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市市政設施收費處

廣州市市政設施收費處,成立於1995年4月。根據市編委《關於廣州市市政設施收費處職能移交有關機構編制問題的批覆》(穗編字〔2009〕251號),該處為正處級事業單位,配備事業編制805名。

簡介,主要任務,機構設定,

簡介

根據廣州市機構編制委員會《關於調整廣州市市政設施收費處行政管理關係的批覆》(穗編字〔2012〕14號),廣州市市政設施收費處為市交委管理的事業單位。

主要任務

承擔我市實行年票制的城市路橋隧道車輛通行費徵收職能。

機構設定

根據上述職責,廣州市市政設施收費處內設8個正科級機構,下設15個副科級機構:(一)政工科負責組織、宣傳、紀檢監察等工作,承擔幹部管理、職工思想政治教育、黨委會工作的日常事務。(二)辦公室負責文電、會務、機要、接待等日常運轉工作;承擔政務信息、保密、信訪、文書檔案、印鑑管理、政務公開、計畫生育、政策法規研究和後勤行政管理等工作。(三)財務科負責本單位的經濟管理、財務管理工作;承擔會計賬簿、票據、憑證、會計報告、單位用款管理工作。(四)勞動工資科負責本單位勞動人事工作;承擔社會保障、人事、考核、工資福利、培訓、退管及人事檔案管理工作。(五)保衛科負責本單位維護穩定及社會治安綜合治理;承擔保衛、武裝、安全生產工作。(六)監查科負責對市區內停車場、車站、碼頭和經過收費站出入口的車輛進行通行費繳納情況的稽查、對外委託單位的路橋通行收費的稽查及對內部路橋通行費收費員的監察工作;承擔違紀作弊人員的處理與調查、違規車輛的按章處罰、票據管理及接受舉報工作。(七)路橋通行年票費收費科負責路橋通行年票費的征管工作;承擔投訴、票據管理、設備維護、年票收費徵收及催繳工作。(八)路橋通行次票費收費科負責路橋通行次票費的征管工作;承擔投訴、票據管理、設備維護、次票收費徵收工作。(九)鶴洞大橋收費站等15個收費站各收費站負責站場內路橋通行費次票費的征管工作。承擔站場管理、收費、票據管理、車輛稽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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