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市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

廣州市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是廣州市住房公積金管理的決策機構,於2002年9月由廣州市人民政府批准成立,其成員包括:廣州市政府負責人,建設(房地產管理)、房改、財政、人民銀行、審計等有關部門代表,有關專家、工會代表、職工代表和單位代表。管委會依法自主、民主地履行住房公積金決策職責,在促進住房公積金規範管理和安全運作,維護住房公積金所有者的合法權益等方面發揮著日益重要的作用。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廣州市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
  • 成立日期:2002年9月
主要職責
(一)依據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制定和調整住房公積金的具體管理措施,並監督實施;
(二)擬訂住房公積金具體繳存比例;
(三)在中國人民銀行確定的中國工商銀行、中國農業銀行、中國銀行、中國建設銀行和交通銀行範圍內,指定受委託辦理住房公積金金融業務的商業銀行;
(四)審批住房公積金歸集、使用計畫(包括購買國債的比例或金額)及計畫執行情況的報告;
(五)確定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最高額度;
(六)審定單位緩繳住房公積金或降低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的條件;
(七)審議住房公積金年度收支預算、決算;
(八)審議住房公積金增值收益分配方案;
(九)聽取財政部門對住房公積金收支的審查、監督情況的通報、人民銀行廣州分行對受委託銀行辦理的住房公積金金融業務監管的通報、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根據審計報告進行整改的匯報,並作出相應的決議或處理意見;
(十)審議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提出的住房公積金呆、壞賬核銷申請;
(十一)審議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擬向社會公布的住房公積金年度公報;
(十二)推薦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主任、副主任人選,對不稱職或因工作需要更換的主任、副主任提出更換建議;
(十三)需要決策的其他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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