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邊境管理區通行證核發辦理指南

廣州邊境管理區通行證是由廣州市公安局荔灣區分局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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辦理對象

本行政審批適用於具備辦理邊境管理區通行證申請條件的個人。

辦理條件

本市常住戶口人員、外來人員在本區辦理一年以上的居住證

所需材料

1 . 居民身份證邊境通行證申請表 (原件正本(收取),原件正本(核驗))
2 . 居民身份證 (原件正本(核驗),複印件)

視窗辦理

1 . 申請
2 . 批准
3 . 辦理

網上辦理

1 . 申請人網上提交申請;
2 . 網上審查資料決定是否受理;
3 . 單位內部審批;
4 . 單位內部審批;
5 . 辦結。申請人領取辦事結果。

辦理時限

法定期限:1個工作日
承諾期限:1個工作日

收費標準

不涉及收費

辦理依據

1 . 《中華人民共和國邊境管理區通行證管理辦法》 [[第三章、第四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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