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安市廣安區審計局

廣安市廣安區審計局

根據《中共廣安市廣安區委、廣安市廣安區人民政府關於廣安市廣安區人民政府機構改革方案的實施意見》(廣區委發〔2010〕29號),設立廣安市廣安區審計局(簡稱區審計局),為區政府組成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廣安市廣安區審計局
  • 簡稱:區審計局
  • 地位:區政府組成部門
  • 建立時間:2010
簡介,主要職責,內設機構,人員編制,
(一)取消核查社會審計機構對審計機關審計監督對象以外的單位出具的相關審計報告的職責。
(二)加強對經濟責任、關係國計民生的資源能源、環境保護和社會保障資金、災後恢復重建、擴大內需、區屬國有資本占控股企業以及區政府或區政府主管部門駐外非經營性機構、財政資金使用效益的審計職責
廣安市廣安區審計局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省有關審計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擬訂我區審計地方性規範性檔案,落實行政執法責任制,制訂並組織實施審計工作發展規劃和專業領域審計工作規劃,制訂並組織實施年度審計計畫,組織對全區性重大投資項目、重大突發性公共事項、重要專項資金及國家、省、市、區重大政策措施執行情況的審計和專項審計調查,對直接審計、審計調查和核查的事項依法進行審計評價,作出審計決定或提出審計建議。
(二)負責對區級財政收支和法律法規規定屬審計監督範圍的財務收支的真實、合法和效益進行審計監督;維護國家財政經濟秩序,提高財政資金使用效益,促進廉政建設,保障國民經濟和社會健康發展;對審計、專項審計調查和核查社會審計機構相關審計報告的結果承擔責任並承擔督促被審計單位整改的責任。
(三)向區長提出區級預算執行和其他財政收支情況的審計結果報告,受區政府委託向區人大常委會提出區級預算執行和其他財政收支情況的審計工作報告、審計發現問題的糾正和處理結果報告,向政府報告對其他事項的審計和專項審計調查情況及結果,依法向社會公布審計結果,向區政府有關部門和鄉鎮人民政府通報審計情況和審計結果。
(四)直接審計下列事項,出具審計報告,在法定職權範圍內作出審計決定或向有關主管機關提出處理處罰的建議:
1.區級財政預算執行情況和其他財政收支;區級各部門(含直屬單位)預算的執行情況、決算和其他財政收支。
2.使用區級財政資金的事業單位(含直屬單位)和社會團體組織的財務收支。
3.鄉鎮人民政府和街道辦事處預算的執行情況和決算以及其他財政收支,財政轉移支付資金。
4.區級國有企業和地方金融機構、區級國有資產占控股或主導地位的企業和金融機構的資產、負債、損益和經營等狀況。
5.區政府部門以及其他單位受區政府及其部門委託管理的社會保障基金、環境保護資金、社會捐贈資金、發行彩票募集的資金及其他有關基金、資金的財務收支。
6.政府投資和以政府投資為主的建設項目概(預)算、決算和資金籌集、使用情況。
7.國際組織和外國政府在廣援助、貸款項目的財務收支。
8.法律、行政法規和地方性法規、政府規章規定應由區審計局審計的其他事項。
(五)按規定對科級黨政領導幹部及依法屬於審計監督對象的其他單位主要負責人實施經濟責任審計;組織指導全區的經濟責任審計工作。
(六)組織實施對國家財經方針政策和巨觀調控措施執行情況、財政預算管理或國有資產管理使用等與財政收支有關的事項進行專項審計調查;
(七)依法檢查審計決定執行情況,督促糾正和處理審計發現的問題,依法辦理被審計單位對審計決定提請行政複議、行政訴訟或區政府裁決中的有關事項,協助配合有關部門查處相關重大案件。
(八)指導和監督內部審計工作,核查社會審計機構對依法屬審計監督對象的單位出具的相關審計報告;組織審計專業培訓。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廣安市廣安區審計局設7個內設機構。
(一)廣安市廣安區審計局辦公室
協助局領導處理局機關行政事務,負責全局性工作會議的組織和有關報告檔案,年度工作總結以及局機關管理制度的草擬;負責本局文書處理、機關財務、檔案管理;負責局機關的黨建、精神文明、對外宣傳、政工、人事、紀檢、監察、目標管理考核、信訪、保密、綜治和後勤等工作;聯繫特約審計員。
(二)廣安市廣安區審計局法制綜計股
組織實施審計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的宣傳、解釋工作,負責對局機關業務股室、分局審計行政執法的監督檢查;組織對全區社會審計組織審計業務質量的監督檢查;負責對審計業務文書審核和覆核;負責草擬局年度工作計畫、綜合材料、審計信息、調研材料;負責審計統計分析、計算機審計技術的開發與推廣。
(三)廣安市廣安區審計局財政金融股
負責區級財政預算執行情況以及其他財政收支的審計監督;負責對鄉鎮財政決算、預算及其他財政財務收支的審計監督;負責對非銀行機構的信貸、資產、負債、損益及經授權對區級金融、保險機構進行審計監督;開展專項審計和審計調查。
(四)廣安市廣安區審計局行政事業股
負責審計區人大機關、政協機關、法院機關、檢察院機關、政黨組織、社會團體的財政財務收支;負責審計區政府有關部門及直屬事業單位的財政財務收支;負責全區農、林、牧、水利、資源環保、扶貧資金財務收支的審計監督;開展專項審計和審計調查。
(五)廣安市廣安區審計局經貿社保股
依法對區屬國有及國有資產占控股或主導地位企業的審計監督;負責對全區交通、經貿、供銷系統的行業審計監督;負責對由區政府主管部門管理和受區政府委託由社會保障機構管理的養老、醫療、工傷、失業、住房等社會保障資金、基金的財務收支和各種社會福利、救災救濟、城市低保、優撫安置、社會募捐等資金的籌(募)集、管理、使用情況的審計監督;開展專項審計和審計調查。
(六)廣安市廣安區審計局基建外資股
依法對政府投資和以政府投資為主的建設項目的概(預)算執行、決算以及資金籌集、使用情況進行審計監督;負責對全區國有施工企業、房地產業的審計監督;負責對國際組織和外國政府在區援助、貸款捐贈款項目的財務收支和項目執行情況進行審計監督,並提出審計公正報告;開展專項審計及審計調查。
(七)廣安市廣安區審計局經濟責任分局
組織實施對全區黨政機關、鄉鎮、街道領導幹部任期經濟責任審計;負責對區級國有企業及國有控股企業領導人員任期經濟責任審計;負責協調、指導全區事業、集體企業單位領導人員任期經濟責任審計工作;開展專項審計和審計調查。

人員編制

廣安市廣安區審計局機關行政編制19名。設局長1名、副局長2名;總審計師1名(副科級);經濟責任審計分局局長1名(副科級);股級職數8名。區紀委(監察局)派駐的紀檢監察機構、人員編制和領導職數按區委有關規定執行。機關工勤人員控制數2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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