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構設定
機構名稱職責介紹辦公室
(1)負責機關的政務、事務管理工作。
(2)負責草擬本會計畫、總結、報告和綜合性材料。
(3)負責黨務、紀檢監察、組織、人事、工資、退休人員管理工作。
(4)開展婦女兒童重點工作的調查研究。
(5)配合有關部門做好培養選拔女幹部工作。
(6)對外宣傳黨和政府的各項方針、政策,加強與港、澳、台地區及華僑同胞的友好往來,開展婦女間的聯誼和交往。
(7)承擔區婦女兒童工作委員會辦公室的日常工作。
(8)承辦領導交辦的其他事項。
婦女兒童部
(1)向婦女民眾宣傳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宣傳馬克思主義婦女觀和男女平等的思想,開展婦女思想教育工作。
(2)宣傳貫徹有關維護婦女兒童權益的法律法規,依法維護婦女兒童合法權益。負責處理婦女民眾來信來訪,協同有關部門對重大侵權案件進行調查處理。開展婦女普法教育,指導基層維權信訪工作。
(3)負責組織農村婦女開展“雙學雙比”和組織城鎮婦女開展“巾幗獻才建功”為主要內容的“三八”紅旗手競賽活動。
(4)指導基層組織建設,加強對基層組織的業務指導。開展婦女培訓教育。
(5)配合有關部門開展民眾性精神文明建設,開展文明家庭創建活動和家庭文明建設。
(6)負責親職教育工作的協調與服務,參與推進校外教育,協調組織每年全區“六一”慶祝活動,推動社會為兒童的健康成長創造良好的社會環境。
(7)拓展區婦女兒童活動陣地,拓展社區婦女就業渠道,促進婦女廣泛就業。
(8)承辦領導交辦的其他事項。
主要職責
(一)緊密圍繞黨和政府的中心任務開展工作,團結、動員、組織廣大婦女積極投身改革開放和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促進經濟發展和社會進步,為維護改革發展穩定的大局服務。
(二)宣傳馬克思主義婦女觀和男女平等思想,教育、引導廣大婦女樹立正確的世界觀、人生觀、價值觀,弘揚“自尊、自信、自立、自強”的精神,表彰各類婦女先進典型,積極推動和開展對婦女的科技文化及生產勞動技能的培訓,全面提高婦女素質。
(三)代表婦女參與國家和社會事務的民主管理和民主監督;關注並加強研究涉及婦女切身利益的熱點、難點問題,及時向區委反映社情民意,提出對策建議;參與有關婦女兒童政策和法律、法規草案的擬定,推動婦女、兒童發展綱要、規劃的實施,維護婦女兒童合法權益。
(四)參與有關婦女兒童政策和法律、法規草案的擬定、修改;堅持並加強研究設計婦女切身利益的熱點、難點問題,及時向區委反映社情民意,提出對策建議;指導基層婦女組織加強自身建設。
(五)聯繫社會各級婦女組織開展婦女兒童工作;加強同港、澳、台及海外華人婦女、婦女組織的聯誼,促進祖國統一大業;發展同各界婦女組織的友好交往,增進了解和友誼,加強合作。
(六)指導基層婦女組織依據《中華全國婦女聯合會章程》和婦女代表大會的任務,開展婦女兒童工作;聯繫團體會員並給予工作指導。
(七)承擔白雲區婦女兒童工作委員會辦公室的日常工作。
(八)承辦區委和上級婦聯交辦的其他任務。
領導分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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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負責黨建黨務、紀檢監察、意識形態、宣傳、統戰、組織人事、機構編制、創文創衛、安全生產、應急、扶貧、政務信息、保密檔案和後勤保障等工作。 |
| | | | 負責法治建設、綜治信訪維穩、禁毒、婦女創業就業、鄉村振興、婦女兒童維權救助、未成年人保護、婚姻調解委員會、區婦女兒童福利會。 |
| | | 分管:區婦女兒童工作委員會辦公室、區婦女兒童活動中心。 | 負責基層組織建設、巾幗志願服務、親職教育、婦女兒童工作委員會。聯繫:區女企業家協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