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德縣深化城鄉公交一體化改革實施意見

《廣德縣深化城鄉公交一體化改革實施意見》是廣德縣人民政府發布的檔案。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廣德縣深化城鄉公交一體化改革實施意見
  • 施行地區:廣德縣
為進一步理順我縣城鄉公交管理體制與運營機制,最佳化城鄉公交資源配置,根據《國務院關於優先發展公共運輸的指導意見》(國發〔2012〕64號)、《交通運輸部關於貫徹落實<國務院關於城市優先發展公共運輸的指導意見>的實施意見》(交運發〔2013〕368號)以及《安徽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大力倡導低碳綠色出行的指導意見》(皖政辦〔2014〕41號)等檔案精神,現就深化我縣城鄉公交一體化改革提出如下實施意見:
一、指導思想
堅持“政府購買公共服務”理念,逐步建立科學合理的城鄉公交體系。堅持“公交優先、城鄉一體”原則,建立完善“城市-縣鎮-鎮村”三級城鄉客運網路,建立科學合理、安全便捷、經濟高效的運行機制,推進城鄉客運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真正讓民眾享受到城鄉經濟社會一體化發展成果。
二、基本原則
堅持政府主導、政策引導,以人為本、城鄉協調,因地制宜、統籌推進的原則。
三、工作目標
從規劃布局、設施建設、財政政策、運營服務、路面管理等方面採取切實有效措施,全面改善公共運輸發展環境,打造綠色公交、智慧公交、人文公交,大幅提高公交出行比例,為市民提供便捷、經濟、安全、舒適的公共運輸服務。具體目標為:
(一)2017年底前,縣城建成區公交站點500米覆蓋率達到80%以上,城區人口萬人公共運輸車輛擁有量達到10標台以上、公共汽車進場率達到70%以上;公交準點率達到90%以上;城市建成區公共運輸出行占機動化出行比例達到20%以上,乘客滿意度達到70%以上。縣域內所有建制村均開通公交班線,基本完成城區公交樞紐及各鄉鎮政府所在地公交換乘站的建設。
(二)到2020年,基本實現縣城建成區公交站點500米全覆蓋,城區人口萬人公共運輸車輛擁有量達到12標台以上,公共汽車進場率達到85%以上;公交準點率達到95%以上;城市建成區公共運輸占機動化出行比例達到30%以上,乘客滿意度達到80%以上。完善縣域城鄉三級公交網路建設,農村居民一次換乘可達縣城,積極推進跨境城際公交發展,全面完成全縣城鄉公共運輸場站和配套服務設施建設。
四、主要任務
(一)編制公共運輸規劃。制定城市公共運輸專項規劃及城鄉公交一體化發展規劃,科學規劃線網布局,最佳化重要交通節點設定和方便銜接換乘,落實各種公共運輸方式的功能分工,促進城市內外交通銜接和城鄉公交一體化發展。在編制和調整城市總體規劃、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城鎮控制性詳細規劃時,應充分考慮城鄉公共運輸發展需要,對已列入城鄉公交一體化規劃的公交場站以法定形式落實規劃及建設用地,優先保障公共運輸設施用地,推動建立以公共運輸為導向的城鎮發展模式。
(二)建設城鄉公交基礎設施。按照統籌城鄉發展要求,調整、完善公交基礎設施,使公交場站設施建設與公交發展需求相適應。
1、注重城鄉路網提標升級。根據縣域綜合交通規劃,著力建成結構合理、層次清晰、功能明確、銜接順暢的縣域道路網框架,打通斷頭路,貫通循環線。城區內具備條件的城市主幹道應開闢公交專用通道;加快農村公路升級改造,完善農村公路安保設施。開通農村公交客運班線,應當開展農村客運班線通行條件審核工作,確保公交運行安全。
2、加大城鄉公交基礎設施建設力度。依據公共運輸規劃,合理布設公交場站設施,優先安排用地。將公共運輸場站作為城鄉道路、客流集散的公共場所及文化、教育、衛生、體育、娛樂、商業等公共設施,以及具有一定規模的住宅小區等大型工程項目的主要配套建設內容,並督促建設單位嚴格落實。要將公共運輸場站和配套設施納入老城區改造、新城區開發以及美麗鄉村建設計畫,確保公共運輸配套設施與建設項目主體工程同步設計、同步建設、同步驗收。
縣交通運輸部門應分年度提出客運樞紐站、公交換乘中心、首末站以及公交保養場等各類公交基礎設施建設計畫,報經縣政府批准後實施。每年縣政府規劃建設的公交基礎設施項目,由縣國土資源部門統一調劑建設用地指標,按照公共運輸用地性質,採用協定出讓方式,由縣交投公司辦理用地手續。對符合《劃撥用地目錄》的,應當以劃撥方式供地。供地地塊涉及拆遷補償、綠化青苗、三桿遷移等費用,由所在鄉鎮負責解決。對已投入使用的交通場站設施,不得隨意改變用途。
對於上述公交基礎設施項目,由縣交投公司負責建設。縣鄉財政根據項目竣工結算審計報告,按工程總費用(含土地)分別給予補貼,其中縣級財政補助50%,所在鄉鎮財政補貼50%,產權屬縣交投公司,並由交投公司負責經營維護。
新建、改建、擴建城市主 次幹道、等級公路,應同步建設港灣式停靠站,2017年底港灣式停靠站設定比例應達到50%以上。需新建公交候車亭設施的,建設單位應按照交通運輸部門的有關規定自行建設或委託交通運輸部門(縣交投公司)代建,並按站亭設施採購價格支付代建款;需實施站亭設施遷移、公交線路牌變更、立桿等的,由建設單位承擔遷移、恢復等費用。
已建道路(城市主次幹道、等級公路)需配套增設公交候車亭設施的,其站亭用地征遷工作由所在鄉鎮負責,由交通運輸部門(縣交投公司)負責站亭建設。涉及的建設費用由縣級財政統籌安排。
公交候車亭產權屬縣交投公司。非交通運輸部門建設的,完工後移交給縣交投公司,公交候車亭等設施由交投公司負責維護、保養、管理工作。
(三)提升公共運輸服務能力與品質。依據城鄉公交一體化發展規劃,及時調整最佳化城鄉公交線路、站點,建立布局合理、層次分明、銜接順暢、方便換乘的城鄉三級網路。要進一步規範公共運輸重大事項決策和信息公開程式,建立公眾意見徵集和反饋機制。推行城鄉公共運輸規劃編制、線網最佳化方案、線路調整公示制度。根據線路運營狀況,合理確定首末班時間、發車間隔及班次安排。加大高峰期公交發車頻次,延長服務時間,提高正點率及準班率。最佳化公共運輸車輛結構,逐步提高新能源車、清潔燃料車比例,合理規劃建設加氣站、充換電站(樁)等設施。
制定城鄉公交服務質量標準體系,完善公交行業服務質量考評體系,制定從業人員培訓、考核和準入、退出機制,加強公交行業監管,積極開展行業文明創建活動,努力打造服務誠信和消費放心行業,積極塑造品牌線路,大幅提升公交行業服務質量。
(四)提高公共運輸智慧型化水平。加快推進公交智慧型化建設,逐步普及城鄉公共運輸“一卡通”,並在建設公交站台、站亭等設施時同步設定電子站牌。加快信息技術在城鄉公共運輸中的套用,促進城鄉公共運輸與城鄉道路交通管理系統的信息共享和資源整合。到2020年,建成公眾出行信息服務系統、車輛運營調度管理系統、安全監控系統和應急處置系統。提高公交運行效率,提升應急營運水平,方便公眾乘車結算,著力提升智慧型化公交綜合服務能力。
(五)建立城鄉道路客運票制票價體系。綜合考慮公共運輸企業的經營成本和居民承受能力等因素,完善票價聽證制度,科學核定公共運輸票價。建立公共運輸票價與企業運營成本和政府補貼的聯動機制,及時調整公共運輸票價。綜合考慮服務質量、乘車距離、中間換乘等因素,完善價格形成機制。結合縣情,確立合理的城鄉公交票價體系,推行優質優價,增強公共運輸發展動力。
五、實施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建立城鄉公交協調發展機制。建立工作協調機制,各司其責,協調配合。成立由縣長任組長,分管縣領導任副組長,交通運輸、發改、財政、審計、國土資源、公安、住建、規劃、城管、環保、安監、市場監管、稅務、物價、旅遊、教育、民政等部門主要負責人參加的深化城鄉公交一體化改革領導組。領導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縣交通運輸局,統一指揮,及時協調解決相關問題(各部門工作任務見附表)。
(二)強化監督管理,建立公交績效考核機制。各鄉鎮、各有關部門要將城鄉公交統籌發展列入民生實事項目,建立城鄉公交一體化發展績效評價制度,將城鄉公交一體化發展水平納入鄉鎮和縣有關部門的年度目標考核體系。
(三)加大政府投入,建立穩定的財政補貼機制。整合現有政策資源,重點支持綜合交通樞紐、場站建設和車輛設備購置更新,公共運輸智慧型化管理信息系統推廣套用等。探索建立公交企業成本規制,逐步建立城鄉公交一體化運營發展的財政補貼機制。明確企業運營成本構成及費用額度,加強財務收支核算。針對現行補貼政策進行必要調整,具體補貼辦法由縣交通運輸部門會同財政部門共同擬訂,報經縣政府研定實施。
(四)堅持公交優先,建立公共運輸路權保障機制。合理設定公共運輸優先車道、專用車道(路)、路口專用線(道)、單向優先專用線(道)等,提高公共運輸車輛通行效率和道路資源利用率。對占用城市公共運輸專用道及停靠站點的車輛要嚴格執法,提高縣城公共運輸車輛的運行速度和準點率。根據縣城道路特點、交通流動規律以及車輛特性,最佳化交通信號配置,科學合理地設定城市公共汽車優先通行信號管理系統,減少城市公共運輸車輛在道路交叉口的停留時間。多措並舉,著力促進公共運輸優先發展。
(五)加強日常監管,建立服務質量評價機制。建立科學、合理、操作性強的公共運輸服務質量評價指標體系和評價方法,把公交企業按計畫增加開通公交線路的執行情況、公車運行公里數、載客數、準點率、公車運行班次、間隔時間執行情況等納入考核。每年對公交企業進行服務質量考核,並將服務質量考核結果與政府補貼相掛鈎。通過服務質量考核,規範公交企業行為,突出服務質量和公交企業社會義務,促使公交企業提高公交服務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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