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市境外企業承包經營責任制暫行規定》是廣州市人民政府1993年4月20日發布的規定。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廣州市境外企業承包經營責任制暫行規定
- 外文名:Interim provisions of Guangzhou Municipality on the contractual responsibility system for overseas enterprises
- 發布單位:81905
- 發布日期:1993-04-20
- 所屬類別:地方法規
- 生效日期:1993-05-01
《廣州市境外企業承包經營責任制暫行規定》是廣州市人民政府1993年4月20日發布的規定。
《廣州市境外企業承包經營責任制暫行規定》是廣州市人民政府1993年4月20日發布的規定。檔案來源頒發《廣州市境外企業承包經營責任制暫行規定》的通知(穗府[1993]40號)各區、縣人民政府,番禺市人民政府,市府直屬各單位...
13 廣州市境外企業承包經營責任制暫行規定 市政府 穗府〔1993〕40號 1993年4月20日 主要內容實施的環境與條件已改變,已無法適用。14 廣州市行政機關辭退工作人員暫行規定 市政府 穗府〔1992〕101號 1992年9月20日 已被1995年7月18...
舉辦具有法人地位的獨資、合資、合作企業和其他經濟業務機構(以下簡稱境外企業)的財務管理,根據財政部、經貿部、中國銀行(1989)財商字第31號,財政部(1989)財外字第818號檔案精神和《廣州市境外企業管理辦法》等有關規定,特制定本...
承包經營責任制是中國社會主義企業改革所採取的經營責任制形式之一。主要在全民所有制大中型企業實行。1988年2月國務院發布的《全民所有制工業企業承包經營責任制暫行條例》規定:“承包經營責任制,是在堅持企業的社會主義全民所有制的基礎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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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條 為完善和發展全民所有制交通企業(以下簡稱企業)承包經營責任制,根據國務院《全民所有制工業企業承包經營責任制暫行條例》(簡稱《承包條例》,下同),結合交通企業的具體情況,制定本辦法。
《廣東省城鎮集體所有制企業承包契約暫行規定》是1989年2月14日廣東省人民政府頒布的規定。檔案全文 (一九八九年二月十四日廣東省人民政府頒布)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 為了發展和完善城鎮非農業人口的集體所有制企業(以下簡稱企業)承包經...
全民所有制工業企業承包經營責任制暫行條例是1988年2月27日國務院發布,自1988年3月1日起施行。條例共有總則,承包經營責任制的內容和形式,承包經營契約,承包經營契約雙方的權利和義務,企業經營者,承包經營企業的管理,附則等7章45條...
《全民所有制工業企業承包經營責任制暫行條例(修訂)》是1990年2月24日修訂的條例。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發展和完善全民所有制工業企業(以下簡稱企業)承包經營責任制,轉變企業經營機制,增強企業活力,提高經濟效益,制定本條例。第...
提高效益。承包經營的具體管理辦法由市財政局與市經貿委共同研究制定。第九條為了減輕境外企業的不必要負擔,未經市政府批准,任何單位和團體不得向境外企業進行募捐或攤派。第十條本規定由市經貿委負責解釋,並自頒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