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期貨交易所做市商管理辦法

《廣州期貨交易所做市商管理辦法》,是一項業務規則。

2022年6月6日,廣州期貨交易所發布公告:該規則經廣州期貨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審議通過,並報告中國證監會,現予以發布。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廣州期貨交易所做市商管理辦法
  • 發布單位:廣州期貨交易所
辦法內容
《廣州期貨交易所做市商管理辦法》中規定,交易所按品種實行做市商資格管理。申請做市商資格,應當具備下列條件:(一)淨資產不低於人民幣5000萬元或等值外幣;(二)具有專門機構和人員負責做市,做市人員應當熟悉相關法律法規和交易所業務規則;(三)具有健全的做市實施方案、內部控制制度和風險管理制度;(四)最近三年無重大違法違規記錄;(五)具備穩定、可靠的做市技術系統;(六)具有交易所認可的交易、做市或者仿真交易做市經驗;(七)交易所規定的其他條件。交易所根據申請品種數量和市場情況,可以相應提高最低淨資產數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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