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職責
(一)宣傳貫徹落實黨和國家各項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執行上級的決議、決定。研究決定街道黨的建設、公共服務、公共管理,公共安全等方面的重大問題。對轄區內的地區性、民眾性公益性、社會性的工作負全面責任。依法制定和實施轄區突發性公共事件的應急處置方案。
(二)落實基層黨建工作責任制。領導本街道企、事業單位、居民區以及駐社區各類無主管企業、民辦非企業單位、社會團體等單位黨的工作。組織、協調、指導轄區內其他單位黨組織和黨員參與社區建設。對離職、失業和流動黨員實行屬地管理。對區職能部門派駐的社區管理和服務機構黨的工作實行雙重領導。
(三)領導街道、社區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設,把思想道德建設、文化建設與社區建設和管理結合起來,構建社區教育體系、社區文化體系,廣泛開展民眾性的精神文明創建活動,提高廣大黨員、民眾的思想政治素質和科學文化素質,堅持思想政治工作與關心民眾生活、解決民眾實際問題相結合,努力創造良好的社會環境。
(四)統籌負責轄區公共服務工作。根據市、區經濟社會發展規劃,制定社區服務發展規劃,建立、健全社區服務設施,合理配置社區服務資源,適應社區居民多層次的服務需求。協助有關部門做好社會救助、社會保障和社會福利工作。組織社區志願服務隊伍,動員和引導單位及居民興辦社區服務事業。負責組織和引導社區教育、科普、文化、體育、衛生等工作,依法負責人口與計畫生育工作,貫徹落實人口與計畫生育實施方案。協助有關部門做好勞動就業、退休人員社會化管理等工作。支持和促進轄區內各種經濟組織發展,做好轄區企業的溝通、協調和跟蹤服務工作,為轄區經濟發展服務,營造良好營商環境。協助有關部門做好民政事務、兵役和民兵事務、退役軍人安置和無軍籍離退休職工管理服務、人民防空事務、僑台事務、民族宗教事務、擁軍優屬、人口普查、基層統計、法制宣傳、勞動用工監控、社會保險、搶險救災、殯葬改革等工作。
(五)統籌負責轄區綜合治理工作。負責協調組織轄區內社會治安綜合治理、人民調解,維護社會德定工作。收集轄區內居民反映的問題,受理居民來信來訪,及時向上級人民政府反映轄區內居民和單位的意見及要求,組織、協助或督促有關部門解決協助有關部門做好青少年教育、禁毒、掃黃打非、刑滿釋放人員幫教等工作。受有關職能部門委託,負責流動人員暫住登記、信息收集、報送等管理和服務工作,負責房屋租賃登記備案等有關管理工作。
(六)統籌負責轄區城市管理工作。執行上級人民政府發布的城市管理決定、命令、指示。負責轄區內居民區、內街巷的環境衛生和環境整治工作,組織督促轄區內的單位和居民開展愛國衛生運動。配合區政府做好城市更新相關工作。協助有關部門依法監督轄區內物業管理企業開展物業管理工作,協助有關部門處理物業管理企業與業主委員會、業主委員會與業主、業主與業主之間的矛盾和投訴。
(七)統籌負責轄區綜合行政執法工作。依法開展法律、法規、規章等明確或依法委託以及按程式下放事項的行政執法工作。維護轄區內城市環境和城市秩序,對違法建設、違法占用道路、違法改變建築使用功能、無照和無證經營、占道經營、非法行醫、違規違章施工以及違反安全生產、消防安全、市容環境衛生、綠化管理、生態環境保護、市場管理、公共設施管理等規定的行為,按照有關授權進行依法管理或告知有關部門處理。
(八)完善黨領導下的基層社會治理體系,提高基層自治水平。統籌社區發展,動員轄區內各類單位、社會組織和居民等社會力量參與社會治理。依法支持、指導和幫助居民委員會開展組織建設、制度建設和其他工作。
(九)堅持黨管幹部的原則,按照幹部管理許可權,負責幹部的培育、選拔、管理和使用工作。加強黨風廉政建設,教育黨員、幹部自覺遵守黨紀國法,同一切違法亂紀行為作堅決鬥爭。按照有關要求,會間區職能部門,管理部門派駐街道機構的幹部。加強對居委會工作人員教育和管理,加強對以本街道、社區為主要工作及服務對象的各行政管理、執法和服務機構的工作統籌、協調、督促、檢查和評議,將評議情況反饋其上級黨組織,對其負責人的獎懲、任免提出意見和建議。
(十)領導工會、共青團、婦聯等民眾組織,指導、支持其依照各自的章程獨立負責地開展工作。宣傳和貫徹黨的統戰政策,做好黨的統戰工作。
(十一)法律、法規和規章規定的以及上級人民政府依法賦予的其他居民工作、社區服務、社會管理、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等職責。
(十二)完成區委、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領導分工
黨工委書記羅宗良:主持街道黨工委全面工作。
黨工委副書記、辦事處主任陽隆軍:主持街道行政全面工作,協助街道黨工委書記抓好黨建工作。
黨工委委員、人大工委專職主任張先益:負責街道人大工委全面工作。分管統戰、僑台、港澳、民宗、團工委、關工委、婦聯工作。分管人大工委辦公室、“兩代表一委員”工作室。根據工作分工,對分管科室(部門)和聯繫社區的黨建工作負教育、管理和監督責任。
黨工委副書記林建國:分管政務公開、政府服務熱線、文電、保密、檔案、財務、後勤保障等工作;分管黨建、組織、人事、宣傳、意識形態、精神文明建設、文化、文物保護、體育、旅遊和工會等工作;分管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禁毒、信訪維穩、勞動保障監察管理、司法調處等工作;統籌街道應急管理工作。分管黨政綜合辦公室、黨建工作辦公室(組織人事辦公室)、綜合治理辦公室、司法所和街道總工會。根據工作分工,對分管科室(部門)和聯繫社區的黨建工作負教育、管理和監督責任。
黨工委委員、辦事處副主任陳偉城:分管公共服務、人口和計畫生育、殘聯、社會保障、社區建設、社區衛生健康、疫情防控、精神障礙患者管理、社區教育、對口幫扶等工作。分管公共服務辦公室。根據工作分工,對分管科室(部門)和聯繫社區的黨建工作負教育、管理和監督責任。
黨工委委員、紀工委書記凌智傑:協助街道黨工委書記推進全面從嚴治黨工作;分管黨的紀律檢查、監察工作,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對黨員幹部進行遵守黨章黨規黨紀教育和廉政教育工作。分管紀檢監察辦公室。根據工作分工,對分管科室(部門)和聯繫社區的黨建工作負教育、管理和監督責任。
黨工委委員、辦事處副主任彭雄軍:分管城市綜合管理、文明城市建設、國土規劃、生態環境保護、愛國衛生運動、公共設施管理、水務、三防、防災減災、搶險救災、園林綠化、城市更新、病媒生物防治等工作。分管城市管理辦公室。根據工作分工,對分管科室(部門)和聯繫社區的黨建工作負教育、管理和監督責任。
黨工委委員、武裝部部長郭軍明:負責武裝、人民防空工作;分管農業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管理、鄉村振興戰略、涉農信訪維穩、退役軍人服務管理等工作。負責武裝部全面工作,分管農業農村辦公室、退役軍人服務站。根據工作分工,對分管科室(部門)和聯繫社區的黨建工作負教育、管理和監督責任。
黨工委委員、綜合行政執法辦公室(綜合行政執法隊)主任(隊長)陶益芝:負責綜合執法、消防整治、安全生產、交通管理等工作;分管違法建設、六亂整治、市場監管、質量監督、食品藥品安全監管、智慧財產權管理、物價監管、消費者權益保護等工作。主持綜合行政執法辦公室(綜合行政執法隊)全面工作。聯繫市場監督管理所。根據工作分工,對分管科室(部門)和聯繫社區的黨建工作負教育、管理和監督責任。
黨工委委員、派出所所長區俊毅:分管地區治安工作,負責派出所全面工作。對派出所的黨建工作負教育、管理和監督責任。
二級調研員鐘信生:分管政務服務、地區經濟服務、就業創業、統計調查、行政事業性資產管理等工作。分管綜合服務中心。根據工作分工,對分管科室(部門)和聯繫社區的黨建工作負教育、管理和監督責任。
黨工委兼職委員、二級調研員張斌:分管市容市貌、環境衛生工作。分管環監所。根據工作分工,對分管科室(部門)和聯繫社區的黨建工作負教育、管理和監督責任。
四級調研員劉德偉:分管來穗人員和出租屋管理工作。分管綜合保障中心。根據工作分工,對分管科室(部門)和聯繫社區的黨建工作負教育、管理和監督責任。
黨工委兼職委員,紅衛經濟聯合社黨委書記、社長伍尚偉:主持紅衛經濟聯合社全面工作。對紅衛聯社的黨建工作負教育、管理和監督責任。
黨工委兼職委員,桂田經濟聯合社黨委書記、社長劉民威:主持桂田經濟聯合社全面工作。對桂田聯社的黨建工作負教育、管理和監督責任。
聯繫方式
一、黨政綜合辦公室(人大工委辦公室),辦公地址:廣州市海珠區石榴崗路470號316室
二、黨建工作辦公室(組織人事辦公室),辦公地址:廣州市海珠區石榴崗路470號315室
三、紀檢監察辦公室,辦公地址:廣州市海珠區石榴崗路470號317室
四、公共服務辦公室(黨群服務中心),辦公地址:廣州市海珠區石榴崗路470號106室
五、綜合治理辦公室,辦公地址:廣州市海珠區石榴崗路470號102室
六、城市管理辦公室,辦公地址:廣州市海珠區石榴崗路470號209室
七、農業農村辦公室,辦公地址:廣州市海珠區石榴崗路470號208室
八、綜合行政執法辦公室,辦公地址:廣州市海珠區石榴崗路18號
九、司法所,辦公地址:廣州市海珠區紅衛新村南華大街南三巷13號
十、市容環境監督檢查所,辦公地址:廣州市海珠區聚德東南街14-16號
十一、綜合保障中心,辦公地址:廣州市海珠區石榴崗路470號107室
十二、綜合服務中心,辦公地址:廣州市海珠區石榴崗路470號212室
辦公時間: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法定節假日除外)
所獲榮譽
2023年9月,榮獲2020—2021年度廣州市無償獻血和臨床用血先進單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