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大學(麓湖校區)旅遊協會成立於1998年9月,設有外聯部、秘書部、宣傳部、策劃部、會員部和信息部,擁有遍布各系的會員。我們本著“活力無限在旅協,踏出精彩人生路”的宗旨,並與各大高校緊密合作,希望能為同學們帶來更多豐富有意的節目,令大家能在娛樂的同時增長見聞。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廣州大學旅遊協會
- 成立於:1998年9月
- 設有:外聯部、秘書部、宣傳部
- 性質:實踐性團體
機構簡介,主要活動,協會章程,
機構簡介
廣州大學(桂花崗校區)旅遊協會成立於1998年12月,她是一個由學生自發組織、團委老師作指導的實踐性團體,同樣設有外聯部、秘書部、宣傳部和編輯部,本著“以實踐性為主,豐富同學們的課外生活”的原則,曾多次組織旅遊知識講座,定期介紹旅遊路線,還與廣州各大旅行社聯繫,利用假期為同學們提供兼職導遊和在旅行社實習的機會。
2002年9月開始,兩個旅遊協會正式合併,實力更強,活動更豐富,我們將秉承我們的優點,為廣大同學推出優惠好玩的活動,務求令你的生活更添姿彩!本協會打著“以游會友”的口號,平時為會員購買各景點優惠門票,為畢業班組織畢業旅遊,五一、暑假、國慶和寒假組織廣大學生旅遊,會員有一定的優惠!
2004年5月,旅遊協會在廣州大學(麓湖校區)成功地舉辦了“中法文化之夜”晚會。將法國的氣息在廣州大學中法旅遊學院散播,使我們更了解這個美麗而賦予浪漫色彩的國度,也使我們中國文化與法國文化來一個更好的交流,令中法文化得到新的發展!
2005年11月,在大學城第一次舉辦“型男索女”會員見面會。
2005年,舉辦魔獸世界孤島野外真人show。
主要活動
過去曾舉辦過的活動有:
1、回響市長號召推廣“廣州一日游”,在校園文化廣場舉辦“廣州微縮之旅——廣州資料圖片展”;
2、出版具有旅遊協會特色的會刊《玩家Mr Travel》,為同學們重點推介各種好吃好玩的地方;
3、推出“旅遊文化知識講座”,針對西部大開發這一熱點,講述自助游這一熱門話題;
4、組織會員前往大學城金星農莊進行燒烤並進行水上活動
5、舉辦導遊證講座,滿足想要報考導遊證的同學的需求;
6、舉辦“旅遊文化成果展”,展出各地的特色文化與,民族風情;
7、組織會員免費參觀藝術博物館和為會員爭取到花園酒店保齡球優惠券,會員只要憑員卡就能在花園酒店, 以6元一局玩保齡球;
8、在學校紅棉路舉行遊園會
9、組織同學參加在黃埔笑翻天樂園舉行的廣州大學首屆越野競技大賽。
10、與白雲學校旅遊協會聯誼
協會章程
廣州大旅遊協會章程
第一章 總則
廣州大學旅遊協會成立於1998年9月,設有外聯部,組織部,秘書處,宣傳部和編輯部,擁有遍布各系的會員。我們本著“活力無限在旅協,踏出精彩人生路”的宗旨,並與各大高校緊密合作,希望能為同學們帶來更多豐富有益的節目,令大家能在娛樂的同時增長見聞。
第一條:為了進一步開展我旅遊協會的各項活動,根據《廣州大學學生社團聯合會章程》的有關規定製定本章程。
第二條:廣州大學旅遊協會是在廣州大學學生社團聯合會和旅遊學院團委領導下的學生社團組織。
第三條:本會的宗旨是:豐富學生的第二課堂,繁榮校園文化,為廣大旅遊愛好者提供聯誼活動的條件,提供旅遊信息並開展各項活動,讓學生在形式多樣的活動中鍛鍊體魄和意志,學習旅遊知識,熟練專業技能,培養管理能力,並增強其對社會的適應能力。
第四條:本會的基本活動:
(1) 組織會員參與有關旅遊知識、酒店知識、餐飲知識及公共知識方面的講座,每年組織導遊證講座及旅遊知識講座,更新報考導遊證的信息,增強同學們的旅遊知識,交流旅遊心得,力求提高同學們的專業水平及素養。
(2) 定期組織會員參與定向越野、攀岩、獨木舟、漂流等刺激的戶外活動和打保齡球,溜冰等有益身心的康體活動。
(3) 加強與外校同類型社團的聯繫,共同組織聯歡和旅遊活動。
(4) 每年寒暑二假,與有關旅行社、交通部門及酒店聯繫,組織更合適本院學生的旅遊路線。
(5) 針對同學們假期所進行的旅遊活動,相應舉辦攝影比賽及徵文大賽。
(6) 徵集有關旅遊心得、旅遊文化、旅遊常識及介紹旅遊好去處等的文章,定期出版本協會會刊。
(7) 與餐飲店、服飾店、文娛活動場所聯繫,讓會員享受飲食、購物、娛樂之優惠。
第五條:本會一切活動均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各項法律、法規,遵守學校的各項規章制度。
第二章 會員
第六條:凡承認本會章程的在廣州大學註冊的本科生、專科生,不分民族、性別、信仰,均可成為本會會員。
第七條:會員的基本權利:
(1) 對本會工作有討論、建設和批評的權利。對協會提出意見和建議,對理事會的工作進行監督。
(2) 有參與本會所舉辦活動的權利。
第八條:會員的基本義務:
(1) 遵守本會章程,執行本會決議。
(2) 接受本會委託的工作。
(3) 按規定繳納會費。
第三章 組織和職務
第九條:本會的組織原則是民主集中制。
第十條:本會由會長、秘書處、編輯部、宣傳部、外聯部、組織部組成管理架構,稱理事會。
第十一條:理事會的職權:
(1)討論和決定本會的工作方針與任務。
(2)組織本會的常規活動,並開展各種健康有益的活動。
(3)修改本會章程。
(4)反映會員對本會工作的意見和建議。
(4) 執行學校社聯的決議。
第四章 社團幹部
第十二條:本社團幹部必須具有下列條件:
(1) 堅持四項基本原則,遵守憲法和各項法律、法規,遵守學校的各項規章制度。
(2) 勤奮學習,成績優良,嚴於律己,以身作則,在所在系(部),班級里能起到一定模範帶頭作用。
(3) 熱心社團工作,並具有一定的工作能力。
(4) 能正確處理個人與集體,學習與工作,奉獻與索取的關係。
第十三條:本社團幹部因各種原因不能或不適應繼續擔任本職工作者,可向理事會申請辭職,經理事會批准生效。若有不稱職或違反有關規章制度者,理事會可罷免其職務。
第五章 本會的經費
第十四條:本會的經費來源:
(1) 會員繳納的會費。
(2) 接受社會資助。
(3) 學校的經費。
第十五條:本會的經費用途:
(1) 日常工作的支出。
(2) 組織各項活動的支出。
(3) 其它經費支出。
第十六條:經費的收入和支出由理事會委託專人管理,經費的使用由理事會審批,並由旅遊管理系分團委指導老師審核。
第六章 獎懲制度
第十七條:本協會每年舉行一次評優活動,表揚積極會員、優秀工作人員及好人好事。評優條件如下:
(1) 遵守本協會章程;
(2) 熱愛旅遊,認真學習旅遊知識,熱心幫助其他會員;
(3) 與旅遊相關的優秀文章和攝影作品在本協會承認的刊物,網站上被採用
第十八條:經理事會研究決定,可授予對本協會有特殊貢獻的人士榮譽會員稱號,榮譽會員的會籍不隨會員的畢業或轉學而中止,並且榮譽會員會費全免。
第十九條:會員的優秀論文或攝影作品將編入本協會的會刊中,並給予一定的獎金,部分優秀作品將送知名刊物登載。
第二十條;對嚴重違反紀錄者經多次教育批評仍不悔改的,或者做出有損集體名譽及利益者,視情節輕重給予警告,通告批評及開除會籍等處分。
第七章 附則
第十七條:本章程的修改須由1/3會員或協會理事會提出動議,由協會理事會2/3以上成員通過方可生效。
第十八條:本會可根據本章程制定實施細則。
第十九條:本章程自通過之日起開始執行。
我們的口號是:活力無限在旅協,踏出精彩人生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