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市番禺區統計局

廣州市番禺區統計局

根據中共廣州市番禺區委、廣州市番禺區人民政府《關於印發〈廣州市番禺區人民政府機構改革方案實施意見〉的通知》(番發〔2009〕9號),設立廣州市番禺區統計局(以下簡稱區統計局),為區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廣州市番禺區統計局
  • 外文名:廣州市番禺區統計局
  • 簡稱:區統計局
  • 內設機構:3個內設機構
  • 行政編制:11名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人員編制,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局犁家、省、市、區有關統計工作的方針政策、方法制度和法律法規,組織領導、綜合協調和監督檢查全區統計工作,確保統計數據真實、準確、及時;制定區的統計管理方法;擬訂統計調查計畫並組織實施;監督境員牛檢查統計法律、法規和制度的實施,防範和懲治統計造假、弄虛作假,依法查處統計違法行為
(二)按照國家、省、市的統一部署,組織並協調實施全區重大國情國力和區情區力的普查;組織實施全區性、綜合性的統計調查(包括各種周期性和一次性、定期和不定期的統計調查項目)。
(三)組織實施全區國民經濟核算體系和統計指標體系,監督管理鎮街國民經濟核算工作;執行國家統計標準和基本統計報表制度,管理和協調區各部門制定的統計標準和統計調查表;依法對部門統計調查項目進行審批。
(四)組織調查、收集和整理全區經濟社會發展有關統計資料和國民經濟核算資料;對全區經濟社會發展的情況進行統計分析、統計預測和統計監督,及時向區委、區政府及有乃妹祝關部門提供統計資料和諮詢建議。
(五)統一核定、管理和公布全區性統計資料;定期向社會公眾發布全區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統計公報。
(六)建立並管理全區統計信息化系統和統計資料庫,指導各鎮街、各部門和各企事業單位統計信息化系統建設。
(七)根據統計工作的需要,指導各鎮街、各部門做好統計盼翻囑戒調查業務工作。
(八)組織實施全區統計基礎規範化工作;協助市統計局做好全區統計專業技術職稱考試工作。
(九)完成區委、區政府和上級統計部門交辦的其他任務求囑舉阿。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負責區統計局的日常行政事務工作和管理工作;負責文電、會務、機束戰局要、檔案、督辦、保密、後勤等機關日常工作;負責宣傳、政務信息、政務公開、網站管理工作;承擔財務、資產管理等工作;負責黨建、黨務、紀檢、監察、組織、人事、機構編制、考核、工資福利、公費醫療、社會保障、計畫生育、信訪、工青婦、離退休人員服務等工作。負責對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狀況進行統計監測、預測和綜合分析研究,提出決策諮詢建議;管理和提供經濟社會綜合性統計數據;建立並管理全區統計信息化系統和統計資料庫;負責統計數據發布和統計新聞宣傳;組織、協調、管理全局統計分析和統計信息工作。負責組織實施國民經濟核算體系,監督管理鎮街國民經濟核算工作;組織投入產出調查;收集、整理和提供國民經濟核算資料,開展分析研究;組織指導綜合統計和有關專業統計基礎工作;協助市統計局做好全區統計專業技術職稱考試工作。
(二)專業統計科。負責組織實施農業、工業、高新、能源、批發零售貿易業、住宿餐飲業的專業統計調查;收集、整理和提供有關調查統計數據,開展各專業統計分析;會同有關部門組織或參與實施國家、省、市和區組織的重大普查和調查活動,協助歡立棄上級開展各專業抽樣調查工作,對有關統計數據質量進行檢查和評估。
(三)綜合統計科。負責組織實施固定資產投資、建築業、房地產開發、勞動工資、科技、人口的專業統計調查;收集、整理和提供有關調查統計數據,開展各專業統計分析;會同有關部門組織或參與實施國家、省、市和區組織的重大普查和調查活動,協助上級開展各專業抽樣調查工作,對有關統計數據質量進行檢查和評估;實施婦女兒童發展規劃的統計監測和評估工作;組織實施全區統計基礎規範化工作;負責組織統計法律、法規和規章的宣傳、貫徹實施和監督檢查,防範和懲治統計造假、弄虛作假,依法查處統計違法行為,辦理涉及統計的行政複議、行政應訴和其他法律性事務。

人員編制

廣州市番禺區統計局機關行政編制11名。其中:局長1名、副局長2名;正科級領導職數3名、副科級領導職數1名。
機關後勤服務人員數1名。
五、其他事項
所屬事業單位的設定、主要任務和編制事項另行規定。

人員編制

廣州市番禺區統計局機關行政編制11名。其中:局長1名、副局長2名;正科級領導職數3名、副科級領導職數1名。
機關後勤服務人員數1名。
五、其他事項
所屬事業單位的設定、主要任務和編制事項另行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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