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省人民政府金融工作辦公室

廣東省人民政府金融工作辦公室

根據《中共廣東省委、廣東省人民政府關於印發〈廣東省人民政府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粵發〔2009〕8號),設立廣東省人民政府金融工作辦公室,為省人民政府直屬機構。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廣東省人民政府金融工作辦公室
  • 地區:廣東
  • 性質:政府機構
  • 職能:金融辦公室
職責調整,主要職責,內設機構,秘書人事處,政策法規與規劃處,銀行信貸市場處,資本市場處,地方金融發展處,金融交流合作處,人事編制,機構領導,

職責調整

(一)取消和調整已由省人民政府公布取消和調整的行政審批事項。
(二)將對地方國有金融資產監督管理的職責劃給省財政廳。
(三)增加指導、協調金融改革創新綜合試驗區建設的職責。
(四)增加對小額貸款公司、融資性擔保機構進行市場監管和風險處置的職責。
(五)增加培育和監管產權交易、櫃檯交易市場等區域金融市場的職責。
(六)增加開展金融對外交流與合作的職責。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和省關於金融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起草有關地方性法規、規章草案,擬訂金融產業發展政策與規劃並組織實施。
(二)指導全省金融改革創新,指導、協調金融改革創新綜合試驗區和區域金融中心等建設工作。
(三)培育和發展農村金融體系,對小額貸款公司、融資性擔保機構進行市場監管和風險處置,會同有關部門防範化解地方金融國有資產風險。
(四)培育和監管產權交易、櫃檯交易市場等區域金融市場,指導和推進企業改制上市,參與協調發行地方政府債券等相關融資工作。
(五)協助和支持中央駐粵金融監管機構對各銀行證券期貨保險信託金融機構及行業自律組織的監管以及防範、處置、化解金融機構的金融風險問題,建立金融風險預警體系,組織協調金融突發事件應急工作,配合有關部門查處、打擊非法金融機構和非法金融業務活動。
(六)開展金融對外交流與合作。
(七)統籌協調和落實地方人民政府與金融機構的戰略合作。
(八)承辦省人民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省人民政府金融工作辦公室設6個內設機構

秘書人事處

秘書人事處(與監察室、紀檢組、機關黨委辦公室合署)。負責文電、會務、機要、檔案、協調、督辦等機關日常工作;承擔信息、信訪、安全、財務、資產管理、政務公開等工作;負責機關人事管理、機構編制、勞動工資、紀檢、監察、黨群、計畫生育和離退休人員服務等工作。

政策法規與規劃處

起草有關地方性法規、規章草案和發展規劃;研究分析地方金融形勢、金融運行情況;起草重要文稿;指導、協調金融改革創新綜合試驗區和區域金融中心建設;擬訂金融產業發展專項激勵資金使用計畫;統籌協調地方人民政府與金融機構的戰略合作;建立金融風險預警體系;組織協調金融突發事件應急工作和金融信息化建設;辦理有關建議提案、行政複議和行政應訴等工作。

銀行信貸市場處

培育、發展銀行信貸市場;統籌協調全省農村信用社改革,組織推進村鎮銀行、農村資金互助社、專業財務公司等地方銀行業服務體系建設;協同推進徵信系統建設和社會信用體系建設;指導、協調地方銀行業金融機構、信託機構的資產重組和風險處置工作;協助有關部門查處和打擊欺詐、挪用、逃廢金融債務等違法違規行為。

資本市場處

培育、發展多層次資本市場;監管產權交易、櫃檯交易市場等區域金融市場;指導、協調企業改制上市及上市公司再融資和併購重組;指導非上市股份公司的股權託管、轉讓、交易;參與協調發行地方政府債券等相關融資工作;會同有關部門防範化解資本市場風險和機構風險;協助有關部門查處、打擊非法證券機構和非法證券業務活動。

地方金融發展處

(與保險市場處合署)
指導、協調設立金融控股公司、政策性保險機構、政策性擔保公司等地方金融機構,承擔小額貸款公司、融資性擔保機構的市場監管和風險處置工作;培育發展保險市場,推進農業保險、商業養老、意外和健康保險、責任保險等業務發展,推進商業保險資金投資基礎設施建設;會同有關部門防範化解地方金融國有資產、保險機構和市場風險,協助有關部門查處和打擊非法保險機構和非法保險業務活動。

金融交流合作處

開展金融對外交流與合作;擬訂粵港澳區域金融合作專項規劃並組織實施;推進粵港澳金融市場互相開放,引進港澳台和國際金融機構;協調推進粵港澳金融從業人員資格互認。

人事編制

省人民政府金融工作辦公室機關行政編制46名。其中:主任1名、副主任3名,紀檢組長1名,正處級領導職數9名(含總經濟師1名、機關黨委專職副書記1名)、副處級領導職數7名。後勤服務人員數7名。

機構領導

肖學(黨組書記、主任)
主持全面工作。
2008年8月任廣東省國資委副主任,2012年4月任廣東恆健投資控股有限公司董事長、黨委書記,2016年9月任省金融辦黨組書記、主任。
 曠仁山(黨組成員、副主任)
分管銀行信貸市場處和地方金融發展處、保險市場處。
2011年8月任江門市委常委、江海區委書記,2013年6月任江門市委常委、濱江新區管委會主任,2015年4月任省金融辦副主任。
 倪全宏(黨組成員、副主任)
分管政策法規與規劃處、資本市場處和金融交流合作處。
2011年4月任佛山市國資委黨工委書記、主任,2013年12月任省金融辦副主任。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