規範老字號標識使用,打擊侵犯老字號智慧財產權和制售假冒偽劣產品的不法行為。(省委宣傳部,省商務廳、市場監管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七)加強商標品牌保護。依法保護老字號註冊商標、馳名商標,支持和引導智慧財產權社會組織開展老字號智慧財產權維權援助和糾紛多元化解決工作。採用商標權轉讓、許可使用、作價入股等多種方式,盤活經營不善或已停業的老字號品牌資源。依託商標品牌指導站,挖掘老字號商標品牌資源,打造以老字號為代表的區域商標品牌。指導和規範有關行業協會將老字號商標納入重點商標保護名錄,防範非正常商標申請行為。(省商務廳、國資委、市場監管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八)加強原址原貌保護。將老字號網點建設信息納入廣東省歷史文化保護傳承綜合平台,將符合條件的老字號集中成片區域依法依規劃定為歷史文化街區或歷史地段,將符合條件的老字號原址原貌優先認定為歷史建築並進行原址保護。在城市更新改造中注重對老字號原址原貌的保護,涉及動遷的須徵求商務主管部門意見。在城市更新改造中確需拆遷的老字號,除市政公共建設難以回遷外,按照“拆一還一”“原地段安置”原則保障老字號原址回遷,並儘可能按原有建築面積恢復原有建築面貌。對原址為租用國有產權店鋪、廠房、樓宇等物業的老字號企業,鼓勵各地在企業回遷時優先予以承租。(省住房城鄉建設廳、自然資源廳、國資委和各地級以上市人民政府按職責分工負責)
(九)加強文化遺產保護。開展老字號文物認定工作,梳理一批具有重要歷史價值的老字號重點保護項目。將符合條件的老字號傳統技藝納入各級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性項目名錄,支持列入國家傳統工藝振興目錄,對具有獨特歷史意義的老字號瀕危傳統技藝項目實施搶救性記錄和保護,加強對老字號文物保護、修繕、修復的技術指導。鼓勵老字號企業申報非物質文化遺產生產性保護示範基地和工業遺產。(省工業和信息化廳、文化和旅遊廳和各地級以上市人民政府按職責分工負責)
(十)加強人才和技藝傳承。引導老字號企業與相關院校開展合作,鼓勵老字號技藝傳承人到院校兼職任教,推動職業學校與老字號企業合作開發相關教材或講義。推動職業院校與老字號企業共建產業學院、實習實訓基地、企業員工培養培訓基地。對廣東老字號企業吸納院校畢業生就業、提供職業技能培訓,按規定落實社會保險補貼、職業培訓補貼、創業擔保貸款及貼息等扶持政策。鼓勵符合條件的老字號企業積極推薦申報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性項目代表性傳承人,設立代表性傳承人工作室,對代表性傳承人傳藝授徒給予相應補助。(省教育廳、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文化和旅遊廳和各地級以上市人民政府按職責分工負責)
四、打造集約化國際化的發展平台
(十一)實施“六個一”行動。建設“一個博物館”,推動建設大灣區(廣東)老字號博物館;建設“一條街”,支持和推動有條件的地市建設老字號一條街,營造原汁原味的老字號街區場景,還原老字號街區歷史感;舉辦“一場展會”,舉辦粵港澳大灣區老字號(文化)博覽會,邀請全國各地和港澳地區老字號企業參加,打造具有國際影響力的老字號品牌展示平台;拍攝“一部紀錄片”,推動省內廣播電視製作機構選取有代表性的老字號企業拍攝“一品牌一故事”紀錄片,傳播粵商文化,重塑百姓記憶;開發“一條線路”,開發“廣東老字號文化之旅”,打造粵菜美食鄉村游、工業旅遊精品路線、中醫養生體驗游等廣東歷史文化精品旅遊線路;舉辦“一場活動”,舉辦“廣東老字號嘉年華”,線上線下同步開展具有嶺南傳統文化特色的老字號產品體驗和展銷活動。(省工業和信息化廳、商務廳、文化和旅遊廳、中醫藥局、廣電局和各地級以上市人民政府按職責分工負責)
(十二)優先納入城市發展規劃。支持各地編制老字號網點建設專項規劃,並將專項規劃成果納入國土空間規劃“一張圖”。將老字號集聚區建設納入相關規劃,鼓勵有條件的地市依照本地歷史文化特色創建老字號特色集聚區,制定業態準入標準、調整機制和優惠政策吸引老字號企業進駐,在硬體和軟體建設上儘量滿足老字號企業特殊需求。支持在出入境口岸、機場、火車站、旅遊景區、大型商超等設立老字號銷售專區專櫃,並給予租金優惠。秉承包容友好、審慎監管的原則,放寬對臨街老字號店鋪裝潢管理要求,允許老字號企業按照傳統或原有風格對門店進行修繕,保留符合要求的傳統牌匾。合理放寬老字號企業戶外行銷活動限制。在不影響道路交通運行前提下,商業老字號門店周邊道路可設定路內停車泊位。鼓勵各地在有條件的區域通過建設公共停車場、安裝立體停車設備等方式解決老字號門店周邊停車需求。(省公安廳、自然資源廳、商務廳(口岸辦)、住房城鄉建設廳、交通運輸廳、文化和旅遊廳和各地級以上市人民政府按職責分工負責)
(十三)推進“四品”提升工程。支持餐飲、食品、工藝美術和中醫藥(以下統稱“四品”)老字號企業建設符合傳統工藝要求的生產、加工、配送基地的用地列入年度國有建設用地供應計畫。支持推動粵菜名店集聚區、食品加工產業園、工藝文化創意園和中醫藥產業園等“四品”特色區建設,並制定配套扶持政策。優先推薦具有影響力的“四品”老字號企業參選省政府質量獎,向老字號企業宣傳、推廣現代質量管理方法和模式。對於具有較高技藝技能、在“四品”老字號行業有較大影響、在技能傳承中作出突出貢獻的傳承人,優先推薦申報“中華技能大獎”“全國技術能手”“南粵技術能手獎”和政府特殊津貼等獎項。支持中醫藥老字號企業開辦中醫診所,符合條件的按程式納入醫療保障定點管理。(省工業和信息化廳、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自然資源廳、商務廳、文化和旅遊廳、衛生健康委、市場監管局、醫保局、中醫藥局和各地級以上市人民政府按職責分工負責)
(十四)支持實施“走出去”戰略。支持老字號企業建立海外行銷網點,依託國家文化出口基地,創新具有老字號元素的數字產品。依託“粵貿全球”“粵貿全國”工程,推動廣東老字號優質產品和服務走向省外和國際市場。組織粵港澳三地老字號企業開展交流活動,支持老字號企業搶抓區域全面經濟夥伴關係協定(RCEP)發展機遇布局“一帶一路”市場,形成廣東老字號的國際品牌效應。推動在“進博會”“廣交會”“服貿會”和“消博會”等國際展覽平台設立老字號專題展區。引導和支持老字號企業在境外註冊商標和申請專利,協調解決老字號在“走出去”過程中遇到的貿易壁壘、智慧財產權維權等問題。鼓勵各地為老字號“走出去”和國際化發展提供宣傳推廣、需求對接、項目招商、投資合作和勞務輸出等服務。(省發展改革委、商務廳、市場監管局、貿促會和各地級以上市人民政府按職責分工負責)
五、創新現代化多元化的運營模式
(十五)拓展產品服務。挑選具有嶺南傳統文化特色的老字號產品,支持開展“廣東十大旅遊手信”評選,開發“粵手禮”品牌,推廣使用統一商品標識,積極引導“粵手禮”生產銷售企業與退稅定點商店進行合作,鼓勵“粵手禮”銷售網點開展離境退稅商店的備案登記。支持和推動標準化機構、行業協會等,制定老字號工藝、服務、產品等標準。發布大灣區(廣東)老字號品牌榜,通過大眾認可度、盈利能力、市場行銷力、品牌創新力等指數全方位展現廣東老字號的發展力和影響力。鼓勵老字號企業導入先進管理理念,推動老字號產品質量信息化追溯體系建設,建立“一品一鏈”追溯模式。(省商務廳、文化和旅遊廳、市場監管局和各地級以上市人民政府按職責分工負責)
(十六)賦能消費升級。引導和鼓勵老字號企業在保證產品質量和弘揚傳統文化基礎上,通過研發新品、最佳化工藝、改進包裝款式等將傳統產品升級為順應時代需求、符合國潮消費、具有市場競爭力的新產品新服務。鼓勵老字號企業與現代工業融合,進駐特色產業園區。將老字號工作納入全省促消費工作計畫,每年至少舉辦一場廣東老字號商品專場促消費活動。推動老字號企業與國內電商平台“新國潮”“新國貨”等各類扶持計畫對接,推動電商平台設立廣東老字號專區,支持老字號企業在大型電商平台開設旗艦店和品牌店。鼓勵旅遊機構將老字號企業納入旅遊路線進行重點推介,通過商旅文融合改善消費體驗。(省工業和信息化廳、商務廳、文化和旅遊廳和各地級以上市人民政府按職責分工負責)
(十七)創新企業管理機制。推動國有老字號企業深化產權制度改革,引導老字號企業建立現代企業組織形式、法人治理結構和職業經理人制度,明確老字號權屬獨立的法律地位,改革老字號權屬分級管理制度。支持老字號企業進行資產重組,依法評估、確認老字號企業無形資產的價值和權屬,指導和支持第三方機構為老字號企業商標品牌建設、商標權質押融資、商標權出資等提供價值評估服務。支持經營業務相近或具有產業關聯關係的老字號企業按市場化、法治化原則進行整合重組,積極引導社會資本參與老字號的運營和發展,收購因經營不善而停業的老字號企業。鼓勵老字號企業在統一標準、統一品牌傳播前提下,探索採用連鎖經營、特許經營等模式,擴大企業產銷規模,加快從單店經營、一地經營發展為規模經營、跨區經營。加強老字號企業信用體系建設,開展老字號企業品牌信用創建活動,探索建立廣東老字號企業信用等級評價。(省發展改革委、商務廳、國資委、市場監管局和各地級以上市人民政府按職責分工負責)
(十八)強化金融支撐。支持金融機構開發針對老字號的金融產品,探索開展以老字號企業的商標權、專利權等無形資產為擔保的質押融資業務。鼓勵符合條件的社會資本設立老字號發展基金,鼓勵創業投資基金管理機構、股權投資基金管理機構以及其他符合條件的企業發起設立老字號投資基金,對品牌價值高、發展潛力大的老字號加大資金、管理和技術投入。支持廣東老字號企業通過上市、掛牌、增發股票,發行公司債、資產證券化產品等方式,拓寬老字號企業直接融資渠道。(省國資委、市場監管局、地方金融監管局,廣東銀保監局,廣東證監局,深圳銀保監局,深圳證監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六、強化工作保障
(十九)建立協同工作機制。建立由省商務廳牽頭,相關部門共同參與的廣東省保護與促進老字號工作聯席會議機制,加強老字號工作的組織協調,統籌推進各項工作任務。(省商務廳牽頭負責,省委宣傳部、網信辦,省發展改革委、教育廳、科技廳、工業和信息化廳、公安廳、民政廳、財政廳、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自然資源廳、生態環境廳、住房城鄉建設廳、交通運輸廳、農業農村廳、文化和旅遊廳、衛生健康委、國資委、市場監管局、廣電局、醫保局、地方金融監管局、中醫藥局、地方志辦、貿促會,省檔案局、檔案館,廣東銀保監局,廣東證監局,深圳銀保監局,深圳證監局共同參與)
(二十)加強政策扶持。加快建立和完善支持廣東老字號創新發展的財政、金融、人才等政策體系。統籌用好現有專項資金,指導推動老字號創新發展納入各級財政支持範圍,支持老字號傳承發展、展銷活動、集聚經營、人才培訓、標準建設、創建示範等工作。各地要將推動老字號創新發展作為傳承中華優秀傳統文化、推動消費高質量發展的重要手段,列入年度工作計畫,建立健全工作機制,按照“一企一策”原則制定扶持目標、計畫和工作檯賬,並根據本方案制定配套政策和措施。(省財政廳、商務廳和各地級以上市人民政府按職責分工負責)
(二十一)加強共建共治。支持各級各地老字號協會建設,制定行業規範,加強行業自律,鼓勵建立老字號綜合服務平台。培育專注老字號研究的專家隊伍,為推動老字號傳承創新發展提供智力支持。鼓勵社會力量參與老字號工作,建設民間老字號博物館、博覽館、體驗館。實施“老字號‘三進’行動”,大力推動老字號“進社區”“進校園”“進幹部學堂”,開設課程、論壇和講座,創建“廣東老字號‘三進’實踐基地”,營造全社會關注、支持、參與老字號發展的良好氛圍。(省教育廳、民政廳、商務廳、文化和旅遊廳和各地級以上市人民政府按職責分工負責)
(二十二)加強宣傳保護。鼓勵各級媒體承擔傳承歷史文化的社會責任,開設老字號宣傳專題專欄,對老字號企業開展系統性、持續性、全方位的宣傳推介。認真做好老字號發展史料、典故、照片、影像、實物、口述檔案的數位化保護,積極推動《廣東省老字號志》編纂工作,開展省級以上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性項目代表性傳承人重點記錄工作,對符合條件的老字號代表性傳承人的傳統技藝、代表作品等進行記錄存檔。(省委宣傳部,省商務廳、文化和旅遊廳、廣電局、地方志辦和各地級以上市人民政府按職責分工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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