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治河處

廣東治河處設立於1914年,治河處專管水利,掌理河海之疏浚,築堤,預防水患,發展水利及籌款施工事項。1929年改為廣東治河委員會,兼管建港、築埠事宜。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廣東治河處
  • 所在地:廣東廣州
  • 設立時間:1914年
  • 第一任督辦:譚學衡
廣東治河處成立後,先後擔任督辦的,有譚學衡曹汝英(1917年接任)、孫科(1920年11月接任)、湯廷光(1922年9月接任)、姚雨平(1924年2月接任)、林森(1924年6月接任)。其中譚學衡任職時間稍長,其餘任期均為半年到一年不等。林森為第6任督辦。林森於1925年6月辭職後,治河處督辦一職改為治河處長,隸屬廣東建設廳。1927年10月,復改為督辦,隸國民政府,繼任者為戴恩賽。治河處專管水利,掌理河海之疏浚,築堤,預防水患,發展水利及籌款施工事項。1929年改為廣東治河委員會,兼管建港、築埠事宜。
民國25 年改為廣東省水利局;
翌年又改為珠江水利局,測量人員仍僅10 餘人。
民國27 ~ 34年間,該局曾先後遷往南京、重慶、桂林和貴陽等地,在此期間陸續成立了4 個測量隊。
民國35 年1 月,遷返廣州;
於民國36 年9 月改稱珠江水利工程總局,並增設一個水準測量隊,共有測量隊5 個,測繪人員118 名。
民國38 年7 月遣散大量人員;
1950年10 月14 日廣州解放後由廣州市軍管會接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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