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市生活廢棄物管理中心是廣州市城市管理委員會直屬單位,負責全市垃圾終處理設施營運的監督管理和考核考評工作等。
(一)負責全市生活垃圾終處理管理工作。指導監督垃圾終處理單位執行國家、省、市有關垃圾處理政策、法律法規、技術標準、管理規範;對垃圾終處理計畫、調度和計量工作進行統一管理;對垃圾運輸進入終處理設施進行審批;參與組織垃圾處理成本核算、營運費標準制訂和審核;對中心城區垃圾終處理服務契約和維護費使用進行審核和管理;參與垃圾處理設施建設、設施更新改造、工藝技術套用的審查和驗收。
(二)負責全市垃圾終處理設施營運的監督管理和考核考評工作。制訂垃圾終處理設施營運監管、考核考評等管理制度並組織實施;對重點設施加強監管,根據需要派駐現場監督員;建立、健全營運監控和信息管理體系。
(三)對生活垃圾處理設施關閉、閒置或者拆除行為進行監督管理,核實登記與初審。
(四)對企業在本市行政區域內從事生活垃圾填埋、焚燒、綜合處理等經營性處理處置服務行為進行行政許可的初審程式。
(五)開展生活垃圾處理的宣傳教育。依託垃圾處理設施為示範基地,開展循環經濟和環境保護宣傳教育,指導重點行業、重點單位、社區開展垃圾處理有關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