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安市前鋒區水務局

廣安市前鋒區水務局

廣安市前鋒區水務局,根據《廣安市前鋒區機構改革方案》(前委發〔2019〕10號)和《關於〈廣安市前鋒區機構改革方案〉的實施意見》(前機改領〔2019〕2號),廣安市前鋒區水務局(簡稱區水務局)是區政府的工作部門,為正科級

廣安市前鋒區水務局貫徹落實黨中央關於水務工作的方針政策和省委、市委、區委的決策部署,在履行職責過程中堅持和加強黨對水務工作的集中統一領導。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廣安市前鋒區水務局
  • 外文名:Water Bureau of Qianfeng District of Guang'an City
  • 行政級別:正科級 
  • 機構屬性:政府工作部門
主要職責,職能轉變,職責分工,內設機構,行政編制,其他事項,

主要職責

(一)負責保障水資源的合理開發利用。貫徹執行水利、水資源的法律、法規、規章和方針政策。研究提出全區水利發展戰略和政策建議,負責擬定全區水務行政管理的實施細則和管理辦法,組織編制全區水資源戰略規劃、重要江河湖泊流域綜合規劃、防洪規劃等重大水利規劃。
(二)指導生活、生產經營和重要流域、區域生態環境用水的統籌和保障。組織實施最嚴格水資源管理制度,實施水資源的統一監督管理,擬訂全區和重要流域、區域水中長期供求規劃和水量分配方案並監督實施;組織重要流域、區域以及重大調水工程的水資源調度。組織實施取水許可、水資源論證和防洪論證制度,指導開展水資源有償使用工作。指導水利行業供水和村鎮供水工作。組織編制全市水資源保護規劃,指導飲用水水源保護有關工作,指導地下水開發利用和地下水資源的管理保護,指導地下水超採區綜合治理。
(三)按規定製定水利工程建設有關制度並組織實施,組織指導國家、省、市和區級水利工程投資建設,負責提出全區水利固定資產投資規模、方向、具體安排建議並組織指導實施;按區政府規定許可權審批、核准國家規劃內和年度計畫規模內水利固定資產投資項目,提出區級及以上水利資金安排建議並負責項目實施的監督管理。指導水利設施的管理、保護與綜合利用。
(四)負責節約用水工作。擬訂全區節約用水政策,組織編制節約用水規劃並監督實施。負責落實用水總量控制制度相關工作,指導和推動節水型社會建設工作。
(五)組織指導全區水利設施、水域及其岸線的管理、保護與綜合利用。組織指導水利基礎設施網路建設。指導區內重要江河湖泊及河口的治理、開發和保護。指導河湖水生態保護與修復、河湖生態流量水量管理以及河湖水系連通工作。指導全區水庫工程管理工作,對中型以上水庫蓄水、調洪,提出指導性意見。指導全區河道采砂規劃的編制,監督管理河道采砂工作。擬訂並組織實施全區河湖管理保護規劃,參與建立健全河長制工作機制,指導全區河湖管理保護工作。負責前鋒區河(湖)長制辦公室的日常工作。指導河湖水系連通工作。
(六)指導監督水利工程建設與運行管理。組織實施具有控制性的和跨區域跨流域的重要水利工程建設與運行管理。落實有關政策措施,指導監督水利工程安全運行和驗收工作。擬訂並落實重大水利工程在區域內的建設、運行管理的有關政策措施,督促指導下屬單位配套工程建設。參與水利工程移民工作。指導水利建設市場的監督管理,組織實施水利工程建設的監督。組織開展水利工程質量監督工作。
(七)負責水土保持工作。擬訂全區水土保持規劃並監督實施,組織實施水土流失的綜合防治、監測預報並定期公告。負責建設項目水土保持監督管理工作,指導重點水土保持建設項目的實施。組織實施水土保持工作考核。
(八)指導農村水利工作。組織開展灌排工程建設與改造。指導農村飲水安全工程建設管理工作、節水灌溉有關工作和農村水利改革創新和社會化服務體系建設。指導農村水能資源開發、小水電改造和水電農村電氣化工作。
(九)負責涉水違法事件的查處,協調和仲裁跨區域水事糾紛,負責水政監察和水行政執法。
(十)開展水利科技、信息化和對外交流工作。貫徹執行水利行業的地方技術標準、規程規範。組織水利科學技術及信息化和技術推廣工作。負責水利科技交流與合作工作。
(十一)負責落實綜合防災減災規劃相關要求,組織編制全區洪水乾旱災害防治規劃和防護標準並指導實施。承擔水情旱情監測預警工作。組織編制全區重要江河湖泊和重要水工程的防禦洪水抗禦旱災調度及應急水量調度方案,按程式報批並組織實施。承擔防禦洪水應急搶險的技術支持工作。
(十二)依法負責水利行業安全生產工作,組織指導水庫、水電站大壩、農村水電站的安全監管。負責職責範圍內的職業健康、生態環境保護、審批服務便民化工作。
(十三)承擔省水利廳、市水務局新增的對應職責。
(十四)承擔對口事業服務機構業務工作的指導、協調和監督職責。
(十五)負責水務領域內的行政執法工作。
(十六)完成區委和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職能轉變

深化“放管服”改革,依法行使行政審批職權,並加強監督管理。加強全區水資源合理利用、最佳化配置和節約保護。堅持節水優先,從增加供給轉向更加重視需求管理,嚴格控制用水總量和提高用水效率。
堅持保護優先,加強水資源、水域和水利工程的管理保護和監督,指導全區水利設施、水域及其岸線的管理、保護與綜合利用,維護河湖健康美麗。堅持統籌兼顧,保障合理用水需求和水資源的可持續利用,為經濟社會發展提供水安全保障。

職責分工

1、在自然災害防救方面的職責分工
區應急管理局與區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區水務局等部門要做到各司其職、無縫對接。區應急管理局負責統一組織、統一指揮、統一協調自然災害類突發事件應急救援救災工作。區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區水務局依法依規承擔相關行業領域的災害監測、預警、防治工作及搶險救援的技術保障工作。
(1)區應急管理局負責牽頭組織編制全區綜合應急防災減災預案和安全生產類、自然災害類專項預案,承擔應急預案銜接工作,組織開展預案演練並落實。按照分級負責的原則,組織、指導自然災害類應急救援救災;組織、協調較大災害應急救援工作,並按許可權作出決定;承擔區政府應對重大及以上災害指揮部工作,負責具體組織重大及以上災害應急處置工作。
組織編制全區綜合防災減災規劃,指導、協調相關部門實施森林和草原火災、水旱災害、地震和地質災害等防治工作;會同區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區水務局、氣象部門等有關部門建立統一的應急管理信息平台,建立監測預警和災情報告制度,健全自然災害信息資源獲取和共享機制,依法統一發布災情、發布森林火險信息。組織開展多災種和災害鏈綜合監測預警,承擔自然災害綜合風險評估工作。
(2)區水務局負責落實綜合防災減災規劃相關要求,組織編制並實施洪水乾旱災害防治規劃和防治標準;承擔水情旱情監測預警工作;組織編制區內重要江河湖泊和重要水工程的防禦洪水、抗禦旱災調度和應急水量調度方案,按程式報批並組織實施;承擔防禦洪水應急搶險的技術保障工作。
(3)必要時,區水務局可以提請區應急管理局,以區應急指揮機構名義部署相關防治工作。
2、將城市供水、節水、污水處理方面等涉水事務的具體管理職責交給區水務局、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區綜合行政執法局承擔,區政府各相關部門根據所承擔的職責負責配合實施。
3、關於水利風景區和河湖公園
區水務局負責組織、指導全區水利設施、水域及其岸線的管理、保護與綜合利用;堅持保護優先,加強水資源、水域和水利工程的管理保護,維護河湖健康美麗。區水務局具有指導水利風景區和河湖公園建設的職責,其他相關部門按職能職責做好相關工作。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協助局領導協調、處理機關日常工作、部門之間業務工作和機關管理工作;負責承辦重大會議和重要接待工作;制定和組織實施局機關各項工作制度;負責局機關的文秘、機要、保密、信訪、宣傳、檔案、網站維護、機構編制和後勤管理等工作;負責局機關並指導局直屬單位的機構編制、幹部人事等工作;負責機關黨建工作;負責局機關黨風廉政建設和紀檢監察工作;負責局機關及事業單位的離退休人員管理工作;管理全區水務行業信息,負責全區水務行業績效考核管理工作。
組織辦理人大代表建議、政協委員提案;負責水務行業的綜治維穩和防邪工作。負責局機關和直屬單位財務管理工作、編制部門經費預決算、對全區水利項目資金進行內部審計和監督;負責局機關固定資產實物及其他公物管理和水務系統國有資產的監督管理,承擔機關財務管理和資產管理工作和對水務投資公司的監管;承辦水務投融資及信貸工作和行業綜合統計工作;負責全區水管經費的徵收和監管工作。
(二)水政水資源與安全監督管理股(掛政策法規股、內部審計監督股牌子)。負責全區水資源的統一管理和節約用水工作。組織編制全區水資源綜合規劃、水資源保護規劃、水中長期供求規劃以及節約用水發展規劃;負責全區國民經濟發展整體規劃中與水資源有關的專項規劃、編制全區計畫用水、水量分配方案和調度計畫並組織實施;協調組織城鄉水資源供需平衡和生態、環境用水;指導監督水資源監控能力建設工作;參與取水、節水工程竣工審驗;指導組織規劃建設項目的水資源論證工作;指導開展水資源有償使用工作;指導節水型社會建設工作;組織編制並發布年度水資源公報。參與飲用水水源地保護。監督管理河道采砂工作。
組織、協調、監督、指導全區水務行業安全生產工作;制定全區水務行業安全生產預案;負責本區行政區域內水務部門管理的水利、農村水電站設施設備的安全監督管理及保護工作;負責全區農村水電站、農村電氣化建設與管理工作;負責水務行業內農村水電站企業生產經營方面的各類統計報表;按照分級管理原則,對全區水利工程安全的監督和管理。
負責涉水違法事件的查處,協調跨區域水事糾紛,組織水政監察和水行政執法。協調推進本系統“放管服”改革工作,承擔本系統權責清單制度建設、動態調整等工作。貫徹執行中省法律法規,負責擬定全區水務行政管理的實施細則和管理辦法,指導全區水利行業普法工作;承擔局行政複議、行政訴訟的應訴、行政賠償和行政調解工作;組織全區水利行業掃黑除惡工作。擬訂內部審計計畫和相關制度,組織開展內部審計工作。
(三)水利工程規劃建設與水旱災害防禦股。指導全區已成水利工程的運行管理、水庫安全管理,指導水利工程供水價格的測算和水費徵收管理工作,指導全區已成灌區配套與節水改造、中小型水庫除險加固、水毀工程修復工作;指導村鎮集中供水和農村飲水安全的建設與管理、全區農村水利改革和社會化服務工作、全區蓄水保水和灌溉用水管理;負責水利民生工程相關工作、水利脫貧攻堅、鄉村振興涉水事務的具體工作、全區農村水利管理工作、水利工程水管單位的管理;制定農村水利中長期發展規劃;指導水利工程管理單位改革和多種經營生產發展;指導農村基層服務體系建設;負責全區已成水利工程安全、農村飲水監管工作。組織協調全區水土保持工作,承擔水土流失綜合防治和監督管理。
組織擬訂和監督實施全區水土保持規劃;負責全區生產和建設項目水土保持方案審查並監督實施、水土保持補償費徵收、水土保持設施驗收管理工作;負責全區水土流失監測管理工作,組織水土流失監測、預報並定期公告;負責全區水土流失重點防治區管理工作,指導並監督國家重點水土保持建設項目的實施;負責全區水土保持信息化管理工作。參與水土保持違法案件的查處。組織指導河流、河灘、河堤、河岸的整治與綜合開發。負責落實綜合防災減災規劃相關涉水要求,組織編制水利工程洪水乾旱災害防治規劃和防護標準並指導實施。編制水務行業防汛、抗旱應急預案,組織有關責任單位編制全區重要江河湖泊和重要水工程的防禦洪水抗禦旱災調度及應急水量調度方案,按程式報批並組織實施。承擔防禦洪水應急搶險的技術支持工作。
機關黨委。機關黨委按照區委規定設定。

行政編制

區水務局機關行政編制7名。設局長1名,副局長2名,總工程師1名;股級職數3名。
區水務局所屬事業單位的設定、職責和編制事項另行規定。

其他事項

本規定由中共廣安市前鋒區委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負責解釋,其調整由中共廣安市前鋒區委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按規定程式辦理。
本規定自2019年3月30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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