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市番禺區政府審批服務中心

廣州市番禺區政府審批服務中心

廣東省廣州市番禺區行政服務中心位於廣州市番禺區市橋街清河東路319號西副樓,番禺廣場對面,番禺區人民政府院內。

行政服務中心原名行政審批服務中心,是集信息與諮詢、審批與收費、管理與協調、投訴與監督於一體的綜合性行政服務機構。

番禺區政府審批服務中心成立於2001年4月3日。

機構簡介,主要職責,

機構簡介

番禺區政府審批服務中心的設立是番禺區委、區政府實踐江澤民同志關於"三個代表"的重要論述,積極應對"入世"挑戰,轉變政府職能,推進依法行政,改變機關工作作風,提高工作效率,最佳化發展,加強廉政建設的重大舉措,是深化行政審批制度改革的具體步驟。
番禺區政府審批服務中心是番禺區委、區政府設立的區行政審批制度改革領導組領導下負責行政審批制度改革的日常工作部門,是區政府管理行政審批事務的常設機構,為區正局級事業單位建制。
作為區政府管理、協調、監督行政審批事務的派出機構,番禺區政府審批服務中心的主要職能是:按照"依法、公開、公平、公正、高效"的管理理念,在行政審批事務的管理方面,創建一個不斷適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發展需要的運行管理機制,通過行政審批運行和管理模式的改革和創新,進一步消除影響生產力發展的體制性障礙,促進政府職能的根本性轉變,提高政府部門按國際通行規則辦事的能力和工作效率,適應經濟全球化的需要和世貿組織的要求,提高政府的行政管治水平,提升本地區在區域經濟發展方面的競爭力。

主要職責

(一)負責研究擬定全區行政審批制度改革、行政審批事務管理方面的政策、制度和工作方案,並組織實施;協調、指導各部門深化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和審批事務管理工作;參與制定有關部門事關行政審批制度改革的專項改革方案,並監督實施;推進政府職能轉變,依法規範行政,最佳化社會經濟發展環境,逐步建立和完善與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相適應的行政審批管理體系。
(二)負責監督、檢查各部門貫徹落實行政審批制度改革、行政審批事務管理有關政策、制度和實施方案的執行情況,分析研究遇到的問題,及時向區政府報告的進展情況,提出解決問題的意見和建議。
(三)負責擬定並組織實施行政部門、中介服務機構或其它單位的進駐計畫;制定中心的各項管理規章制度;確保進駐中心的各部門,嚴格按照政策、法律法規賦予的職責和許可權受理申報審批業務,並在規定的期限內答覆申請人;實施政務公開制度,建立和健全行政審批事務監督管理機制。
(四)協調處理中心運作中存在的問題,協調進駐中心各部門之間的工作關係;受理投資者、企業和市民的投訴,督促各部門和視窗工作人員依法履行職責,保護國內外投資者、企業和市民的合法權益,確保他們在中心得到熱情、公平、規範、高效、優質的服務。
(五)負責中心信息化管理系統的設備和軟體維護、升級方面的工作,保障中心各項工作的高效、規範、有序運作;收集、整理各部門和單位辦理業務的有關數據,為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和行政審批事務管理提供準確的信息和依據。
(六)調動進駐中心各部門和視窗工作人員的積極性,組織視窗工作人員業務培訓;為進駐中心的部門、單位和視窗工作人員提供完善辦公條件,全面負責中心的後勤保障工作。
(七)組織開展行政審批制度改革、行政審批事務管理方面的理論研究,進行行政審批制度改革、行政審批事務管理方面的宣傳,總結交流行政審批制度改革、行政審批事務管理方面的工作經驗。
(八)承辦區政府交辦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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