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安市政府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

廣安市政府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

廣安市政府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是廣安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門,為正處級。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廣安市政府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
  • 地址:廣安市
  • 性質:政府組織
  • 建制:正處級
機構職責,領導信息,內設機構,

機構職責

(一)根據市政府授權,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及《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國有資產法》等法律和行政法規履行出資人職責;負責監督和管理市屬企業的國有資產工作。
(二)建立完善企業國有資產管理制度,起草全市企業國有資產管理的規範性檔案,依法對區(市)縣企業國有資產管理進行指導。
(三)監督所監管企業履行國有資產保值增值的責任,建立和完善國有資產保值增值指標體系,擬訂考核標準並組織實施,通過統計、稽核對所監管企業的保值增值情況進行監管。負責所監管企業工資分配管理工作,制定所監管企業負責人分配政策並組織實施。
(四)指導推進國有企業改革和重組,完善法人治理結構,推進國有企業建立現代企業制度。
(五)統籌研究提出市屬國有企業發展戰略規劃,推進國有資本布局和結構的戰略性調整,提升國有企業市場競爭能力,推動國有資本更多地投向關係國計民生、地方重點產業和關鍵領域。
(六)負責審核所監管和市委、市政府授權監管企業“三重一大”事項並提出建議,負責承辦所監管企業及其子企業的設立、註銷、改制改組、企業上市、定向增發、產權管理和章程修改等管理工作,依法履行出資人審批職責。
(七)通過法定程式,提出對所監管企業負責人的任免建議,協助做好市屬國有企業負責人日常管理工作。根據市委授權,推進國有企業負責人市場化選聘工作,負責部分國有資產在區市縣的重點國有企業負責人的任免等管理工作。負責所監管企業內設機構設立、拆並的審批和中層幹部及子企業主要負責人的事前備案工作。
(八)參與制定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有關管理制度。提出所監管企業年度國有資本經營預算建議草案。組織所監管企業國有資本經營預算的執行。編報所監管企業年度國有資本經營決算草案。負責組織所監管企業上繳國有資本收益。
(九)負責建立完善並組織實施市屬國有企業財務日常監管和年度決算體制機制。負責市屬國有企業財務統計、決算的監督和分析評價工作。負責指導、監督市屬國有企業內部審計工作。負責全市國有企業財務統計工作。
(十)負責對市級部門所屬企業國有資產的監督管理。
(十一)協調中省駐市國有企業改革發展中與地方相關的事宜。
(十二)根據市委授權,統籌負責市屬國有企業及黨組織關係在地方的中省駐市國企黨建工作。
(十三)負責職責範圍內的安全生產和職業健康、生態環境保護、審批服務便民化工作。
(十四)完成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領導信息

國資委黨委書記、主任:周明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負責委機關運轉的日常工作;負責機關綜合協調、文電、會議、機要、保密、檔案、財務、安全和行政管理等工作。負責重要檔案和主任辦公會議決定事項的督辦工作。負責機關和指導所監管企業信息化工作。負責委機關的信訪工作,統籌指導和聯繫所監管企業的安全生產、信訪和穩定工作。組織辦理人大代表建議意見和政協委員提案。
(二)發展改革科。研究擬訂市屬國有資本發展規劃,提出國有資本布局和結構戰略性調整以及所監管企業提升競爭力的相關政策建議。研究混合所有制改革的對策措施並推進實施。調查研究國有資產管理體制及國有企業改革發展等重大問題,提出相關建議。指導市屬國有企業制定各自發展戰略和發展規劃。負責審核所監管和市委、市政府授權監管企業“三重一大”事項並提出建議,負責承辦所監管企業及其子企業的設立、註銷、改制改組、企業上市、定向增發、產權管理和章程修改等管理工作,依法履行出資人審批職責。組織開展市外經濟交流合作,幫助企業主動融入中省市發展戰略規劃;組織開展各類經貿投資與洽談,指導市屬企業市外投資項目等相關工作。負責完善授權(委託)經營管理制度並組織實施。指導所監管企業依法實施重組整合、改革脫困等工作。指導協調國有企業剝離辦社會職能和歷史遺留問題解決等工作。負責所監管企業科技創新的相關服務工作。指導所監管企業法律顧問工作,負責委機關的法律事務工作。依法指導區(市)縣及市級園區國有資產管理進行指導。負責對市級機關事業單位經營性資產及所屬企業的監督管理。
(三)監管考評與內部審計科。負責市屬國有企業財務統計、決算的監督和分析評價工作。負責指導、監督市屬國有企業內部審計工作。負責全市國有企業財務統計工作。負責所監管企業財務預決算和國有資本經營預算等相關工作。
負責所監管企業工資分配管理工作,制定所監管企業負責人分配政策並組織實施。提出國有企業收入分配製度改革的建議,擬訂和完善國有企業負責人經營業績考核制度,對所監管企業負責人進行年度和任期考核。擬訂國有企業負責人薪酬制度和激勵辦法並組織實施。規範所監管企業負責人職務消費和職工福利。負責建立健全所監管企業績效評價方法及其指標體系;綜合研究分析全市國有企業經濟運行狀況,研究提出所監管企業重大資產損失責任追究的建議和措施;負責所監管企業清產核資、資產評估和資產損失核銷工作。負責做好機關內部審計工作。
(四)黨建人事科。根據有關規定,負責所監管企業黨組織建設和黨員隊伍建設,承擔國有企業黨建研究責任,負責指導所監管企業黨的思想建設、精神文明建設和宣傳工作。負責對外宣傳和新聞工作。協助對所監管企業及市委授權管理的國有企業負責人的考察工作並提出任免建議,協助做好企業負責人日常管理工作。考察推薦董事及外部(獨立)董事人選;探索符合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和現代企業制度要求的企業領導人員考核、評價和選任方式,完善企業法人治理結構,推進市場化選聘工作。擬訂向國有控股和參股公司派出國有股權代表的工作方案。研究企業人才引進激勵政策,指導所監管企業人才培訓及管理工作。負責所監管企業內設機構設立、拆並的審批和中層幹部及子企業主要負責人的事前備案工作。指導企業董事會規範化建設,擬訂並組織實施企業董事會及成員管理制度、工作規範。跟蹤分析研判企業董事會運行情況和外部董事履職情況,審核企業董事會年度報告和外部董事個人工作報告。負責企業專(兼)職外部董事的選聘、考核評價、培訓等工作。指導、協調國有企業的工會、青年、婦女工作,指導所監管企業的統戰工作和知識分子工作。負責市國資委黨委的日常工作及督查督辦。負責機關和直屬單位的機構編制、人事、離退休人員管理等工作。負責機關和直屬單位的黨群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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