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市荔灣區人民政府多寶街道辦事處

廣州市荔灣區人民政府多寶街道辦事處,政府機構。

主要職責,領導分工,所獲榮譽,

主要職責

  (一)宣傳貫徹落實黨和國家各項方針政策和法律法,執行上級的決議、決定。研究決定街道黨的建設、公共服務、公共管理、公共安全等方面的重大問題,及時向區委、區政府報告轄區有關情況、反映問題、提出意見建議。
  (二)落實基層黨建工作責任制。加強街道黨工委自身建設和基層黨組織建設。統籌協調轄區內各領域黨建工作,整合調動各類黨建資源;統籌推進和抓好社區黨建、駐區單位黨建、新興領域黨建有效融合。對黨員進行教育、管理、監督和服務,做好經常性的發展黨員工作。
  (三)落實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全面推進轄區黨的政治建設、思想建設、組織建設、作風建設、紀律建設,把制度建設貫穿其中。開展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
  (四)討論並決定本街道“三重一大”問題,統籌協調轄區單位和組織,團結、組織黨內外幹部和民眾,抓好上級決策部署的組織實施和督促落實。
  (五)堅持黨管幹部的原則,按照幹部管理許可權,負責幹部的教育、選拔、管理和監督工作。貫徹黨管人才原則,按照黨中央和上級黨組織關於人才工作的重要決策部署,加強人才隊伍建設。負責對居民委員會工作人員的教育和管。按照有關要求,協助管理有關部門派駐街道機構的幹部,對派駐街道機構工作考核、負責人任免以及人員的考核、提拔晉升提出意見。統籌各類編外人員的日常管理。
  (六)領導本街道的意識形態工作、思想政治工作、基層民主政治建設和精神文明建設,把思想道德建設、文化建設與社區建設和管理結合起來,廣泛開展民眾性的精神文明創建活動,提高廣大黨員、民眾的思想政治素質和科學文化素質,堅持思想政治工作與關心民眾生活、解決民眾實際問題相結合,努力創造良好的社會環境。宣傳和貫徹黨的統戰政策,做好黨的統戰工作。
  (七)完善黨領導下的基層社會治理體系,提高基層自治水平。動員轄區內各類單位、社會組織和居民等社會力量參與社會治理。依法支持、指導和幫助居民委員會開展組織建設、制度建設和其他工作,發揮居民委員會的民眾自治組織作用,依法協助民政部門開展居民委員會的選舉工作,依法保障居民委員會在居民區的自治權利,為居民委員會的正常辦公提供必要條件。
  (八)統籌負責轄區綜合治理工作。負責協調組織轄區內社 會治安綜合治理、平安建設、人民調解、維護社會穩定工作。收集轄區內居民反映的問題,受理居民來信來訪,及時向區委、區政府反映轄區內居民和單位的意見和要求,組織、協助或督促有關部門解決。負責出租屋和來穗人員的管理和服務工作。
  (九)統籌負責轄區公共服務工作。根據經濟社會發展規劃,制定社區服務發展規劃,建立、健全社區服務設施,合理配置社區服務資源,適應社區居民多層次的服務需求。協助有關部門做好社會救助、社會保障和社會福利工作。負責組織和引導社區教育、科普、文化、體育、衛生健康等工作。組織社區志願服務隊伍,動員和引導單位、居民興辦社區服務事業,開展便民利民的系列服務。依法負責人口與計畫生育工作,貫徹落實人口與計畫生育實施方案。
  (十)協助有關部門做好民政事務、兵役和民兵事務、退役 軍人事務、擁軍優屬、人民防空事務、僑台事務、民族宗教事務、法治宣傳、勞動用工監控、社會保險、勞動就業、退休人員社會化管理、搶險救災、禁毒、掃黃打非、刑滿釋放人員幫教、殯葬改革等工作。
  (十一)配合開展轄區內企業管理和服務工作,統籌做好最佳化營商環境等工作,協助企業招才引智,提升城區環境品質。
  (十二)組織協調和依法監督本街的統計工作,負責基層統計工作,完成國家統計調查、地方統計調查、經濟普查、人口普查、農業普查等工作任務。
  (十三)依法指導和監督業主召開業主大會會議、選舉業主委員會,辦理業主委員會備案,監督業主大會、業主委員會依法履行職責,依業主提請組織成立物業管理委員會,協調處理物業管理糾紛。加強對物業管理的指導和監督。
  (十四)統籌負責轄區綜合行政執法工作。履行城市管理綜合執法職權,以及法律法規、省市政府公告明確的行政執法職權,經過法定程式後,以街道自身名義開展有關審批服務和綜合執法工作。
  (十五)維護轄區內的城市環境和城市秩序,對於違法建設、違法占用道路、違法改變建築使用功能、無照無證經營、占道經營、非法行醫、違規違章施工以及其他違反安全生產、消防安全、市容環境衛生、綠化管理、生態環境保護、市場管理、公共設施管理等規定的行為,按照有關授權進行依法管理。開展對歷史文化街區、歷史風貌區、歷史建築的日常巡查與保護。
  (十六)負責轄區內居民區、內街巷的環境衛生和環境整治工作,組織督促轄區內的單位和居民開展愛國衛生運動。按照區政府要求做好生活垃圾收運工作,負責本轄區內生活垃圾分類的日常管理工作。
  (十七)組織開展轄區內應急、防汛、防旱、防風、防震、消防安全、安全生產、食品安全等相關工作,制定和實施轄區突發性公共事件的應急處置方案。
  (十八)法律、法規和規章規定的以及區委、區政府依法賦予的其他居民工作、社區服務、社會管理、城市管理職責。
  (十九)完成區委、區政府交辦的其他工作任務。

領導分工

一、劉遠(街道黨工委書記)
  主持街道黨工委全面工作。兼任街道綜合治理委員會主任。
  二、陳曉聰(街道黨工委副書記、辦事處主任)
  主持街道辦事處全面工作。協助黨工委書記負責街道黨工委全面工作。負責審計工作。兼任街道公共服務委員會主任、街道綜合行政執法委員會主任。
  三、劉軼(街道黨工委委員、人大街道工委專職主任)
  主要抓好人大街道工委工作,協助黨工委書記分管綜治維穩相關工作,完成黨工委、辦事處交辦的工作。分管綜合治理辦公室,聯繫司法所。
  四、吳春明(街道黨工委副書記)
  協助黨工委書記處理街道黨工委日常工作。負責基層黨建、組織人事、意識形態、統戰、機構編制和政協、群團工作,完成黨工委、辦事處交辦的工作。分管黨政綜合辦公室(人大工委辦公室)、黨建工作辦公室(組織人事辦公室)。
  五、唐守桂(街道黨工委委員、紀工委書記)
  負責黨風黨紀、廉政教育、紀檢監察和反腐敗等工作,完成黨工委、辦事處交辦的工作。分管紀檢監察辦公室(與區監委派出街道監察組合署)。
  六、劉茜(街道黨工委委員、辦事處副主任)
  負責社區建設、經濟、統計、物業管理、對口協作、勞動監察、人民防空、安全生產、消防安全、應急管理等相關工作,完成黨工委、辦事處交辦的工作。分管社區建設辦公室、綜合行政執法辦公室(安監口)。聯繫市場監督管理所。
  七、賴明暉(街道黨工委委員、辦事處副主任)
  負責公共服務、社會事務、黨群服務、居民委員會等相關工作,完成黨工委、辦事處交辦的工作。分管公共服務辦公室(黨群服務中心)、殘聯,聯繫社區衛生服務中心。
  八、許曉珊(街道黨工委委員、綜合行政執法辦主任)
  負責綜合行政執法相關工作,負責環境衛生、生活垃圾收運和垃圾分類等日常管理工作,完成黨工委、辦事處交辦的工作,分管綜合行政執法辦公室(綜合行政執法隊),消毒站、環衛站。
  九、林華平(街道黨工委委員、人民武裝部部長)
  負責武裝、國防動員、退役軍人事務、交通安全等相關工作,完成黨工委、辦事處交辦的工作。分管退役軍人服務站。
  十、黃忠(街道黨工委委員、派出所所長)
  負責協助管理綜治維穩、禁毒、掃黃打非、防邪等工作,完成黨工委、辦事處交辦的工作。
  十一、喻文(二級調研員)
  負責街道政務服務、文化工作。分管綜合服務中心,完成黨工委、辦事處交辦的工作。
  十二、周美斌(四級調研員)
  負責街道來穗人員和出租屋管理服務、綜合格線工作,完成黨工委、辦事處交辦的工作。分管綜合保障中心。

所獲榮譽

2023年9月,榮獲2020—2021年度廣州市無償獻血和臨床用血先進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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