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介紹
- 中文名:廣州市花都區氣象局
- 地址:廣州市花都區新華街曙光路15號
(二)負責氣象監測網路建設、管理和氣象探測資料的收集、傳輸以及氣象資料檔案管理;依法保護氣象探測環境。
(三)負責組織管理氣象災害防禦工作,負責氣象監測、預報預警的發布和管理工作,對重大氣象災害作出評估,為 本級人民政府組織防禦氣象災害提供決策服務依據;負責本行政區域內公眾氣象預報、災害性天氣警報、預警信號以及農業氣象預報、城市環境預報、雷電預報、火險氣象等級預報等專業氣象預報的發布;負責突發事件預警信息發布平台建設和管理、服務工作。
(四)組織管理本行政區域的雷電災害防禦工作,負責防雷裝置的設計審核、竣工驗收、雷電災害調查及事故鑑定等工作。組織區政府安全生產防雷專項工作的執法監督檢查,組織開展防雷裝置的設計技術評價和檢測、雷電災害風險評估等管理工作。
(五)負責升放無人駕駛自由氣球或系留氣球活動審批及監督管理工作。
(六)組織對城市規劃編制、重大基礎設施建設、大型工程建設、重大區域性經濟開發項目和氣候資源開發利用項目進行氣候可行性論證。
(七)組織開展氣象法制宣傳教育,負責監督有關氣象法規的實施,對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氣象法》有關規定的行為依法進行處罰,承擔有關行政複議和行政訴訟。
(八)承擔上級氣象主管機構和花都區人民政府交辦的其它事項。
內設機構
廣州市花都區氣象局設4個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
負責文秘、保密、政務公開、目標管理、綜合檔案、信訪、政務信息以及人事、財務、後勤管理等工作;參與雷電災害的調查和統計上報工作;負責本局紀檢監察工作;負責本局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設以及工青婦和計生工作。
(二)觀測預報科
負責本行政區域氣象業務管理,負責氣象監測、氣象信息網路、氣象技術保障體系的管理和維護工作;負責天氣監測、氣象預報、預警及突發氣象災害預警信息發布工作;承擔氣候可行性論證工作。
(三)氣象災害防禦管理辦公室(與應急減災科合署辦公)
負責組織制定和實施氣象災害防禦規劃、應急預案;負責組織氣象防災減災體系的建設;負責人工影響天氣的管理工作;負責組織管理氣象災害風險評估工作;負責本行政區域內的氣象防災減災應急管理工作;承擔突發公共事件氣象應急保障工作;負責本行政區域內的雷電災害防禦管理工作,負責雷電災害風險評估、防雷裝置檢測的管理;開展雷電災害調查、事故鑑定等工作。
(四)法規監督科(與審批管理科合署辦公)
組織實施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工作;辦理行政審批和備案事項;受上級部門委託組織開展相關行政審批和備案工作的資料審核、現場檢查等工作;負責升放無人駕駛自由氣球或系留氣球的監督管理工作;負責氣象行政執法工作,對有關違法行為依法實施行政處罰;負責氣象行政複議和行政訴訟工作;負責組織本行政區域氣象法制宣傳教育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