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市越秀區監察委員會

廣州市越秀區監察委員會

廣州市越秀區監察委員會是由廣州市越秀區人民代表大會選舉產生,並向廣州市越秀區人民代表大會負責的國家監察機關。中共廣州市越秀區紀律檢查委員會與廣州市越秀區監察委員會合署辦公。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廣州市越秀區監察委員會
  • 辦公地址:廣州市越秀區越華路183號 
  • 性質:國家監察機關
主要職責,組織機構,內設機構,派駐(出)機構,現任領導,

主要職責

中共廣州市越秀區紀律檢查委員會與廣州市越秀區監察委員會合署辦公,實行一套工作機構、兩個機關名稱,履行黨的紀律檢查國家監察兩項職責。

組織機構

內設機構

辦公室:負責機關日常運轉工作,組織起草相關檔案文稿、組織會議活動、開展調查研究、督促檢查工作部署落實情況;根據幹部管理許可權,負責全區紀檢監察系統幹部隊伍建設和組織建設的業務指導,承辦有關幹部人事工作;組織指導區紀檢監察系統幹部教育培訓工作等。
宣傳教育室:負責組織協調全面從嚴治黨、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宣傳教育及廉潔文化建設等工作;負責有關網路信息工作。
黨風政風監督室:負責綜合協調貫徹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決議、國家法律法規等情況的監督檢查;綜合協調黨的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執行、貫徹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糾正“四風”工作、整治民眾身邊和扶貧領域的腐敗和作風問題;綜合協調黨內監督、問責等方面工作等。
信訪室:負責受理對黨的組織、黨員違反黨紀行為和對行使公權力的公職人員職務違法、職務犯罪行為等的檢舉、控告;受理黨員對區紀委作出的黨紀處分或者其他處理不服的申訴、監察對象對區監委作出的涉及本人的處理決定不服的複審申請;綜合分析信訪舉報情況;接待民眾來訪,處理民眾來信和電話網路舉報事項等。
案件監督管理室:負責對監督檢查、審查調查工作全程進行監督管理,履行線索管理、組織協調、監督檢查、督促辦理、統計分析等職責;統一受理有關單位移交的相關問題線索以及下級紀檢監察部門線索處置和案件查辦報告;歸口管理審查調查有關協調事項;對調查措施使用進行監督管理,監督檢查紀檢監察機關依紀依法安全辦案情況等。
第一至第五紀檢監察室:主要履行依紀依法監督,執紀審查和依法調查處置的職責。監督檢查聯繫單位領導班子及領導幹部遵守和執行黨的章程和其他黨內法規,遵守和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決議、國家法律法規,推進全面從嚴治黨、依法履職、秉公用權、廉潔從政從業以及道德操守等方面的情況;監督檢查聯繫單位黨(工)委(黨組)落實管黨治黨主體責任的情況,指導、檢查、督促派駐機構、基層紀(工)委落實紀檢、監察責任,實施問責;向監察對象所在單位提出監察建議;承辦涉嫌嚴重違紀或者職務違法、職務犯罪問題線索的初步核實和立案審查調查,以及其他違法違紀案件的初步核實、審查調查,並提出處理建議等。
案件審理室:負責審理區紀委監委直接審查調查和區各級黨組織、紀檢監察系統報批或者備案的違反黨紀和職務違法、犯罪案件,依規依紀依法提出處理或處分意見;承辦黨員對區紀委作出的黨紀處分或者其他處理不服的申訴案件、監察對象對區監委作出的涉及本人的處理決定不服的申請複審案件等。
紀檢監察幹部監督室:負責監督檢查全區紀檢監察系統幹部遵守和執行黨的章程和其他黨內法規,遵守和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決議、國家法律法規等方面的情況;受理對有關紀檢監察幹部涉嫌違反黨紀、職務違法和職務犯罪等問題的舉報,提出處置意見並負責問題線索初步核實及立案審查調查工作等。
機關黨委:負責機關和所屬機構的黨群工作。

派駐(出)機構

派駐(出)機構30家,包括第一至第十派駐紀檢監察組、派駐區法院紀檢監察組、派駐區檢察院紀檢監察組和派出流花街、洪橋街、六榕街、光塔街、人民街、北京街、東山街、梅花村街、農林街、黃花崗街、華樂街、建設街、大東街、大塘街、珠光街、白雲街、礦泉街、登峰街等18條街道監察組。

現任領導

主任陳復軍
副主任:曾憲強
委員:胡蘇鱺、梁志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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