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市社會組織聯合會

廣州市社會組織聯合會

廣州市社會組織聯合會(下稱“聯合會”,英文名:Federation of NGO of Guangzhou City 英文縮寫:FNGC),由熱心支持社會組織工作的企事業單位、社會組織和個人自願依法組成的全市性、聯合性、非營利性的社會組織。聯合會的前身為廣州市社會團體發展促進會,成立於1994年。2004年在各級領導的關心關懷下,於10月完成了更名換屆。至同年12月底,聯合會共發展會員362名,其中,單位會員308名,涵蓋了社團、基金會、民辦非企業單位代表;個人會員54名,涵蓋了專家學者代表及社會知名人士代表。會員構成充分具備廣泛性和代表性,體現出整體實力強、行業領域寬、聯繫層面廣的顯著特色。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廣州市社會組織聯合會 
  • 外文名:Federation of NGO of Guangzhou City
  • 簡稱:廣州社聯 
  • 屬性非營利性社會組織
  • 主要成就:2021年12月被民政部授予“全國先進社會組織”稱號
本會宗旨,本會角色,主要業務,協會領導,所獲榮譽,

本會宗旨

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堅持四項基本原則,遵守憲法、法律、法規和國家政策,遵守社會道德風尚;宣傳黨和國家關於社會組織管理的法規政策;全心全意為社會組織服務,組織、協調、聯絡、團結全市社會組織及社會各界從事社會組織管理工作的專家、學者、負責人,以及熱心社會組織工作的人士,維護社會組織的權益,反映社會組織的訴求,加強社會組織的交流,提高社會組織的能力,擴大社會組織的影響,促進社會組織的發展,更好地發揮社會組織在建設和諧社會中的積極作用。

本會角色

聯合會作為政府和社會組織之間的橋樑紐帶以及全市社會組織合作發展的公共服務平台,將著力發揮其樞紐角色及作用,一方面受委託承擔政府輔助性、事務性、服務性工作,為加強社會組織管理提供有力支撐,另一方面搭建起公共服務平台,精心服務社會組織,提升社會組織發展能力,同時發揮行業自律作用,提升社會組織的歸屬感、凝聚力及服務水平。

主要業務

社會組織合作交流、人才培養、政策引導、行業規範及理論研究等,同時接受政府部門的委託,承接有關社會組織資格初審、信息檔案、等級評估、交流培訓、聯絡服務等公共服務工作。
聯合會日常事務由秘書處負責,秘書處下設四個部門,即業務部、培訓部、會員部和綜合部,分別負責“承接政府職能轉移”、“為社會組織提供人才培訓”、“服務及凝聚社會組織”、“支持機構發展”等方面的工作。

協會領導

廣州市社會組織聯合會第三屆理事會會長:馮耀良
廣州市社會組織聯合會第三屆監事會監事長:歐陽兵
廣州市社會組織聯合會第三屆理事會常務副會長:王夢華、陳國裕、陳允、余蘇、陸毅、吳娟、趙小明、陳雙蓮

所獲榮譽

2021年6月,廣州市社會組織聯合會黨委被中共廣州市委授予“廣州市先進基層黨組織”稱號。
2021年9月26日,入選廣東省推薦“全國先進社會組織”候選單位名單。
2021年12月,被民政部授予“全國先進社會組織”稱號。
2024年3月,被授予2023年度廣東省三八紅旗集體稱號。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