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市無償獻血志願工作者服務隊

廣州市無償獻血志願工作者服務隊

廣州市紅十字會無償獻血志願工作者服務隊工作是以奉獻社會,服務社會為宗旨,鼓勵志願工作者在服務他人,服務社會的同時,提高自我,完善自我,展示社會文明形象。廣州市紅十字會無償獻血志願工作者服務隊工作的特徵是以志願者自願奉獻個人的時間和能力,在不為任何報酬的情況下,為宣傳無償獻血提供志願服務,其行為表現為志願性,無償性、公益性和組織性。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廣州市無償獻血志願工作者服務隊
  • 隸屬:廣州市紅十字會
  • 簡介:進行登記,參加服務活動的志工
  • 公共事務分隊:隊辦公室與其它服務分隊之間
  • 方法:.起草有關檔案、議案、報告;
  • 總則:法規的範圍內開展工作
概述,簡介,組織架構,服務隊章程,主要活動,成員架構,

概述

簡介

廣州市紅十字會無償獻血志願工作者服務隊隸屬廣州市紅十字會,志願工作者服務隊辦公室設在廣州市無償獻血工作委員會辦公室,負責日常的管理工作。隊員由積極參加無償獻血的骨幹和為社會志願服務的人士組成,是按照一定程式,在廣州市紅十字會無償獻血志願工作者服務隊中進行登記,參加服務活動的志工。

組織架構

廣州市紅十字會無償獻血志願工作者服務隊劃分為五個分隊:
1、公共事務分隊: 負責隊辦公室與其它服務分隊之間的溝通和聯繫,協調各分隊間的工作;負責服務隊日常的培訓、考核,接待來信、來訪、參觀、考察;及時總結評估各分隊開展服務的情況,向隊辦公室提出改進或者反饋意見;接受投訴、協調和上報工作;組織志願工作者大會、每月例會、年終總結及半年總結會議;為服務隊和各分隊開展活動提供必要的後勤保障。
2、無償獻血宣傳策劃分隊: 策劃獻血宣傳活動,聯繫與協調媒體及輿論宣傳機構;策劃服務隊的聯誼活動;隊刊和宣傳單張的設計與編制及發布。
3、稀有血型服務分隊: 定期開展RhD陰性血型無償獻血者聯誼活動,在緊急情況下招募獻血者以保證臨床需要。
4、成分捐血和骨髓捐獻服務分隊: 宣傳捐獻成分血的程式和意義,招募有意捐獻成分血和捐獻骨髓的獻血者,協調機采服務時間,跟蹤和回訪獻血者的服務工作。
5、無償獻血志願服務分隊: 參與無償獻血現場宣傳、招募和接待服務,為市民提供無償獻血相關知識的諮詢服務。

服務隊章程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廣州市紅十字會無償獻血志願工作者服務隊是經廣州市紅十字會批准,由熱心於紅十字事業的人士,為協助紅十字會開展無償獻血工作而組成的無償獻血專業的志願服務團體。
第二條 廣州市紅十字會無償獻血志願工作者服務隊的服務宗旨是保障人的生命和健康,開展人道主義社會服務,推動無償獻血、骨髓捐獻事業,傳播精神文明,促進和平進步。
第三條 廣州市紅十字會無償獻血志願工作者服務隊的服務特徵是任何個人在不為任何報酬的情況下,奉獻個人的時間和能力,為宣傳無償獻血提供志願服務,其行為表現為志願性、無償性、公益性和組織性。
第四條 服務的目的是宣傳無償獻血,推動無償獻血工作的開展,為無償獻血者服務。
第五條 主管部門是廣州市紅十字會。
第六條 在遵守國家法律、法規的範圍內開展工作。
第二章 組織結構
第七條 廣州市紅十字會無償獻血志願工作者服務隊是在廣州市紅十字會領導下,以推動無償獻血這一社會公益性事業為目的的志願工作者(簡稱:志工)組織。其組織結構如下:
第八條 廣州市紅十字會無償獻血志願工作者服務隊由廣州市紅十字會命名及授旗,設隊長一名,副隊長兩名,由廣州市紅十字會聘任,服務隊工作直接對廣州市紅十字會志負責。廣州市紅十字會無償獻血志願者服務隊按內容、專業下設一個辦公室,五個服務分隊。即服務隊辦公室;公共事務分隊;無償獻血宣傳策劃分隊;稀有血型服務分隊;成分捐血、骨髓捐獻分隊;無償獻血志願服務分隊。
第九條 廣州市紅十字會無償獻血志願工作者服務隊下設廣州市紅十字會無償獻血志願工作者服務隊辦公室(廣州市紅十字會無償獻血志願工作者服務隊辦公室與廣州血液中心合署辦公),負責日常工作。
第十條 廣州市紅十字會無償獻血志願工作者服務隊辦公室履行以下職責:
1.溝通協調志工及廣州市紅十字會無償獻血志願工作者服務隊與廣州市紅十字會、廣州市無償獻血工作委員會辦公室和廣州血液中心之間的工作合作、組織發展;
2.策劃、組織、協調、指導開展無償獻血志願服務活動;
3.宣傳和推廣無償獻血志願工作者服務;
4.招募志工;
5.起草有關檔案、議案、報告;
6.收集工作建議;
7.安排相關培訓。
第三章 志願者
第十一條 年齡18周歲以上,已成為廣州市紅十字會會員,熱心無償獻血事業,遵守廣州市紅十字會無償獻血志願工作者服務隊章程,都可報名加入廣州市紅十字會無償獻血志願工作者服務隊。由本人申請,經審批,登記入冊,即接納為廣州市紅十字會志工。
第十二條 志工享有以下權利:
1.參加廣州市紅十字會無償獻血志願工作者服務隊辦公室負責提供的培訓 ;
2.參加各項活動的權利;
3.對無償獻血工作的開展有批評、建議、監督權;
4.受到獎勵和表彰的權利。
第十三條 志工應該履行以下義務:
1.遵守並執行廣州市紅十字會無償獻血志願工作者服務隊章程和管理辦法;
2.介紹、推廣服務隊工作的義務;
3.積極支持、協助服務隊的各項工作和活動;
4.維護廣州市紅十字會無償獻血志願工作者服務隊的聲譽及形象。
第十四條 志工有加入和退出的自由。
第四章 附則
第十五條 本章程的解釋權在廣州市紅十字會無償獻血志願工作者服務隊辦公室。
第十六條 本章程自廣州市紅十字會無償獻血志願工作者服務隊成立之日實行。

主要活動

1、常態化的獻血點服務工作
2、無償獻血者進社區活動(機采成分血宣傳)
3、RH(-)招募和聯絡工作
4、稀有血型獻血者聯誼、宣傳活動周
5、廣州市應急用血保障
6、6·14世界獻血者日專題系列活動
7、亞運會用血保障
8、無償獻血進社區系列宣傳活動
9、衛生救護培訓

成員架構

隊 長:廖劍鋒
副隊長:梁 力
公共事務分隊 隊長:余銘健 副隊長:凌世濤
宣傳策劃分隊 隊長:羅雪文
稀有血型服務分隊 隊長:胡柳靜
成分獻血服務分隊 隊長:吳言東
無償獻血服務分隊 隊長:魯顯福 副隊長:孟永星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