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市公安局越秀區分局的地址為廣州市越秀區東風中路295號;前往廣州市公安局越秀區分局請乘座公車至中山紀念堂(市總工會)站1下,往前走約190米到越秀區公安局。或乘座廣州捷運2號線至紀念堂站D2出口往前走約50米到越秀區公安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廣州市公安局越秀區分局
- 地址:廣州市越秀區東風中路295號
- 主管部門:廣州市公安局
職能簡介,主要職責,機構設定,醜聞,
職能簡介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中央有關公安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規章。
(二)負責轄區(含捷運上蓋物業)的公安工作;掌握、分析、預測轄區社會治安狀況,負責社會治安綜合治理有關工作;為上級公安機關和區委、區政府提供社會治安方面的重要信息,並提出對策。
(三)負責全區公安人民警察隊伍的管理,按規定許可權實施公安人民警察的教育培訓和公安宣傳、幹部人事管理工作,對分局所屬單位實行直接管理。
(四)負責指導、檢查、督促分局基層單位的執法活動;組織實施紀檢、監察、督察和審計工作。
(五)負責對轄區危害國內安全的案件、刑事案件、毒品犯罪案件和治安案件的偵查工作,依法進行治安管理工作,維護社會治安秩序;組織協調對重大案件、重大事件的偵查、處置工作。
(六)負責出入境管理和外國人在轄區內居留、旅行的有關管理工作。
(七)承擔上級公安機關確定的交通安全管理任務。
(八)負責戶口、居民身份證的管理工作。
(九)指導、監督轄區內機關、團體、事企業單位和重點建設工程的治安保衛工作,指導民眾性治安保衛組織的治安防範工作;負責對保全員的管理和業務指導工作;核准涉外出租房屋治安管理許可證;負責養犬登記及年審工作。
(十)依法對消防工作實施監督管理,開展和指導安全防火工作;按規定許可權負責消防建設規劃和工程的審查、驗收工作;組織、實施滅火救災、搶險救援工作。
(十一)負責公安預審工作和區看守所、區公安分局治安拘留所等限制人身自由的場所管理工作。
(十二)協助市公安局負責黨和國家領導人、重要外賓以及省、市重要領導、市領導集體在轄區活動期間的警衛工作;負責在轄區召開的重要會議、重要活動和大型民眾活動的安全保衛工作。
(十三)組織實施公安通信、信息技術、刑偵技術建設;為分局所屬單位提供信息、技術、通信、後勤、裝備等服務。
(十四)承辦區委、區政府交辦的其他治安工作事項。
(十五)承擔上級公安機關交辦的其他事項。
(十六)負責收集、掌握、報告影響社會政治穩定和治安穩定的情報信息。
(十七)負責轄區內常住人口、外來人口和出租房屋治安的管理工作。
(十八)依法管理轄區內的特種行業、公共娛樂場所和槍枝、彈藥、爆炸、劇毒等危險物品;配合有關部門預防火災、爆炸、中毒等治安災害事故。
(十九)依法監督、指導轄區內單位保衛組織和民眾開展安全防範工作;通過日常治安防範和管理工作發現違法犯罪線索破獲刑事案件,抓獲現行犯罪嫌疑人,並協助偵查部門破案;依法查處治安案件,調解治安糾紛;協助做好處置群體性事件的工作;接受民眾報警求助,為民眾提供服務。
機構設定
根據上述職責,越秀區公安分局設10個內設機構和離退休幹部管理科,11個直屬行政單位,26個派出機構。
(一)內設機構
1、政工辦公室(副處級) 負責全區公安系統組織、人事、宣傳教育、隊伍建設等工作;按照幹部管理許可權,負責有關幹部考核、任免、調配、檔案管理、工資、福利等工作;負責機構編制、職稱、職務評聘、警銜管理、計畫生育、人員培訓、幹部職工出國(境)政審及報批等工作;負責開展警察文化工作;管理和協調離退休幹部管理科的工作。
2、指揮中心(副處級) 負責分局公安行動指揮和綜合業務領導;協助分局領導實施指揮;負責掌握公安工作情況和開展調研工作;協調處理緊急警務,承擔授權的有關指揮協調工作;受理“110”報警案件,並進行先期處置;承擔分局的文秘、督辦、保密、信訪、機要通信、檔案管理、調研等工作;負責全局公安業務數據綜合統計工作;負責組織、協調分局的反恐怖工作。
3、監察科(與分局紀委辦公室合署辦公,掛廣州市公安局警務督察隊越秀分隊牌子) 負責分局紀律檢查、行政監察、督察、內部審計和黨風廉政建設工作;監督檢查分局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的執行情況;查處分局內部的違紀案件;實施對本區公安機關及其公安人民警察依法履行職責、行使職權、遵守紀律、落實警務規範的監督和內部審計工作。
4、裝備財務科 負責分局公安裝備、財務管理和國有資產管理工作;統一計畫、調撥、保管發放公安裝備;負責分局辦公用房總體規劃、基本建設的立項、報建、工程改造工作;負責分局車輛管理和駕駛員的交通安全教育工作;負責分局後勤服務的管理工作。
5、法制科 負責分局公安法制建設工作;承擔各類送審案件的審核、把關工作;組織、承擔公安執法監督檢查工作;承擔公安行政複議、行政訴訟、國家賠償工作。
6、科技通信科 負責分局公安科技工作;負責分局公安有線、無線通信、計算機數據和電視監控等技術系統的技術建設、技術保障和相關裝備的管理工作;負責轄區公共信息網路安全監察工作。
7、出入境管理科 執行有關出入境管理的法律、法規;負責轄區內公民因私出境申請的受理、審核工作;負責外國人、華僑、港澳台人員在轄區內居留、旅行的有關管理工作。
8、戶政科 執行國家有關戶口管理的政策和法律、法規;負責轄區常住人口、外來人口管理工作;負責人口信息資料庫建設和人口統計工作;負責居民身份證件管理工作,協助有關部門做好門牌管理工作;負責核准涉外出租房屋治安管理許可證工作;指導公安派出所有關工作和治保會、群防群治隊伍建設。
9、防火科 依法實施消防監督,指導、監督防火安全工作;負責消防規劃和工程的有關審查、驗收工作。
10、交通科 負責對轄區有關單位開展交通安全宣傳教育工作;維護內街、小區等非市政道路的交通秩序;實施對非機動車輛(殘疾人用機動車輛除外)牌照的核發和管理工作。離退休幹部管理科 負責貫徹中央、省、市有關離退休幹部工作的方針、政策和規定;組織離退休幹部學習檔案和參加政治活動;負責離退休幹部的醫療保健、生活福利、休養和用車等服務的安排;會同有關部門辦理離退休幹部的喪葬和善後處理事宜;負責對分局所屬單位的離退休幹部工作進行檢查指導,並轉達和傳達有關檔案;承擔上級交辦的其他有關離退休幹部工作的事宜。
(二)直屬行政單位
1、廣州市公安局越秀區分局國內安全保衛大隊(科級,分局防範與處理邪教犯罪工作科與其合署辦公) 負責掌握並分析研究敵情和社會政治動向;指導和組織偵查、處置危害國內安全案件、事件;組織查處非法組織、非法政治性刊物、邪教、有害氣功(功法)、反動會道門活動以及以宗教為掩護的犯罪活動;以非公安名義為掩護,開展相關的情報信息工作。防範與處理邪教犯罪工作科簡稱反邪教科。
2、廣州市公安局越秀區分局預審大隊(科級) 負責分局偵辦的重大案件的預審工作;承辦重大疑難案件的審理工作。
3、廣州市公安局越秀區分局治安管理大隊(科級) 負責和指導全區治安防範和治安行政管理工作,維護社會治安秩序;負責對槍枝、彈藥、民用爆炸物品、危險物品的安全管理以及對特種行業的治安管理工作;負責養犬登記及年審工作;辦理治安部門負責的刑事案件和違反治安管理案件;協助市公安局負責黨和國家領導人、重要外賓以及省、市主要領導、市領導集體在轄區活動期間的警衛工作;負責在轄區召開的重要會議、重大活動和大型民眾活動安全保衛工作;負責對保全行業的管理。
4、廣州市公安局越秀區分局毒品犯罪偵查大隊(科級)貫徹執行國家打擊、偵查毒品犯罪有關的法律、法規和政策;掌握轄區毒品動態,並分析、研究和提出對策;負責轄區內毒品犯罪案件的偵查工作,指導、協調派出所的緝毒工作。
5、廣州市公安局越秀區分局經濟犯罪偵查大隊(副處級)負責職責範圍內的破壞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秩序、侵犯財產等經濟犯罪案件的立案偵查工作。經濟犯罪偵查大隊設一中隊、二中隊、三中隊,均為科級。
6、廣州市公安局越秀區分局巡邏警察一大隊(副處級,加掛廣州市公安局越秀區分局特警大隊牌子) 負責轄區治安巡邏執勤的組織實施、監督指導工作;落實維護城市治安秩序,預防、制止現行違法犯罪;擔負處置暴亂、動亂、騷亂事件中的攻堅、突擊任務;負責處置暴力恐怖犯罪、劫持人質、持槍作案、爆炸行兇等嚴重暴力事件,緝捕嚴重暴力犯罪分子;參與維護重大政治活動、重要節日、慶典活 動、大型文藝活動和合法集會遊行、示威、活動的秩序和處置突發事件。 巡邏警察一大隊設一中隊、二中隊、三中隊、四中隊、五中隊、六中隊、七中隊、八中隊和特警中隊,均為科級。特警中隊對外稱廣州市公安局特警支隊越秀中隊。
7、廣州市公安局越秀區分局巡邏警察二大隊(副處級) 負責處置轄區的突發事件、維護省、市機關上訪活動的治安秩序;負責轄區內省市機關和外國駐廣州領事館的治安巡邏執勤工作。巡邏警察二大隊設一中隊、二中隊、三中隊、四中隊、五中隊,均為科級。
8、廣州市公安局越秀區分局刑事警察一大隊(副處級) 負責對發生在轄區的有關刑事案件的立案偵查工作;負責刑事犯罪情報資料、檔案工作;負責刑事偵察技術建設工作,並提供服務保障。刑事警察一大隊設一中隊、二中隊、三中隊、四中隊、五中隊、六中隊和技術中隊,均為科級。
9、廣州市公安局越秀區分局刑事警察二大隊(副處級) 負責轄區發生的“雙搶”案件的打擊、偵破工作,偵辦流花、礦泉等重點地區的有關刑事案件。刑事警察二大隊設一中隊、二中隊、三中隊、四中隊、五中隊、六中隊,均為科級。
10、廣州市越秀區看守所(科級) 負責對刑事拘留、逮捕案犯、犯罪嫌疑人、判決待送人犯的羈押、管理工作。
11、廣州市公安局越秀區分局治安拘留所(科級) 負責治安拘留人員的監管工作。
(三)派出機構
根據轄區的實際情況,設26個公安派出所(科級),為分局的派出機構。具體是:廣州市公安局越秀區分局廣場派出所、廣州市公安局越秀區分局站南派出所、廣州市公安局越秀區分局北京派出所、廣州市公安局越秀區分局大新派出所、廣州市公安局越秀區分局人民派出所、廣州市公安局越秀區分局六榕派出所、廣州市公安局越秀區分局廣衛派出所、廣州市公安局越秀區分局光塔派出所、廣州市公安局越秀區分局詩書派出所、廣州市公安局越秀區分局流花派出所、廣州市公安局越秀區分局東風派出所、廣州市公安局越秀區分局洪橋派出所、廣州市公安局越秀區分局東湖派出所、廣州市公安局越秀區分局白雲派出所、廣州市公安局越秀區分局珠光派出所、廣州市公安局越秀區分局農林派出所、廣州市公安局越秀區分局黃花崗派出所、廣州市公安局越秀區分局華樂派出所、廣州市公安局越秀區分局梅花村派出所、廣州市公安局越秀區分局大東派出所、廣州市公安局越秀區分局建設派出所、廣州市公安局越秀區分局大塘派出所、廣州市公安局越秀區分局礦泉派出所、廣州市公安局越秀區分局登峰派出所、廣州市公安局越秀區分局越秀公園派出所、廣州市公安局越秀區分局達道路派出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