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市從化區教育局

廣州市從化區教育局

廣州市從化區教育局是廣州市從化區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廣州市從化區教育局
  • 地址:廣州市從化區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現任領導,所獲榮譽,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黨和國家以及省、廣州市的教育法律、法規、規章和教育方針政策;草擬教育管理規範性檔案並組織實施。
(二)擬訂本區教育改革和發展規劃,負責教育改革與發展的戰略研究,會同有關部門規劃、指導各級各類學校的布局調整,負責教育事業相關數據的統計、分析和發布。
(三)負責全區學前教育、中國小教育、職業教育、成人教育和社區教育事業與發展的統籌管理工作;指導學校開展教育教學改革和辦學體制、學校內部管理體制改革;指導學校進行專業建設、課程建設和教材建設;負責推進義務教育均衡發展和促進教育公平;指導本區成人文化教育、社區教育、職工教育和農民文化技術教育工作;指導本區教育招生考試工作。
(四)規劃、指導和協調教育系統的科研、科普工作;組織、指導教研機構和學校開展教育教學研究;指導學校開展獎學、助學和勤工儉學工作;指導學校後勤工作和校辦產業工作。
(五)負責全區教育系統安全保衛、政治保衛、綜合治理、信訪、維護穩定、突發事件應急工作;指導學校的安全生產和管理工作。
(六)指導學校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德育工作、社團工作、體育衛生與藝術教育、科技教育、環保教育、國防教育和宣傳工作;組織、指導本區高中階段學校(含普通高中、中等職業學校)學生軍事訓練工作;指導、管理教育系統與國際和港、澳、台地區的教育交流與合作工作;指導推廣國語和文字規範工作。
(七)規劃、協調教育信息化工作,指導學校電化教育、教育技術裝備、實驗室和圖書館建設,指導教材和教學用書及資料的選用工作,負責教育系統政府採購的監管工作。
(八)負責督政、督學工作,承擔教育執法的相關工作,對鎮(街)人民政府的教育工作以及教育指導中心和學校的工作進行指導、檢查、評估和監督,對教育質量和辦學水平進行檢查、監測。
(九)負責統籌管理本區教育經費;指導和監督教育系統各單位經費的執行和使用情況;指導學校的基本建設和財務管理工作;指導和監督區教育系統的內部審計工作,對局屬單位的經濟活動進行審計監督。
(十)負責全區教師管理工作;組織實施教師資格制制度;規劃、指導各級各類學校校長、教師、教育行政幹部和專家隊伍建設工作,規劃、指導教師的培養培訓工作;推進學校人事制度改革。
(十一)指導實施全國普通高等學校招生考試、成人高等教育招生考試、自學考試、高中學業水平測試、國中學業考試工作。
(十二)統籌規劃、綜合協調和管理各級各類民辦教育,規範民辦教育辦學秩序,促進民辦教育事業健康發展。
(十三)配合相關職能部門做好本系統的宣傳、統戰(含對台、僑務、民族宗教、黨派等)工作。
(十四)指導教育系統工會、共青團、少先隊、婦女等民眾組織,支持這些組織依據法律、章程獨立開展工作,充分發揮各自作用。
(十五)賦予教育局黨組負責的本教育系統的黨建和幹部管理工作。
(十六)承辦區委、區政府及上級教育行政部門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
負責文秘、宣傳、信息、會務、接待、機要、保密、檔案、督辦、黨務等機關日常工作;牽頭協調政務公開、調查研究及人大代表建議和政協提案的辦理工作;牽頭組織撰寫教育志書、年鑑、大事記等史料性材料;編制教育事業的中長期發展規劃和年度計畫;負責教育事業數據的統計、分析;負責局機關事務、資產管理和後勤保障工作;指導局屬單位檔案、保密工作;負責局機關離退休幹部工作;承擔區教育系統行政複議、行政訴訟等工作;指導全區教育系統黨的建設工作;負責局黨委理論中心組學習秘書工作;負責局網站、微博、微信等政務信息的對外發布及與新聞媒體溝通工作;統籌協調對外交流和合作工作;統籌教育系統的外事、“雙擁”工作;負責局機關和局屬單位的兵役工作。
(二)基礎教育科
承擔中國小教育教學管理工作,指導基礎教育階段的特殊教育工作;負責制定全區學校布點規劃和學校的布局調整工作;負責中國小校的設定、撤銷、變更的核准工作;指導國家課程的實施、地方課程的建設和校本課程的開發工作;負責全區各級各類學校的年度招生計畫;負責義務教育階段招生考試工作;負責中國小的學籍管理工作;指導學校精神文明建設、校園文化建設和德育工作;指導局屬單位共青團、少先隊工作;指導和協助社會團體開展學生教育和困難幫扶工作;組織、指導、協調全區教育系統青少年科技教育、環境教育、智慧財產權教育等工作;指導學校的體育和健康教育、藝術教育、國防教育、學生法制教育工作;承擔全區性的學生體育、藝術比賽組織管理工作;組織、指導學校與國際和港、澳、台地區的教育交流以及教育扶貧與對口支援工作;指導學校體育、衛生、藝術、國防教育的基礎設施建設、學生軍事訓練和科研教研工作。
(三)職業成人與民辦教育科(掛區托幼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的牌子、區成人教育委員會辦公室、審批管理科的牌子)
制定全區學前教育、成人教育、職業教育、社區教育、民辦教育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指導中等職業學校的專業、課程、教材的建設工作;指導中等職業學校教育教學質量、辦學水平的檢查和評估工作;指導學前教育、中等職業學校招生工作;指導中等職業學校畢業生就業指導和服務工作;協調、指導城區、農村教育綜合改革和社區教育、職業教育、農村成人教育,依法管理各級各類成人教育、職業教育學校;負責審批社會力量辦學及其他教育機構變更;承擔全區民辦教育的管理工作;加強對本區社會力量辦學和學前教育機構的指導和監管;開展民辦教育改革與發展的研究;負責民辦普通高中、完全中學、中等職業學校審批的受理工作;負責經批准開辦的民辦學校和其他教育機構的年度檢查及變更審批工作;協助處理有關民辦學校的糾紛;負責查處有關民辦教育的違法辦學行為;協調全區高等教育工作;承辦區成人教育委員會辦公室應負責事項;承擔區托幼工作領導小組的日常工作。
(四)組織人事科
負責局機關和指導教育系統事業單位的組織人事、機構編制、勞動和社會保障、計畫生育、統戰、僑務、婦女和知識分子等工作;指導全區教育系統開展計畫生育工作;負責局機關幹部隊伍和屬下單位領導班子建設工作;指導教育系統精神文明建設、思想政治建設、師德建設;指導局屬單位的黨建和人事制度改革工作;負責統籌指導教職員工的考察、聘任、考核、任免等工作;統籌、規劃、指導師資隊伍建設;承擔師資培養的統籌協調工作,負責教師繼續教育和中國小校長培訓工作;組織和指導教師資格認定工作;負責本系統專業技術人員的職稱評審、聘任工作;負責初級中學、國小、幼稚園教師資格認定、核准工作;負責人事工資福利、教職員工退休審批、獎懲的具體工作;負責局機關並指導全區教育系統的工會工作;協助區編委對局機關和教育系統事業單位人員編制的管理工作;負責局直屬單位離退休教職工工作和指導教育指導中心所屬學校離退休教職工工作;負責教育系統人員出入境的相關管理工作。
(五)財務基建科
承擔區級教育經費統籌管理工作;負責局專項經費會計核算;承擔教育經費投入和執行情況的監督、統計工作,指導教育收費工作;負責公辦學校的新建、改建、擴建的初審和項目申報和跟蹤管理;負責教育系統有關專項工程及專項資金的申報和實施;負責管理全區教育經費,審核和編制全區年度教育經費預算草案,管理教育資金、扶貧助學金;制定全區教育系統基本建設和教學設備配備專項資金安排計畫,指導學校基本建設及校舍安全工作;協助檢查本系統經費撥款、使用情況;負責定期向局領導提交財務收支使用情況報告;負責本區教育經費的統計、分析;負責全區校舍安全管理辦公室的日常工作;指導學校國有資產管理的相關工作和學校的後勤社會化、勤工儉學、校辦產業;負責辦理全區教育系統公費醫療工作。
(六)教育督導室(掛區人民政府教育督導室、區語言文字委員員辦公室牌子)
負責檢查本區教育法律、法規、規章的執行情況,國家教育方針和素質教育的貫徹實施情況,義務教育普及水平和均衡發展狀況,普通高級中學教育、中等職業教育等各類教育協調發展情況、中國小教育教學水平、質量情況;對本區教育行政部門和全區中學、國小、幼稚園的教育教學管理、教育教學秩序、安全管理制度建設和執行情況進行檢查、監督、指導和評估;教育經費投入情況和使用效果,教師、校長隊伍建設及條件保障情況檢查;對被督導單位違反教育法律、法規和教育方針政策的行為,提出警告和處理建議;負責教育政策法規和教育法治建設工作;保證國家有關教育的方針、政策、法規的貫徹執行和教育目標的實現;督導檢查鎮(街)人民政府及教育指導中心和其他職能部門履行教育職責情況;負責全區的語言文字工作;負責全區國語推廣和測試工作;承辦上級教育督導機構和本級人民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七)紀檢監察室
負責局機關及指導本系統黨風廉政建設、紀律檢查、行政監察工作,以及糾正教育行業不正之風的工作;負責教職工普法、法制教育;查辦或協助查辦本系統違法違紀案件;指導和監督區教育系統的內部審計;檢查、監督教育經費的收支情況,負責對所屬學校的財務、財經法紀的內部審計監督和義務學校主要負責人的離任審計;負責教育系統政府採購的監督工作
(八)安全保衛科
負責全區教育系統安全保衛、政治保衛、綜合治理、信訪、維護穩定、突發事件應急工作及安全生產工作;負責安全教育、禁毒教育工作;會同有關部門協調校園周邊治安綜合管理;牽頭教育系統突發公共事件的應急管理;負責分析全區教育系統的安全和維穩形勢,收集並上報安全和維穩信息;負責全區教育系統安全隱患、矛盾排查和安全防範及矛盾化解工作,制訂和指導全區教育系統飲食衛生安全、學校消防安全、師生交通安全、師生集體活動安全、校舍建築安全、教學設施和教學環節、生活設施及操作安全、疾病防控等各項安全工作措施和管理制度,協助學校對校園安全事件進行事前和事後處理;會同有關部門做好校車服務工作;負責組織學校管理人員的安全知識教育和安全技能培訓,指導學校開展安全技能培訓和建立健全安全、維穩及應急工作機制,指導、督促、檢查和考核學校安全保衛工作。
(九)招生考試辦公室
統籌、組織高中、國中畢業生參加全國、全省、全區的統一考試工作;協調,指導、組織全區高中、國中畢業會考工作;組織國中升學考試評卷、投檔、錄取等工作;協調、組織高中階段學校招生、自學考試和成人高考工作;會同有關部門對高中、國中升學考試、高等自學考試和成人高考的試卷保密管理工作。
(十)教研室
組織指導中國小、中等職業教育各科開展教學研究,開展教學改革和實驗研究;組織和指導課程的實施,參與課程管理;參與教育信息化的建設;收集提供教改教研信息和為教辦、學校提供諮詢服務;協調組織教學檢查、指導,加強對學校教學過程的質量監控;組織各科備考工作;協調、指導,培訓各科教師的教學業務知識和協助開展教師繼續教育工作;協調、指導中國小的教學業務管理;會同局機關有關科室選用各科教材、教輔資料供學校使用;指導開發地方性課程,根據需要組織編寫鄉土教材;協調、指導學校讓學生選購適用的學具;擬定各科會考試題;統籌、指導教育學會對各科教學理論的研究,發揮教育教學理論指導作用;指導組織各類學術報告;協助指導評審區級教育、教學科研成果;主辦《從化教研》。
(十一)教育裝備中心
負責專用場室的建設與管理,常規教育儀器和圖書、音像設備的配置與管理;協調各部門按規範組織實施本系統的教育信息化建設,對各項建設項目實施全程管理;負責全區教育信息化發展規劃,指導系統內基層單位信息化建設;承辦區教育局和上級有關部門交辦的其他事項。
(十二)教育結算中心
負責各級各類學校的財務管理工作,建立財務制度並監督執行;
負責各級各類學校的會計核算工作,編制會計報表;負責編制各級各類學校的經費預算和決算報表,依法管理和監督教育經費的收支情況;負責各級各類學校的資產和財務檔案管理,參與重大經濟行為的審核和監督;負責教育系統財務人員的管理和培訓等工作。
(十三)教育評估中心
一、根據教育部制定的方針、政策和評估指標體系,參與具體實施學校設定、辦學水平和專項等評估。
二、參與擬訂各種教育評估方案、指標體系及評估方法與技術。
三、負責面向社會認定教師資格、教師資格註冊工作,組織教師資格的面試工作。
四、負責全區中國小、中等職業學校教師資格認定的業務指導與協調工作。
五、負責區教育系統工作人員中、初級專業技術資格評審工作以及專業技術資格評審的具體實施工作。負責職稱考核、評審和改革工作。
六、負責對從化區中國小高級專業技術資格評審的具體實施工作。
(十四)教育科研中心
“負責規劃和指導區教育科學研究工作;組織實施區教育科研項目管理,組織區教育科研培訓;組織區教育科研優秀成果評審、培育和推廣活動;協助管理廣州市級以上教育科學規劃課題。”

現任領導

黨組書記、局長:何敏然

所獲榮譽

2020年12月,被授予“廣州市抗擊新冠肺炎疫情先進集體”稱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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