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市住宅工程質量潛在缺陷保險管理暫行辦法

2020年8月,廣州市住建局頒布《廣州市住宅工程質量潛在缺陷保險管理暫行辦法》(以下簡稱《暫行辦法》),要求廣州市居住用地出讓時,土地出讓人應當將投保缺陷保險列為出讓條件,並將投保缺陷保險列入出讓契約。同時,市住建局印發《廣州市住宅工程質量潛在缺陷保險管理暫行辦法實施細則》(簡稱《實施細則》),明確具體操作流程和工作標準。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廣州市住宅工程質量潛在缺陷保險管理暫行辦法
  • 頒布時間:2020年8月
  • 發布單位:廣州市住建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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