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介紹
- 中文名:廣州市企業無形資產促進會
- 外文名:CantonEnterpriseIntangiblesPromotionAssociation
- 會長:黃樹忠
- 總部地點:廣州市
- 業務範圍:商標.專利.著作權.專利.無形資產
國內級企業無形資產促進會成立
——廣州市企業無形資產促進會第一次會員代表大會暨成立大會
廣州市企業無形資產促進會第一次會員代表大會暨成立大會於二〇一五年四月二十九日在廣州山西大廈多功能會議室召開。
會上,廣州市企業無形資產促進會籌備組負責人黃樹忠先生首先宣讀了《廣州市民政局關於準予廣州市企業無形資產促進會成立登記的批覆》,接著對廣州市企業無形資產促進會籌備期間進行的工作進行了詳細的匯報;會議宣讀並舉手通過了《廣州市企業無形資產促進會章程》、《廣州市企業無形資產促進會費標準及管理暫行辦法》;會議宣讀並舉手表決通過了總監票人、計票人名單;按照《社會團體管理登記條例》宣布了擬任名譽會長、會長、副會長、秘書長、監事名單,提請第一次會員代表大會表決,會議選舉產生了第一屆理事會及理事名單。
廣州市企業無形資產促進會的成立,標誌著廣州市企業無形資產業經濟大發展邁出了堅實的一步,為大力弘揚企業無形資產文化及繁榮發展奠定了紮實根基。讓我們藉助廣州市企業無形資產促進會這個平台,抓住機遇,合作共贏,積極配合政府主管部門組織社會力量發掘企業無形資產資源,努力使會員企業的發展方向與政府的政策意圖保持一致,規範經營模式,建立全國統一企業無形資產行業標準,開展科研研討等專題活動,促進廣州市企業無形資產產業的健康發展,合力打造成中國企業無形資產產業板塊。廣州市企業無形資產促進會正式啟動 為國內首家企業無形資產促進會
5月15日,國內首家企業無形資產促進會“廣州市企業無形資產促進會”正式啟動。
為推進廣州市企業無形資產產業化發展,廣州市企業無形資產促進會於5月15日由廣州市民政局批准成立並在廣州市越秀區三元里大道447號238室正式掛牌啟動運作,並在會長黃樹忠先生的主持下召開對企業無形資產產業發展方向、提升戰略地位等問題進行了深入研討及交流的首次工作會議。
會上,廣州市企業無形資產促進會會長黃樹忠對下一步的規划進行了介紹:廣州市企業無形資產促進會直接通過如下舉措為企業和個人排難解憂:一、與“廣州市電子公文與信息交換系統”對接,形成在政府與企業、個人之間不可分割的親和力並在充分發揮科技人才在我市企業無形資產評審、管理及企業產品標準起草與評審工作的科學化、民主化、程式化,按照集中管理、信息共享、有序使用的原則,建立高質量、多學科、全覆蓋的專家庫。該專家庫的專家能充分滿足以下一條或以上條件:①國際科技合作專家庫同行專家,②國際科技合作管理專家,③科技發展戰略專家,④企業技術專家,⑤有辦理各種疑難事務和與政府各職能部門協調、運作經驗及案例的外勤事務專家等。
二、開通企業與個人加急類服務熱線,建立全市“一號受理、加急承辦、按需辦結”的靈活有效工作機制,依託本會與市各職能部門、區政府、相關公共服務企事業等承辦單位的親和力及良好關係,做到“事事能辦妥、件件出結果”。為企業與個人提供全方位、多渠道、一體化的垂直服務,形成覆蓋全市、協調互動、便捷高效、保障有力的服務體系。2015年5月31日起通過登錄“爆發網”www.baofawang.org (或打熱線電話)申請給有需要的新辦企業和/或個人創業提供法律和涵蓋全市工商、稅務、銀行、食品藥品監管、質量技術監督、科技、
公安、消防、財政、民政、供電、電信、郵政、司法行政、衛生、文化廣電新聞出版、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教育、婦聯、殘聯、交通、城市規劃、城市管理、城鄉建設、水務、安全生產監督等行政管理部門數以百計的行政審批/非行政審批服務項目疑難事務援助。
三、套用權威、多學科、全覆蓋的專家庫人才為企業和個人的無形資產評審及成果鑑定、推薦提供配套服務,與政府之間搭起一條綠色通道和直通橋樑。
業務範圍
(1)系統研究企業無形資產科學理論,並制訂符合中國國情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下的企業無形資產管理與保護戰略,實現企業無形資產價值最大化;
(2)幫助企業學習和掌握政府相關的政策法規,爭取政府部門和社會各界的支持,為企業提供無形資產開發、管理與保護方面的諮詢服務和幫助;
(3)舉辦各種類型的企業無形資產管理與保護戰略培訓活動,如講座、研討會、論壇、培訓班等,介紹和推廣國內外企業無形資產開發、管理與保護的先進理論和實踐,培養具備企業無形資產管理知識的專業人才,提高企業的自身素質和社會責任感;
廣州市企業無形資產促進會
(4)組織企業考察、學習、借鑑國內外先進的企業無形資產開發、管理與保護的經驗和模式,交流心得、相互促進、共同提高;
(5)維護會員的合法權益,向政府有關部門反映企業無形資產開發、管理與保護方面的合理化建議和要求,爭取有關部門的支持和幫助;
(6)舉辦其他有利於提高企業無形資產開發、管理與保護水平的相關活動,並承辦政府部門委託的其他任務。
會員的入會程式:
一、提交入會申請書;
二、經理事會討論通過;
三、由理事會或理事會授權的機構發給《會員證》。
第十條 會員享有下列權利:
一、在本會有選舉權、被選舉權和表決權;
二、有權參加本會組織的各項活動;
三、有權對本會工作提出批評、建議和進行監督;
四、享受本會提供的各項服務;
五、會員有退會的自由。
第十一條 會員履行下列義務:
一、履行本會章程,執行本會決議;
二、積極參加本會組織的活動,努力完成本會交辦的各項任務;
三、維護本會的合法權益;
四、按時交納會費;
五、向本會反映情況,提供有關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