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安市科學技術局

廣安市科學技術局是主管全市科技和智慧財產權工作的市政府工作部門,坐落於廣安開發區濱河路三段利民北街113號。廣安市科學技術局是主管全市科技和智慧財產權工作的市政府工作部門,坐落於廣安開發區濱河路三段利民北街113號。局領導班子由局長、副局長和紀檢組長,共4人組成。局內設機構有辦公室、發展計畫科、農村與社會事業科技科、科技成果與高新技術科、國際科技合作科、智慧財產權科等6個職能科室;局管理的事業單位有市科技開發培訓中心、市重大決策專家諮詢委員會辦公室、市科技信息網路中心3個。局機關和管理的事業單位現有職工23人,其中行編15人,事業編制6人(其中機關事業編制2人);局機關黨支部、工會、婦委會等黨群組織健全。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廣安市科學技術局
  • 地址:廣安市
  • 性質:政府組織
  • 屬性:非盈利
  • 局長:何君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辦公室,發展計畫科,農村科,高新技術科,國際合作科,智慧財產權科,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黨和國家有關科技發展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擬定全市科技發展規劃、科技促進經濟與社會發展的政策措施和規範性檔案並組織實施;研究確定全市科技發展的布局和優先領域,負責全市科技創新體系建設工作。
(二)編制全市科學技術發展的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負責重大科技攻關、套用基礎研究、軟科學研究、"星火"、"火炬"、成果推廣、新產品試製、科技創新工程和社會發展等科技計畫的編制與實施。
(三)擬定全市科技體制改革的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推進建立適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和科技自身發展規律的科技創新體制、新機制;負責科技創新工程計畫的制定與組織實施,指導全市科技體制改革。
(四)研究多渠道增加科技投入的措施;最佳化科技資源的配置,管理科技"三項費"和科學技術事業費及其他各項科技專項經費並負責預決算編制;協同有關部門運用財政、信貸、稅收等經濟手段對科技工作進行巨觀調控。
(五)指導全市基礎研究和重大科技攻關工作,強化高新技術產業化和套用技術的開發與推廣工作;指導高新技術產業化和套用技術的開發與推廣工作;指導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基地建設;負責組織高新技術企業和高新技術新產品的認定和申報工作。
(六)擬定科技促進農村和社會發展的政策;牽頭負責農業科技園區建設的各項組織協調工作;制定園區發展規劃和科技項目實施方案。
(七)制定科技成果轉化的規劃、計畫;管理科技成果、獎勵、保密和技術市場工作;研究確定科研機構的布局與發展方向,審核科研機構的組建或調整;指導科研機構改革和基地建設;制定科普工作規劃並負責科學技術普及與推廣;負責科普工作聯席會議制度的落實與監督檢查;指導協調科技宣傳工作;指導民營科技企業和科研中介機構的建設。
(八)研究科技人才資源合理配置,擬定充分發揮科技人員積極性、創造科技人才成長良好環境的相關政策。會同有關部門負責全市中青年學術和技術帶頭人、拔尖人才、專家的選拔、培養及引進;協助有關部門全市知識分子工作和科技副縣(市、區)長的選派及業務指導工作;指導全市科技管理幹部和科技人員的教育、培訓工作。
(九)負責全市對外科技交流與合作和科學技術引進、消化、吸收及創新工作;承辦科技系統引進國外智力工作,管理科技援助工作。
(十)負責科技信息、科技統計,推動科技中介組織的發展和科技服務體系建設。
(十一)指導、協調市政府各部門和區市縣及中、省在廣安的單位的科技工作。
(十二)負責全市智慧財產權工作。
(十三)承擔市科技領導小組交辦的有關工作。
(十四)承擔市政府公布的有關行政審批事項。
(十五)承辦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辦公室

綜合協調局機關政務工作;負責會議、文秘、檔案、信息、保密、督查督辦、目標管理等工作;負責管理機關財務工作;負責局機關和直屬單位的機構編制、政工人事等工作;負責機關和直屬事業單位的安全保衛及後勤服務保障工作;負責局機關及直屬單位的群團工作。

發展計畫科

編制全市科技發展的中長期規劃、年度計畫和重點科技攻關、套用基礎研究、軟科學研究、"星火"、"火炬"、成果推廣、新產品試製等科技發展、開發計畫;編制科技"三項費"的預、決算,並對其使用管理實施監督;提出科技發展的優先領域和多渠道增加科技投入的政策措施;最佳化科技資源的配置;綜合協調科技創新體系建設;負責科技統計工作;協調有關部門運用財政、信貸、稅收等經濟手段對科技工作進行巨觀調控。指導科技開發培訓、科技信息網、生產力促進等技術服務體系的建設。
貫徹落實科技工作方針政策的意見;擬定全市科技發展和科技促進經濟與社會發展的政策措施和規範性檔案;負責科技工作的調研,制定科技體制改革總體規劃和政策措施,提出發揮科技人員積極性的有關政策;負責依法行政的監督檢查。
負責協調學術技術帶頭人、拔尖人才、專家、科技顧問的篩選、培養、引進工作;負責廣安市科技進步獎評定初審工作;負責科技幹部的教育與培訓工作。
擬定科學研究的政策措施和發展規劃,組織重大基礎研究項目的申報與實施,指導協調基礎研究工作和重點實驗室、重點基礎研究基地的建設;協助國家、省基礎研究計畫在廣安實施的相關工作;承擔市科技領導小組的日常工作。

農村科

擬定農村科技發展和科技促進社會發展的政策措施;組織實施農業科技攻關計畫、星火計畫以及社會發展的重大科技攻關計畫及套用基礎研究計畫;指導農村科技產業示範基地先進適用技術的試點、推廣工作,指導科技技扶貧、科技興農等工作。
制定農業科技園區總體規劃、實施方案、發展目標和有關政策措施,推進社會發展領域科技產業和新興產業的發展;指導、協調涉及人口、醫藥衛生、資源、環境等社會發展領域的綜合科技工作;督促檢查科技普及、科技宣傳、科普工作聯席會議制度的落實情況;制定科普工作規劃;指導協調科普活動和科普教育基地的認定工作;負責向上爭取科技資金支持。

高新技術科

提出科技成果、高新技術發展及產業化的政策措施和管理辦法;管理全市科技獎勵、科技保密工作;指導科技成果的鑑定、登記、統計和科技成果的推廣套用;負責指導技術市場的管理和大型技術交易會的舉辦;指導民營科技企業和科技中介機構的建設。
組織實施工業領域重大科技攻關計畫和科技創新工程以及信息自動化、能源和新材料等領域高新技術研究發展計畫;負責高新技術企業和高新技術產品的認定和申報工作;指導協調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園區、基地建設及工業領域的科技體制改革。

國際合作科

貫徹國家對外科技交流與合作的政策措施;負責全市對外科技交流與合作;負責科學技術引進、消化、吸收和科技系統引進國外智力工作;負責科技援助工作;指導科技中介機構及民間團體的對外科技合作交流活動。

智慧財產權科

貫徹國家智慧財產權及有關專利法律、法規、方針、政策,制定全市智慧財產權和專利事業發展規劃和年度計畫;組織專利實施計畫項目的申報推薦工作;監督檢查專利法律法規的實施情況,依法處理專利糾紛,查處專利侵權行為;統籌全市智慧財產權涉外事宜,指導專利中介機構的管理工作;指導相關部門、區市縣及企業專利工作。
承擔市智慧財產權領導小組的日常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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