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昌縣文化廣電新聞出版旅遊局

廣昌縣文化廣電新聞出版旅遊局

廣昌縣文化廣電新聞出版旅遊局,是廣昌縣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廣昌縣文化廣電新聞出版旅遊局
  • 辦公地址:廣昌縣行政中心2樓201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現任領導,獲得榮譽,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黨和國家、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關於文化、廣播影視、新聞出版、旅遊方面的法律、法規、規章和方針政策。
(二)統籌規劃全縣文化、廣播影視、新聞出版和旅遊業發展,擬訂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推進文化和旅遊融合發展,推進文化廣電新聞出版旅遊體制機制改革,推進文化廣電新聞出版旅遊領域文化強縣建設相關工作。
(三)管理全縣性重大文化活動、廣播影視活動、新聞出版活動和旅遊活動,指導全縣重點文化設施建設,組織全縣旅遊整體形象推廣,促進文化產業和旅遊產業對外合作和市場推廣,制定旅遊市場開發戰略並組織實施,指導、推進全域旅遊。指導協調假日旅遊和紅色旅遊工作。
(四)指導、管理全縣文藝事業,指導藝術創作生產,扶持體現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具有導向性代表性示範性的文藝作品,推動各門類藝術、各藝術品種發展。
(五)指導、管理公共文化事業發展,推進全縣公共文化服務體系建設和旅遊公共服務建設。深入實施文化惠民工程,規劃、指導基層文化設施建設,統籌推進基本公共文化服務標準化、均等化,管理對外文化工作和對香港、澳門特別行政區以及台灣的文化交流。
(六)指導、推進全縣文化和旅遊科技創新發展,推進文化和旅遊行業信息化、標準化建設。
(七)負責全縣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推動非物質文化遺產的保護、傳承和振興。指導、管理全縣文物保護、文物考古、文物和博物館公共服務體系建設工作,組織開展文物、博物館安全督察工作。
(八)統籌規劃全縣文化產業和旅遊產業,組織實施文化和旅遊資源普查、挖掘,保護和利用工作,促進文化產業和旅遊產業發展。
(九)指導全縣文化和旅遊市場發展,實施依法設定的行政權力事項,對文化和旅遊市場經營進行行業監管,推進文化和旅遊行業信用體系建設,依法規範文化和旅遊市場。
(十)負責全縣文化市場綜合執法工作;組織查處全縣文化、文物、出版、廣播電視、電影、旅遊等市場的違法行為,維護市場秩序。
(十一)把握正確的論導向,加大廣播影視宣傳力度;審核和監督管理衛星廣播電視地面接收設施的安裝使用,加強和監管電視節目、衛星電視節目、視頻點播業務和通過信息網路向公眾傳播的視聽節目。
(十二)監督管理新聞出版活動,負責著作權管理工作。負責圖書、報刊、電子出版物的批發、零售和包裝、裝潢及其他印刷品單位的監督管理工作,負責全縣內部資料性出版物出版的監督管理工作。
(十三)完成縣委、縣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行政審批股、政策法規股)。負責組織協調、推進機關日常工作。負責文電、機要、保密、檔案、安全等工作;負責黨務、人事、政務公開、勞資、工青婦、計生等工作;負責重要檔案、綜合性報告的起草,重大課題的政策研究和綜合調研工作;負責重要會議、接待和活動的組織安排;負責局辦公會議決議及內部管理制度的督辦落實;負責人大代表建議和政協提案承辦工作;負責機關財務工作,組織協調中央、省、市、縣等專項經費的安排使用管理,監督管理下屬事業單位財務工作;負責文化廣電新聞出版旅遊的行政審核審批事項,對各類辦理事項的統一受理工作進行規範和管理;負責機關依法行政工作和行政批涉及的法律、法規諮詢解釋、宣傳教育和培訓工作,處理涉及行政審批的行政複議、行政應訴等法律糾紛,接待民眾來信來訪;負責對本單位視窗工作人員的服務態度、服務質量、工作紀律和規範化服務等進行督促檢查。
(二)文化廣電新聞出版股。指導協調全縣性和上級組織的重大演出活動;抓好農村文化三下活動;負責指導協調文化館、圖書館、博物館、各鄉鎮(場)文化站、各社區文化站業務工作的開展以及專業人員的業務培訓;指導戲曲、美術、音樂、舞蹈等藝術創作;負責加強對文物保護單位的維護和管理以及非物質文化遺產的保護,會同有關部門加強文物安全保衛工作;負責全縣廣播電視電影事業建設管理;堅持正確的輿論導向,檢查督導廣電新聞宣傳情況、廣電網路傳輸情況、電影放映情況、廣播電視安全播出情況、衛星電視廣播地面接收設施安裝使用情況;負責對全縣新聞出版活動進行管理,指導和組織實施農家書屋工程。
(三)產業發展股(文化市場綜合執法監督股)。負責統籌全縣文化旅遊產業的發展,協調解決文化旅遊產業發展的重大問題;指導重點旅遊區域、線路規劃的編制與實施;負責全縣文化旅遊資源普查、開發和保護工作;統籌指導旅遊市場創新及開發,組織開展旅遊品牌(國家A級旅遊景區評定、省級鄉村旅遊示範點)創建和旅遊商品提升工作;負責全縣文化旅遊信息化建設;加強全縣文化旅遊行業管理,監督管理全縣文化旅遊市場秩序和服務質量;負責擬訂全縣文化廣電新聞出版旅遊事業發展規劃;負責全縣旅遊產業規劃的制訂和景區(點)規劃的評審;指導、促進文化、廣電、新聞出版、旅遊產業以及其他產業融合發展,培育融合發展的新型市場業態;推動產業投融資體系建設,牽頭負責文化和旅遊產業發展招商引資相關工作;負責文化廣電新聞出版旅遊項目的申報;研究分析全縣文化產業發展現狀,指導全縣文化創意、影視動漫等文化產業的發展並組織實施;負責全縣文化、旅遊、新聞出版、廣播影視市場的管理,對文化演出活動、娛樂經營場所、旅遊景區景點、旅行社、星級酒店、導遊、圖書音像、印刷出版物、廣播影視、網際網路服務等文化和旅遊市場進行行業監管和行政執法;負責組織協調全縣出版物市場“掃黃打非”工作。

現任領導

局長:陳晨

獲得榮譽

2020年6月,入選撫州市文明辦評選的“撫州市第十屆文明單位”名單,並向社會公示,接受社會監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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