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安市審計局

貫徹執行國家、省有關審計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擬訂規範性檔案;落實行政執法責任制;制定並組織實施審計工作發展規劃、專業領域審計工作規劃和年度審計計畫;組織對全市性重大投資項目、重大突發性公共事項、重要專項資金及國家、省、市重大政策措施執行情況的審計和專項審計調查,對直接審計、審計調查和核查的事項依法進行審計評價,作出審計決定或提出審計建議。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廣安市審計局
  • 所屬地區:廣安市
  • 內設機構:辦公室等
  • 職責:承辦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現任領導,地理位置,

主要職責

廣安市審計局是主管審計工作的市政府組成部門,主要職責是:
(二)負責對市級財政收支和法律法規規定屬審計監督範圍的財務收支的真實、合法和效益進行審計監督;維護國家財政經濟秩序,提高財政資金使用效益,促進廉政建設,保障國民經濟和社會健康發展;對審計、專項審計調查和核查社會審計機構相關審計報告的結果承擔責任並承擔督促被審計單位整改的責任。
(三)向市長提出市級預算執行和其他財政收支情況的審計結果報告;受市政府委託向市人大常委會提出市級預算執行和其他財政收支情況的審計工作報告、審計發現問題的糾正和處理結果報告;向政府報告對其他事項的審計和專項審計調查情況及結果;依法向社會公布審計結果;向市政府有關部門和區市縣人民政府通報審計情況和審計結果。
(四)直接審計下列事項,出具審計報告,在法定職權範圍內作出審計決定或向有關主管機關提出處理處罰的建議:
1.市級財政預算執行情況和其他財政收支;市級各部門(含直屬單位)預算的執行情況、決算和其他財政收支。
2.使用市級財政資金的事業單位(含直屬單位)和社會團體組織的財務收支。
3.區市縣人民政府預算的執行情況和決算以及其他財政收支;財政轉移支付資金。
4.市級國有企業和地方金融機構、市級國有資產占控股或主導地位的企業和金融機構的資產、負債、損益和經營等狀況。
5.市政府部門以及其他單位受市政府及其部門委託管理的社會保障基金、環境保護資金、社會捐贈資金、發行彩票募集的資金及其他有關基金、資金的財務收支。
6.政府投資和以政府投資為主的建設項目概(預)算、決算和資金籌集、使用情況。
7.國際組織和外國政府在廣援助、貸款項目的財務收支。
8.法律、行政法規和地方性法規、政府規章規定應由審計局審計的其他事項。
(五)按規定對縣處級黨政領導幹部及依法屬於審計監督對象的其他單位主要負責人實施經濟責任審計;指導區市縣審計機關的經濟責任審計工作。
(六)組織實施對國家財經方針政策和巨觀調控措施執行情況、財政預算管理或國有資產管理使用等與市級財政收支有關的事項進行專項審計調查。
(七)依法檢查審計決定執行情況,督促糾正和處理審計發現的問題,依法辦理被審計單位對審計決定提請行政複議、行政訴訟或市政府裁決中的有關事項,協助配合有關部門查處相關重大案件。
(八)與區市縣人民政府共同領導區市縣審計機關,依法指導和監督下級審計機關的業務;組織下級審計機關實施特定項目的專項審計或審計調查;責成下級審計機關糾正違反國家規定作出的審計決定;協助辦理區市縣審計機關負責人的任免事項。
(九)指導和監督內部審計工作,核查社會審計機構對依法屬審計監督對象的單位出具的相關審計報告;組織審計專業培訓。
(十)承擔市政府公布的有關行政審批事項。
(十一)承辦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
處理局機關日常政務,負責有關重要會議的組織和有關報告、檔案以及局機關管理制度的起草;從事審計調查研究,負責宣傳新聞發布和機關文電處理、保密、信訪、檔案管理、目標管理、安全保衛、財務及後勤保障等事務工作。
(二)政策法規科
組織貫徹執行審計工作的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負責審計規範性檔案的草擬及修改和報批工作;參與制定財政經濟方面的政策規定並提出有關建議;實施對局機關和下級審計機關審計行政執法的監督檢查;核查對全市社會審計組織審計業務質量的監督檢查;審核與覆核局機關的審計報告、審計決定等審計文書;受理審計行政複議和應訴;組織實施全市審計普法宣傳教育工作;指導全市審計機關的法制工作。編制全市審計工作計畫,綜合考核區市縣審計機關業務工作;負責全市審計業務統計和信息傳遞工作;組織指導本系統信息化工作;聯繫特約審計員;組織對內部審計的指導和監督。
(三)廣安市經濟責任審計分局
根據市委、市政府的指示和市級有關部門的委託,組織實施對黨政領導幹部任期經濟責任審計;按照市政府下達的審計指令,組織對市國有企業及國有控股企業領導人員任期經濟責任進行審計;組織指導全市審計機關對黨政領導幹部和國有企業及國有控股企業領導人員任期經濟責任審計;承擔市經濟責任審計工作聯席會議的有關工作。
(四)財政金融審計科
擬訂市級預算執行情況的審計總體方案,匯總審計結果;負責審計市級預算執行、其他財政收支及稅收征管、市國庫辦理市級預算資金的收納撥付情況及區市縣人民政府預算執行和決算以及其他財政收支;負責審計市註冊會計師協會的財務收支狀況;開展專項審計調查;指導全市財政審計業務。
負責對市級地方非銀行金融機構和省審計廳授權或統一組織的國家金融、保險、期貨、證券交易機構的資產、負債、損益進行審計監督;對地方債券、集資的審批和證券發行進行審計監督;開展專項審計和審計調查;指導全市金融審計業務。
(五)行政事業審計科
負責審計市級人大機關、政協機關、法院機關、檢察院機關、政黨組織、社會團體的財政財務收支;負責審計市政府有關部門及直屬單位的財政財務收支;開展專項審計和審計調查;指導全市行政事業審計業務。
(六)經貿審計科
依法對市屬國有及國有資產占控股或主導地位企業進行審計監督,組織對全市其他國有及國有資產占控股或主導地位企業的審計監督;開展專項審計和審計調查;指導全市經貿審計業務。
(七)農業與資源環保審計科
負責審計市政府有關部門及其下屬單位的財政財務收支;負責審計由市政府主管部門管理和受市政府委託由社會團體管理的農林水利、資源環保、扶貧開發等專項資金的籌集、管理、使用情況;負責審計區市縣人民政府管理的農林水利、資源環保、扶貧開發資金的籌集、管理、使用情況;開展專項審計和審計調查;指導全市農林水利與資源環保審計業務。
(八)社會保障審計科
負責審計市政府有關部門及其下屬單位的財政財務收支;負責審計由市政府主管部門管理和受市政府委託由社會保障機構管理的養老、失業、醫療、工傷、生育等社會保險基金的財務收支和各項社會福利、救災救濟、優撫安置、社會捐贈資金以及發行彩票募集的資金的籌(募)集、管理、使用情況;負責審計區市縣人民政府管理的社會保障資金的籌集、管理、使用情況;開展專項審計和審計調查;指導全市社會保障審計業務。
(九)固定資產投資與外資運用審計科
依法對政府投資和以政府投資為主的建設項目的概(預)算執行、決算以及資金籌集、使用情況進行審計監督;組織對市國有施工企業、房地產業的審計監督;負責審計市投資控股(集團)有限責任公司的財務收支;開展專項審計和審計調查;指導全市固定資產投資審計業務。
負責對國際組織和外國政府在廣援助、貸款和贈款項目的財務收支和項目執行情況進行審計監督,向省審計廳提出審計公證報告;對市屬國有資產占控股和主導地位的中外合資合作企業、境外中資企業和機構進行審計監督;開展外債審計、專項審計和審計調查;指導全市外資運用審計業務。
(十)人事科
負責局機關機構編制、人事管理、出國(境)人員政審等事宜;協助管理區市縣審計機關負責人;組織和指導全市審計系統的教育培訓;負責局機關退休人員管理服務及工、青、婦的日常工作。

現任領導

局長:熊祥儉

地理位置

地址:思源大道2號
廣安市審計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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