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市人大常委會關於保障和促進新型城市化發展的決議

2012年9月25日廣州市第十四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七次會議通過。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廣州市人大常委會關於保障和促進新型城市化發展的決議
  • 頒布單位:廣州市人大常委會
  • 頒布時間:2012.09.25
  • 實施時間:2012.09.25
(2012年9月25日廣州市第十四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七次會議通過)
廣州市第十四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七次會議於2012年9月25日通過了《廣州市人大常委會關於保障和促進新型城市化發展的決議》,現予公布。
廣州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
2012年9月25日
為貫徹落實中共廣州市委十屆三次全會精神,保障和促進廣州新型城市化發展,特作出如下決議:
一、統一認識,切實增強推進廣州新型城市化發展的自覺性和堅定性
市委十屆三次全會是在我市率先轉型升級、建設幸福廣州關鍵時期召開的一次十分重要的會議。會議圍繞推進廣州新型城市化發展,審議通過了《中共廣州市委廣州市人民政府關於全面推進新型城市化發展的決定》(以下簡稱《決定》)和15個配套政策檔案,進一步明確了以新型城市化推動廣州科學發展的目標定位、指導原則、主要任務和工作措施。會議作出的決策部署和審議通過的政策檔案,集中體現了市委著力提升領導城市工作能力的強烈政治責任感和歷史使命感,集中體現了廣州探索特大型城市科學發展的創新實踐,集中體現了廣州遵循世界城市發展規律、破除“增長停滯魔咒”和避免“中等收入陷阱”的積極探索,集中體現了順應全市人民對幸福生活新期待的根本要求,是當前和今後一個時期我市經濟建設、政治建設、文化建設、社會建設和生態文明建設的行動綱領和工作指南。全市各級人大及其常委會、人大代表,各級人民政府和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各人民團體、企事業單位,社會各界和全市人民要進一步深化對廣州推進新型城市化發展的理解和認識,把思想和行動統一到市委十屆三次全會精神上來,把智慧和力量凝聚到落實《決定》和配套檔案確定的目標任務上來,堅持以科學發展為主題,以轉型升級為主線,以民生幸福為主旨,貫徹以人為本、創新驅動、協調發展、國際視野、低碳智慧、嶺南特色的指導原則,著力推動我市經濟發展、城市發展、文化建設和社會建設轉型升級,努力把廣州建設成為經濟低碳、城市智慧、社會文明、生態優美、城鄉一體、生活幸福的理想城市和全省宜居城鄉的“首善之區”,推進國家中心城市建設,推動邁向世界先進城市行列。
二、狠抓落實,紮實推進新型城市化發展
全市各級人民政府、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要充分發揮職能作用,全面落實廣州新型城市化發展的決策部署。全市各級人民政府要加強對《決定》及其配套檔案實施工作的組織領導,明確工作分工,健全工作機制,完善工作方案,落實工作措施,強化工作考核。要圍繞促進人的全面發展,提高基本公共服務水平,營造人才成長良好環境,發展社會主義民主,建設法治廣州;圍繞增強城市發展動力,建設國家創新型城市和智慧城市,加快產業轉型升級,建設國際商貿中心,創新體制機制;圍繞提升城市開放包容品質,提高開放水平,加強區域合作,促進社會融合;圍繞建設生態城市,推進低碳發展,加強環境保護,打造花城綠城水城;圍繞最佳化城市發展空間,強化規劃引領,推進節約集約用地,增強城市綜合承載力;圍繞推進城鄉一體化發展,加快破除城鄉二元體制,強化城鄉產業聯動,建設幸福社區和美麗鄉村;圍繞培育世界文化名城,突出城市文化特色,增強文化發展活力,提升文化國際影響力;圍繞創新社會治理模式,完善社會管理體系,創新城市管理體制,創建平安廣州;圍繞建設廉潔廣州,完善和延伸懲防腐敗體系,規範權力運行,有效遏制消極腐敗現象。全市各級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要堅持公正司法,嚴格執法,依法懲治犯罪,有效化解矛盾,積極參與社會管理創新,切實維護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合法權益,維護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秩序,維護社會公平正義,促進社會和諧穩定,為推進廣州新型城市化發展提供強有力的司法保障。全市各級人民政府、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要定期將貫徹實施新型城市化發展決策部署情況,向同級人大及其常委會報告。
三、強化監督,全力促進新型城市化發展
全市各級人大及其常委會要把推動《決定》及其配套檔案的貫徹落實作為履職的重點,全力支持和促進新型城市化發展。要加強地方立法工作,結合新型城市化發展中的重大問題特別是迫切需要加以規範的問題,及時制定地方性法規,督促制定政府規章,更好地發揮立法在推進新型城市化發展中的規範和保障作用。要服從和服務於新型城市化發展大局,加強對《決定》及其配套檔案實施情況的監督,綜合運用多種監督方式,採取連續監督、跟蹤監督等辦法,促進新型城市化發展的重點難點問題的解決。要抓住新型城市化發展中帶有全局性、根本性、長遠性的問題,及時啟動重大事項討論決定程式,作出決議決定,並督促抓好落實。要堅持黨管幹部原則和人大依法任免的有機統一,依法選舉和任免地方國家機關領導人員和工作人員,並加強對有關人員履職的監督,為新型城市化發展提供堅實組織保障。要支持和保障人大代表依法履職,充分發揮人大代表在新型城市化發展中參與決策、監督協助、橋樑紐帶和模範帶頭作用。全市各級人大及其常委會要對“一府兩院”及其有關部門推進新型城市化發展的工作情況進行評議,切實推動新型城市化發展取得實實在在的成效。
廣州新型城市化發展涉及全局,事關長遠,任務艱巨,責任重大。全市人民要在中共廣州市委的正確領導下,以主人翁的姿態積極投身廣州新型城市化發展偉大實踐,同心同德,群策群力,銳意進取,紮實工作,為廣州全面推進新型城市化發展而努力奮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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