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中央的對外方針政策和中央、省外事部門的規定以及市委、市政府關於外事、涉外工作的指示、決定;歸口管理全市的外事、涉外工作;研究提出執行外事政策的具體措施和辦法;督促檢查有關部門貫徹執行對外方針政策和有關規定。
(二)負責市政府邀請來訪和中央有關部門、兄弟城市邀請順訪廣州的外國重要團組和友好人士的接待工作;協助省做好訪穗的國賓、黨賓和外國外交官、記者的接待工作。
(三)主管我市與外國建立和發展友好城市方面的工作,開展我市與友好城市和其他外國城市之間各種友好活動,促進相互間在政治、經濟、貿易、科技、文化、體育、衛生以及市政建設等各方面的交流和合作。
(四)指導廣州市人民對外友好協會工作,負責我市與世界大都市協會日常聯繫工作,組織我市與世界大都市協會和各項專業活動。開展我市與世界各國民間友好交往。
(五)辦理我市臨時因公出國(境)團組、人員的審核呈批管理工作和負責頒發我市臨時因公出國(境)人員的護照和出境證明,申辦外國(境)簽證,負責審理我市各單位申請外國人來華簽證事項。
(六)統籌安排和辦理市五套領導班子成員的出訪和會見外賓等工作。負責或參與全市重大外事活動的禮賓工作。
(七)指導各區、縣級市外事辦和市直各單位開展外事工作;對全市外事、涉外人員進行短期業務培訓以及進行國際形勢、外事政策、外事紀律和涉外保密等方面的教育工作。
(八)會同有關部門做好對外宣傳工作和處理重大涉外事項。
(九)協調市有 關部門做好在穗的外國專家、留學生、實習生、外商投資企業外方人員的管理工作。
(十)協助市紀檢、
監察、保密部門檢查外事紀律、外事保密制度的執行情況,處理違反外事紀委和外事保密規定的重大案件。
(十一)承辦市委、市政府和外交部、省外事辦交辦的其他事項。
現任領導
黨組成員、副主任:曾慶椿
黨組成員、副主任:朱小燚
黨組成員、市紀委監察局派駐市外辦紀檢監察組組長:盧燕
黨組成員、副主任:雷瑋琚
副巡視員:馬滿鶴
新聞發言人:朱小燚
內設機構
秘書處
組織協調機關日常工作;負責綜合性檔案起草、綜合調研、文秘督辦、會務信息、機要檔案、修志、編髮《廣州外事》、管理和維護"廣州外事"網站;負責機關及直屬單位的機構編制、組織人事、勞動工資、紀檢監察、黨務、工會、計畫生育、老乾工作以及幹部職工的教育培訓和思想政治工作;負責機關行政事務、安全保衛等;負責聯繫各區、縣級市政府外事部門,組織全市外事幹部短期業務培訓。
禮賓處
負責全市外事禮賓禮儀管理;接待來我市訪問的外國國賓、黨賓和其他重要外賓;負責市領導外事活動及全市重要外事活動的禮賓協調;負責協調外國駐穗金融保險機構、商社、企業與我市政府間非業務性的交往事宜;負責核定外國人入出境的禮遇規格並協助辦理相關的聯檢證明;負責管理和接待前來我市採訪的外國記者以及外國駐我市的新聞機構和常駐記者;負責在穗舉行國際會議的管理和審核報批工作;會同有關單位做好對外宣傳,指導我市涉外參觀點的建設及管理。
港澳事務處
負責貫徹執行中央和省、市有關港澳工作的方針政策;研究擬定和組織實施我市涉港澳工作的有關規定和工作計畫;協調和組織實施我市重要涉港澳活動;統籌協調和歸口處理我市涉港澳事務;對我市有關港澳工作的開展情況進行督促檢查;承辦我市與港澳官方、半官方往來的報批、協調和管理工作;承辦市委、市政府和國務院港澳辦、省港澳辦交辦的其他事項。
國際交流處
統籌管理我市國際友城工作。負責我市與外國建立和發展友好城市關係,開展與外國城市的交流合作;承辦市領導出訪友好城市工作;負責接待外國友好城市的有關來訪團組;協調各區、縣級市和市屬各部門、單位與國外友好城市之間的對口交流合作和締結友好關係工作;配合組織人事部門實施高層次管理人才赴國外培訓計畫。
領事處
負責管理、協調我市各部門、各單位與外國駐穗領事館及其他官方、半官方機構的交往工作;接待來我市進行公務活動的外國駐華外交人員;處理或協助有關單位處理涉外案件及其他涉及外國人管理工作的重要事項;辦理領事認證;完成外交部及廣東省外事辦公室交辦的有關外國駐華、駐穗外交領事機構的其他工作。
出國審批管理處
負責全市因公臨時出國、赴港澳的管理工作;辦理我市派遣因公臨時出國、赴港澳團組、人員的審批、審核和呈報工作;對申報單位進行政策指導;負責我市因公臨時出國、赴港澳指標的管理和對出國人員的出訪情況和出訪結果的跟蹤管理。
護照簽證處
管理和指導我市因公護照、因公往來港澳通行證及申辦因公出國簽證工作;辦理頒發我市因公出國人員護照及申辦因公出國簽證、因公往來港澳通行證及簽注、出國(境)證明;負責指導全市因公護照和通行證的收繳管理工作;辦理應邀來訪外國人士的簽證通知函。
市外事翻譯室
負責為市領導接待外賓和出國訪問擔任翻譯;為市政府主辦的國際會議等重大涉外活動提供翻譯或有關翻譯服務;負責市政府外事文書翻譯;指導全市翻譯工作。
涉外安全處
協調處理國家實施領事保護的相關事務;協調處理外國公民及法人在穗發生的各類刑事、民事、海事等重大案件和本市在境外公民、機構的安全保護事務;統籌管理境外非政府組織在穗活動;參與管理國內民間組織與境外非政府組織開展的活動。
市人民對外友協辦公室
市人民對外友好協會辦公室的主要職責:
1、貫徹執行國家的對外方針政策,積極發展廣州市與世界各國之間的民間友好關係,增進相互了解和友誼,促進國際經濟、貿易、科技、教育、文化、藝術、衛生、體育等方面的交流與合作,擴大對外友好交往。
2、負責開展與大洋洲、南美洲的友好城市和合作交流城市的交流活動,接待外國友好城市來訪團組及友好人士。
3、負責與國際民間組織、各國對華友好組織、社會團體、經濟組織和外國各界友好人士的聯繫及來訪的接待工作,通過各種方法和渠道發展友好合作關係。
4、根據我市對外開放的需要,經主管部門批准,組派各類友好交流團組出國考察交流訪問,為我市與國外地方政府及地方協會建立友好關係牽線搭橋。
5、指導我市各區、縣級市及各部門開展對外民間友好交流。
6、承擔廣州市人民對外友好協會理事會確定的工作任務和日常的會務工作,聯繫各理事單位和團體會員。
7、參與中國人民對外友好協會和廣東省人民對外友好協會組織的有關活動,承辦全國友協和省友協委託的各項事務。
8、承辦授予外國友好人士“廣州市榮譽市民”、“羊城友誼獎”以及其他榮譽稱號的審核申報工作;
9、完成市委、市政府領導交辦的各項工作。
(UCLG)聯合主席(廣州)工作組辦公室
1、建立與UCLG主席團以及秘書處的日常聯絡,協助聯合主席處理職責範圍內的日常工作,並制訂相應的工作計畫。
2、與UCLG合作夥伴、聯合國等機構建立聯繫。
3、收集、整理、評估國際會議邀請資料,提出參會建議。
4、應UCLG世界秘書處要求,製作和維護UCLG官方網站的中文網頁,做好有關資料翻譯和信息蒐集工作。
5、策劃、制定和實施"廣州與UCLG"總體宣傳方案、培訓方案。
6、根據需要選派幹部赴UCLG秘書處總部(巴塞隆納)實習。
7、參與UCLG所設的相關專業委員會的工作,銜接相關國際組織,積極發現和引進與我市相關的經貿合作項目。
8、通過與UCLG各會員城市的交流,為廣州積極物色新友城。
9、辦理外交部、全國友協等上級部門交辦的其他事項。
廣州國際城市創新獎組委會辦公室
第一條 廣州國際城市創新獎(Guangzhou International Award for Urban Innovation)是城市創新領域的國際獎項,旨在交流城市創新發展的先進經驗,表彰城市和地方政府推動創新發展的成功實踐,倡導城市創新發展的科學理念,進而推動全球城市的全面、和諧與可持續發展。
第二條 廣州國際城市創新獎由世界城市和地方政府組織(United Cities and Local Governments,簡稱 UCLG)、世界大都市協會(World Association of the Major Metropolises,簡稱Metropolis)以及中國廣州市共同倡議並聯合主辦。
第三條 為保證廣州國際城市創新獎的客觀公正性,根據該獎項宗旨,制定本評獎章程。
第四條 廣州國際城市創新獎面向全球範圍內的城市及地方政府進行評選,包括世界城市和地方政府組織及世界大都市協會會員。
第五條 廣州國際城市創新獎恪守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嚴格遵循評獎章程中的各項規則,保持獎項的獨立性和非營利性。
第六條 廣州國際城市創新獎組織委員會負責該獎項的組織與實施,廣州國際城市創新獎組委會辦公室負責該獎項的評審組織和日常工作。
辦公地點
中華人民共和國廣東省廣州市
地址:廣州市府前路1號
郵編:510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