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醫學院研究生獎學金評審試行辦法

《廣州醫學研究生獎學金評審試行辦法》是廣州醫學院研究生教育部2005年06月制定實施為了規範廣州醫學院研究生獎學金評審而制定辦法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廣州醫學院研究生獎學金評審試行辦法
  • 制定單位:廣州醫學院研究生教育部
  • 解釋單位:廣州醫學院研究生教育部
  • 制定時間:2005年06月
  • 實施時間:2005年06月
  • 章節數目:共四章十三條
檔案概況,檔案細則,

檔案概況

廣州醫學院研究生獎學金評審試行辦法
2005年06月

檔案細則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獎勵目的
為了全面貫徹國家的教育方針,培養德、智、體全面發展的醫學科研人才,鼓勵研究生刻苦學習,奮發向上,努力攀登科學高峰,全面提高研究生綜合素質,成為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紀律的高級專門人才。對各方面表現突出和取得優異成績的研究生給予獎勵,特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獎勵對象
凡取得我校學籍的研究生均可按本辦法規定申請相應獎項。
第三條 獎勵類別
本著全面衡量和突出單項的原則,分別設立以下獎項:
1、優秀研究生獎
2、優秀研究生幹部獎
3、研究生論文獎
4、文體積極分子獎
5、優秀畢業研究生獎
第二章 評選條件
第四條 政治思想條件
各類獎項的申請者,必須堅持中國共產黨的領導,擁護黨的改革開放和各項方針政策,認真學習馬列主義、毛澤東思想和鄧小平理論,關心國內外時事;遵紀守法,品行優良,尊敬師長,團結同學,關心集體,熱心助人。
第五條 申請“優秀研究生獎”條件
優秀研究生獎是我校研究生在讀期間的最高榮譽獎,具備下列條件者可獲此獎:
1、模範遵守學校各項規章制度,德、智、體全面發展,具有團結合作精神和良好的學術道德;
2、學習成績優秀:培養計畫所規定的全部課程考試成績平均分達85分以上,單科成績不低於80分;
3、有學術論文發表:在校期間必須以“廣州醫學院”為單位(或廣州醫學院XXX附屬醫院)在國家級本學科專業的核心期刊(中華牌)發表(已出版)學術論文一篇以上(含一篇)(應為第一作者;若為第二作者,則第一作者必須是自己導師)。
第六條 申請“優秀研究生幹部獎”條件
凡擔任研究生會、研究生年級幹部,擔任研究生黨支部、團支部幹部,各臨床醫院教學點負責人,學習態度端正,德、智、體全面發展,且符合下列條件者,可獲此獎:
1、培養計畫所規定的全部課程考試成績一般不低於75分;
2、高標準要求自己,處處以身作則,起模範帶頭作用,作風正派,堅持原則,敢於批評和自我批評,熱愛集體,關心同學;
3、積極組織同學開展各項集體活動;
4、積極配合學校有關部門做好各項工作。
第七條 申請“研究生論文獎”條件
凡以“廣州醫學院”為單位(或廣州醫學院XXX附屬醫院)在國家級本專業核心期刊(中華牌)發表了學術論文的(已出版),可直接申請此獎項。
第八條 申請“文體積極分子獎”條件
1、代表研究生參加校級以上文體競賽獲集體項目 前二名者,個人前 八名者;
2、連續兩年參加校運動會並獲得名次者;
3、連續三年參加校運動會者;
4、組織過三次以上集體文體活動的負責人。
第九條 申請“優秀畢業研究生”條件
符合以下條件者可申請此獎(按每年畢業生的10%進行評選):
1、在讀期間遵守學校(醫院)規章制度;
2、順利完成研究生課題;
3、研究生論文答辯評定達四個優以上;
4、在讀期間以“廣州醫學院”為單位(或廣州醫學院XXX附屬醫院)發表了學術論文一篇以上。
第三章 評選程式
第十條 評獎步驟
1、申請優秀研究生獎、優秀研究生幹部獎、優秀畢業研究生獎的,申請人在申請時間內從學院網站“研究生教育”欄中下載相關申請表格進行填寫,並依表格上內容送交各相關部門進行審批,最後送學院研究生教育部進行審核評定;研究生論文獎、文體積極分子獎,填寫好表格後,根據有關證明材料直接給予獎勵;
2、擬定獎勵名單,張榜公示,並報學院批准;
3、對獲獎者進行表彰。
第十一條 申請與評選時間
優秀研究生獎,優秀研究生幹部獎,研究生論文獎,文體積極分子獎四個獎項的申請時間為每年的12月開始,次年3月評定;優秀畢業研究生獎的申請時間為每年的5月開始,6月15前評定;
第四章 獎勵標準和辦法
第十二條 獎勵標準和辦法
凡被評為各類獎學金獲得者,均頒發榮譽證書和獎金,獎金數額根據評獎當年情況決定。
第十三條 本辦法由學院研究生教育部負責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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