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播電視和網路視聽節目對外譯製規範

2022年7月28日,國家廣播電視總局官網發布《廣播電視和網路視聽節目對外譯製規範》(標準編號GY/T 359-2022,以下簡稱《規範》),作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廣播電視和網路視聽推薦性行業標準,自2022年10月21日起施行。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廣播電視和網路視聽節目對外譯製規範
  • 頒布時間:2022年7月28日
  • 實施時間:2022年10月21日
  • 發布單位:國家廣播電視總局
修訂信息,內容解讀,

修訂信息

2022年3月,國家廣播電視總局科技司委託國家廣播電視總局發展研究中心牽頭編制行業標準《廣播電視和網路視聽節目對外譯製規範》。在通過全國廣播電影電視標準化技術委員會審查後,《規範》報批稿於5月25日進行公示,經起草小組進一步完善,報國家廣播電視總局審批。

內容解讀

《規範》的制定與實施是國家廣播電視總局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於改進國際傳播能力建設重要講話的重要舉措,對於提高廣播電視和網路視聽國際傳播力,推動中國廣播電視和網路視聽節目對外譯製行業高質量發展具有重要作用。
《規範》分為12個部分,對廣播電視和網路視聽節目譯製全流程進行了規範,要求譯製應遵循準確性、適應性、同步性、先進性、藝術性等基本原則,並對翻譯、配音、字幕、後期製作等譯製的關鍵環節的基本流程、技術質量等進行了明確規範,標準還對譯製素材、成品交付提出了明確的質量要求。
《規範》具有較強的指導性和實用性,有利於提升中國廣播電視和網路視聽節目譯製質量和水平,提高國際傳播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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