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介紹
- 中文名:廣州南沙開發區保稅業務管理局
- 所屬地區:廣東省廣州市南沙區
- 主要業務:稅務管理
簡介,主要職責,內設機構,綜合處,業務處,
簡介
根據市編委《關於印發〈廣州南沙經濟技術開發區、廣東南沙出口加工區管理委員會機構編制調整方案〉的通知》(穗編字〔2008〕65號)和《關於調整南沙開發區管委會及南沙區有關機構編制問題的批覆》(穗編字〔2008〕460號)以及《關於印發〈廣州南沙經濟技術開發區、廣州南沙保稅港區管理委員會主要職責、內設機構和人員編制規定〉的通知》(穗編字〔2009〕87號),設定廣州南沙開發區保稅業務管理局,是開發區管委會主管全區保稅業務工作的工作部門。
主要職責
(一)負責保稅港區的招商引資、項目諮詢、跟蹤、洽談和審批承辦工作。
(二)負責監督和管理保稅港區內企業的進出口等對外貿易活動。
(三)負責保稅港區加工、轉口貿易及相關業務的審批和管理工作。
(四)負責開發區保稅物流體系的規劃、發展建設和管理工作以及有關駐區單位的協調工作。
(五)負責監督、管理出口加工區業務工作和規劃出口加工區的業務工作。
(六)負責區內海關特殊監管區的日常管理和區內企業的服務工作;協調海關特殊監管區內海關、工商、稅務、外匯、檢驗檢疫等工作部門關係。
(七)完成開發區黨工委、管委會領導和上級有關職能部門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廣州南沙開發區保稅業務管理局設2個內設機構:
綜合處
負責文電、會務、機要、檔案、財務、人事、黨務等機關日常工作;承擔安全、保密、宣傳、編志、政務公開等工作。負責保稅區招商活動的策劃、宣傳、項目線索跟蹤等工作,參與重要招商引資和對外經濟貿易洽談活動;負責保稅港區的監督、管理工作;負責國家汽車及零部件出口基地南沙開發區基地的規劃、配套措施制定及其他相關工作。
業務處
負責組織實施國家關於海關特殊監管區的政策、法規和管理辦法,制定海關特殊監督區的發展規劃;負責保稅區內的招商引資、項目諮詢、跟蹤落實、洽談和承辦工作;負責監督和管理海關特殊監管區內企業的生產經營活動;負責辦理相關業務的審批事項,為區內企業提供服務;負責協調海關特殊監管區內口岸查驗單位、工商、稅務、外匯等工作部門關係;負責開發區保稅物流體系的規劃、建設和有關協調工作;負責保稅港區統計數據的收集、監測和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