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安市促進返鄉下鄉創業實施方案

為全面落實《四川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促進返鄉下鄉二十二條措施的通知》(川辦發〔2018〕85號)精神,進一步做好返鄉農民工、大學生、復員轉業退役軍人等人員(以下簡稱“返鄉下鄉創業者”)返鄉下鄉創業工作,現結合廣安實際,特制定本方案。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廣安市促進返鄉下鄉創業實施方案
  • 頒布時間:2019年2月19日
  • 實施時間:2019年2月19日
  • 發布單位:廣安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全文,印發的通知,解讀,

全文

一、目標任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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緊扣推動高質量發展、建設美麗繁榮和諧廣安的工作目標,堅持政府引導與市場主導相結合的原則,強化創業扶持,提升創業服務,最佳化創業環境,讓促進返鄉下鄉創業成為拓展就業渠道、提高就業質量的重要抓手和推動縣域經濟發展、實現鄉村振興的有力支撐,以創業帶動就業、以創業助推發展。全市計畫於2022年底,實現返鄉下鄉創業人數4萬人,創辦領辦實體2萬個,固定資產投資95億元,帶動就業15萬人以上,創建省級創業示範園區(孵化基地)6個、市級創業示範園區(孵化基地)12個(具體目標任務見附屬檔案)。
二、工作舉措
(一)拓寬政策支持覆蓋面。返鄉下鄉領辦(創辦)家庭農場(林場)、農民合作社、農業企業、農業社會化服務組織等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和服務主體,經依法登記註冊的可按規定享受小微企業扶持政策。返鄉下鄉創業者引進項目、資金和技術的,按當地招商引資相關政策給予優惠和獎勵。返鄉下鄉創業企業回遷或購置生產設備,且符合產業發展方向的,有條件的地方可一次性給予一定補貼。(責任單位:市農業農村局、市經濟和信息化局、市林業局、市經濟合作局、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市發展和改革委、市財政局,各區市縣政府、園區管委會。列首位的為牽頭單位,下同)
(二)鼓勵土地流轉規模化。支持承包農戶依法採取轉包、出租、互換、轉讓及入股等方式流轉承包地。各區市縣、園區可對返鄉下鄉創業者從事適度規模經營流轉土地60畝以上的給予獎補。返鄉下鄉創業者流轉土地開展糧食種植達到30畝以上的,按規定享受種糧大戶補貼政策。(責任單位:市農業農村局、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市財政局、市林業局,各區市縣政府、園區管委會)
(三)強化創業用地保障。將村莊建設用地整治復墾騰退的建設用地指標用於保障返鄉下鄉創業等農村發展用地。完善農業農村新增建設用地保障機制,按不低於省上下達年度新增建設用地計畫總量的8%予以單列,用於支持農村新產業新業態發展。其中,對從事森林康養、休閒農業和鄉村旅遊等業務的農業經營主體,其輔助設施建設用地可再增加3%。農林牧漁業產品初加工工業項目用地,可按不低於所在地土地等別相對應工業用地出讓最低價標準的70%確定土地出讓底價。將符合條件的返鄉下鄉創業者納入城鎮住房保障範圍和住房公積金制度範疇,支持返鄉下鄉創業較為集中的開發區和產業園區因地制宜發展公租房。(責任單位: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市農業農村局、市財政局、市林業局,各區市縣政府、園區管委會)
(四)支持發展農村服務業。鼓勵返鄉下鄉創建農村電子商務服務平台,對返鄉下鄉創建農村電子商務平台的場地費用和網路使用費等,根據實際情況給予不超過80%的比例補貼,補貼期限不超過三年。鼓勵支持返鄉下鄉創業者從事養老服務工作、興辦養老機構,按規定享受政府兜底類服務對象補貼、一次性建設補助和城鄉社區居家養老服務補貼及其它養老服務業發展相關優惠政策。(責任單位:市商務局、市財政局、市民政局,各區市縣政府、園區管委會)
(五)提供電價優惠。對返鄉下鄉創業者開展農業、林木培育和種植、畜牧業、漁業生產以及農業服務業中的農產品初加工用電,按規定執行農業生產電價。(責任單位:市發展和改革委、國網廣安供電公司、廣安愛眾公司,各區市縣政府、園區管委會)
(六)加快創業載體建設。在區市縣(園區)統籌規劃、合理布局,建設一批高標準返鄉創業園區、眾創空間,加大創業園區供水、用電、交通、通信等基礎設施建設力度,完善創業園區功能,實現聚集創業要素,降低創業成本,提高創業成功率。鼓勵支持依法通過盤活老舊商業設施、倉儲設施、閒置廠房樓宇、過剩商業地產等方式,建設創業孵化基地,為返鄉創業者提供低成本創業場所。鼓勵引導返鄉創業人員投資建設各類創業示範平台。按照“屬地管理”原則,根據入駐返鄉下鄉創業項目數量和孵化效果,從就業創業補助資金中給予創業園區(孵化基地)獎補,補助標準為:當年新增入駐項目(須正常經營半年以上)達到5個的,給予2萬元獎補,5個以上的每增加一個給予5000元獎補,每個創業園區(孵化基地)每年獎補總額最高不超過10萬元。(責任單位: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市科學技術局、市發展和改革委、市經濟和信息化局、市財政局,各區市縣政府、園區管委會)
(七)提供創業擔保貸款支持。返鄉下鄉創業者符合貸款條件的,按不超過15萬元發放創業擔保貸款;合夥創業或組織起來共同創業符合條件的,貸款額度可適當提高。創辦小微企業符合條件的,可給予最高額度不超過300萬元的創業擔保貸款。財政部門按規定對創業擔保貸款貼息。積極開展信用鄉村、信用園區建設,建立信用鄉村、信用園區推薦免擔保機制。返鄉下鄉創業者或其創辦的企業經擔保機構審核評估或信用鄉村、信用園區推薦後,可以降低反擔保門檻或取消反擔保。建立銀政企三方溝通聯繫機制,多方面拓展就業創業融資服務範圍,簡化貸款申報審批程式,降低擔保門檻,化解創業者貸款難題。(責任單位:人行廣安市中心支行、廣安銀保監分局、市金融工作局、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市經濟和信息化局、市科學技術局、市財政局,各區市縣政府、園區管委會)
(八)充實創業擔保基金。將省對我市貧困縣(市、區)實施的返鄉創業分險基金併入創業擔保貸款基金,各區市縣、園區財政每年安排一定的資金補充創業擔保基金,發展政府性融資擔保機構,創新融資擔保業務,為符合條件的返鄉下鄉創業者提供創業擔保貸款支持。(責任單位:市財政局、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人行廣安市中心支行、廣安銀保監分局、市金融工作局,各區市縣政府、園區管委會)
(九)建立創業扶持基金。市、縣財政每年分別出資1000萬元(各園區出資500萬元)設立返鄉下鄉創業專項扶持基金,用於轄區內返鄉下鄉創業者的建設創業園補貼、吸納就業補貼、開展創業服務活動、創業典型獎勵及貸款貼息。支持返鄉下鄉創業企業股權融資,對在主機板、中小板、創業板上市、新三板掛牌的企業,分別補助1000萬元、500萬元、500萬元、100萬元。首次在區域性股權市場交易板掛牌並有交易的,一次性補助50萬元。(責任單位:市財政局、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市發展和改革委、市經濟和信息化局、市金融工作局、市科學技術局、市農業農村局、市林業局,各區市縣政府、園區管委會)
(十)實施創業擔保貸款獎勵。區市縣(園區)財政部門按當年新發放返鄉下鄉創業者創業擔保貸款總額的1%,獎勵創業擔保貸款工作成效突出的經辦銀行、創業擔保貸款擔保基金運營管理機構等單位,用於補助其工作經費。各地在分配獎勵資金時,可對主要以基礎利率或低於基礎利率發放貸款的經辦銀行給予適當傾斜。(責任單位:市財政局、人行廣安市中心支行、廣安銀保監分局、市金融工作局、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各區市縣政府、園區管委會)
(十一)推行農村產權抵押融資。鼓勵我市農村承包土地經營權、農民住房財產權、農村集體經營建設用地使用權(以下簡稱“三權”)融資試點縣(市、區)的創業者利用“三權”進行抵押貸款。支持符合條件的創業者利用林權抵押和土地流轉收益保證貸款業務進行融資。(責任單位:人行廣安市中心支行、廣安銀保監分局、市金融工作局、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市農業農村局、市林業局、市財政局、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各區市縣政府、園區管委會)
(十二)創新融資產品。鼓勵保險公司以信用保證保險為載體,採取“政府+銀行+保險”合作融資模式,為創業企業融資提供增信支持。保險公司可通過保單貸款等方式,為創業企業發展提供資金支持;農戶和農業企業可通過農業保單質押等形式從金融機構獲得貸款增信服務。鼓勵支持保險機構積極開發具有我市特色的農業保險品種,為返鄉下鄉創業者創辦的產業提供多樣化保險保障,各地可根據本地財力情況給予最高不超過保險費50%比例的補貼。(責任單位:廣安銀保監分局、市農業農村局、市財政局、市林業局、市稅務局,各區市縣政府、園區管委會)
(十三)落實稅收優惠政策。依法落實國家促進創業的減稅降費優惠政策。(責任單位:市稅務局,各區市縣政府、園區管委會)
(十四)給予創業補貼支持。對首次創業且正常經營1年以上的返鄉下鄉創業農民工、首次創辦小微企業或從事個體經營且正常經營1年以上的就業困難人員以及符合條件的創業大學生,按規定從就業創業補助資金中一次性給予1萬元創業補貼。(責任單位: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市財政局,各區市縣政府、園區管委會)
(十五)開展創業企業吸納就業獎補。返鄉下鄉創業者創辦的企業,招用貧困家庭勞動力簽訂1年以上勞動契約並為其繳納社會保險費的,按招用人數給予企業1000元/人一次性獎補;招用就業困難人員簽訂1年以上勞動契約並為其繳納社會保險費的,按規定給予企業崗位補貼和社會保險補貼;招用畢業年度高校畢業生簽訂1年以上勞動契約並為其繳納社會保險費的,按規定給予社會保險補貼。補貼資金從就業創業補助資金中列支。(責任單位: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市財政局,各區市縣政府、園區管委會)
(十六)實施大學生創業吸納就業獎勵。符合條件的大學生返鄉下鄉創辦企業吸納就業,並按規定繳納社會保險費的,按其吸納就業(簽訂1年以上期限勞動契約)人數,給予創業吸納就業獎勵。具體標準為:招用3人(含3人)以下的,每招用1人獎勵2000元,招用3人以上的,每增加1人獎勵3000元,最高獎勵總額不超過10萬元。(責任單位: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市財政局,各區市縣政府、園區管委會)
(十七)加強創業培訓。實施返鄉下鄉創業培訓專項行動和創業帶頭人培養計畫,根據返鄉下鄉創業者特點和創業不同階段的需求,分類組織開展創業意識教育、創業能力提升、創業深度輔導培訓,幫助返鄉下鄉人員提升創業本領,推行“實用技術+職業技能+創業培訓”,培育懂技術、會經營、能就業、可創業的新型勞動者,每年開展返鄉創業培訓800人,使每位有意願的創業者都能接受一次政府補貼的創業培訓。參加創業培訓和創業提升培訓,取得培訓合格證書的,按規定從就業創業補助資金中給予培訓補貼。(責任單位: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市財政局,各區市縣政府、園區管委會)
(十八)支持創建技能大師工作室。對返鄉下鄉創業企業成功創建國家級和省級技能大師工作室的,按規定從就業創業補助資金中分別一次性給予10萬元、30萬元經費補助。支持新型職業農民通過彈性學制在中高等農業職業學校接受教育,推廣校企合作、訂單培訓、定向培訓,注重職業素養、實用技術等培養,培育適應返鄉下鄉創業需求的知識型、技能型、創新型勞動者。將返鄉下鄉創辦的新型農業經營主體納入引智成果示範推廣項目範圍,對符合條件的從引智專項資金中給予補助。(責任單位: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市教育和體育局、市科學技術局、市農業農村局,各區市縣政府、園區管委會)
(十九)實施引才回鄉工程。建立人才信息資料庫。依託駐外辦事處、商會等平台,分類徵集有創業意願的農民工、企業家、技能人才等廣安籍人才的基本信息,建立人才信息資料庫。實施人才回引工程。走出去、請回來,通過舉辦懇談會、推介會等方式,了解廣安籍鄉友的創業需求,介紹廣安的投資項目和支持政策,邀請參觀廣安本地的園區、企業,動員引導更多人才回廣安創業興業。落實人才激勵措施。對返鄉下鄉創業企業招用的高層次人才參照“小平故里英才計畫”實施辦法給予支持,對為返鄉下鄉創業長期提供服務的人才,在項目申報、職稱評聘等方面給予適當傾斜。做好回引人才家庭關愛服務,幫助協調解決好住房、醫療、子女入學等實際問題。深入實施“三支一扶”計畫等高校畢業生基層服務項目,為返鄉下鄉創業提供技術和信息服務,服務期滿且考核合格的高校畢業生,可通過考核方式聘用為服務地鄉鎮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責任單位: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市經濟合作局、市人才辦、市衛生健康委、市教育和體育局、市科學技術局,各區市縣政府、園區管委會)
(二十)延伸創業服務觸角。加快創業服務平台建設。在市、縣、鄉鎮(街道)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服務場所設定返鄉下鄉創業服務視窗,配備專職人員,為返鄉下鄉創業者提供註冊登記、開業指導、優惠政策享受等一站式服務。加大創業指導。市、縣兩級組建由返鄉創業成功的企業家、技術人才和部門骨幹組成創業指導專家服務團隊,為返鄉下鄉創業者提供“一對一”的創業服務。深入推進科技特派員制度。立足縣域主導產業發展需求,採用“一縣一團”方式組建科技特派團,設立科技特派員工作站,為返鄉下鄉創業提供技術支撐。加強創業服務。開發創業項目庫,開展創業大講堂、創業訓練營等活動,為創業者提供市場分析、創業諮詢、項目推介、開業指導等創業服務。實施就業援助。對創業失敗的創業者按規定進行失業登記,及時提供就業服務,對符合就業困難人員條件的,提供“一對一”就業援助,按規定納入社會保險和社會救助體系。(責任單位: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市科學技術局、市發展和改革委、市農業農村局、市民政局,各區市縣政府、園區管委會)
(二十一)鼓勵建立創業社會服務組織。各地可使用就業創業補助資金,以政府購買服務的方式充分發揮社會組織作用,為創業者提供創業專業服務。(責任單位: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市民政局、市財政局,各區市縣政府、園區管委會)
(二十二)開展示範創建。評選打造一批返鄉下鄉創業示範園(孵化基地),對創建評定為省級和市級返鄉下鄉創業示範園(孵化基地)按規定給予獎補。每兩年舉辦一次創業大賽和返鄉下鄉創業表揚大會,評選表揚創業之星和返鄉創業示範企業,符合條件的創業者可按程式推薦為村幹部及勞模候選人。(責任單位: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市財政局、市民政局、市總工會,各區市縣政府、園區管委會)
三、工作保障
(一)完善推進機制。各區市縣政府、園區管委會要加強對返鄉下鄉創業工作的領導,調整充實支持返鄉下鄉創業聯席會議制度成員,加大投入,統籌推進返鄉下鄉創業工作,及時總結推廣經驗,研究制訂重大政策措施,協調解決工作中存在的困難和問題。市級有關部門(單位)要根據職責分工,細化工作措施,增強政策的針對性和操作性,確保政策落地生根。(責任單位: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市級相關部門,各區市縣政府、園區管委會)
(二)建立考核機制。對區市縣(園區)返鄉下鄉創業政策落實情況、返鄉創業園區建設情況、返鄉創業人員數量、創辦經濟實體數量及投資金額進行重點考核。將考核結果作為對各區市縣政府、園區管委會和市級有關部門領導幹部進行綜合考核評價的參考。(責任單位:市返鄉下鄉創業聯席會議辦公室,各區市縣政府、園區管委會)
(三)最佳化創業營商環境。建立健全審批服務“一窗受理、集成服務”機制,推行“多證合一”“多評合一”“多圖聯審”“並聯評價”,將企業開辦時間壓縮至5個工作日。全面推行“最多跑一次”改革、相對集中行政許可權改革,加快信息化建設,打通部門間數據壁壘,變“民眾跑腿”為“信息跑路”,政務服務事項網上辦理率達到80%以上。全面清理規範涉企收費事項,凡是沒有法律法規依據和中省政策規定的,不得收取任何費用。(責任單位:市政務服務管理局、市級相關部門,各區市縣政府、園區管委會)
(四)強化宣傳引導。堅持正確輿論導向,充分利用廣播、電視、網路和基層公共就業服務平台,廣泛宣傳中、省、市出台的支持返鄉下鄉創業的政策措施,提高政策知曉度。在新聞媒體開設專欄,大張旗鼓地宣傳返鄉下鄉創業成功人員的典型事跡,發揮榜樣引領作用,激發更多返鄉下鄉創業者的創業熱情。(責任單位:市委宣傳部、市級相關部門,各區市縣政府、園區管委會)
(五)加強督導調度。市返鄉下鄉創業聯席會議辦公室每半年召開一次返鄉下鄉創業工作座談會,聽取返鄉下鄉創業人員對我市開展返鄉下鄉創業工作和執行創業政策的意見建議,及時幫助解決困難和問題。每季度召開一次例會,調度成員單位、區市縣(園區)返鄉下鄉創業工作開展情況。市返鄉下鄉創業聯席會議制度成員單位和區市縣(園區)每月向市返鄉下鄉創業聯席會議辦公室報送至少一篇返鄉下鄉創業相關材料。市返鄉下鄉創業聯席會議辦公室將按照目標任務和責任分工,開展督促檢查,通報工作開展情況。(責任單位:市返鄉下鄉創業聯席會議辦公室、市級相關部門,各區市縣政府、園區管委會)

印發的通知

各區市縣人民政府,廣安經開區、棗山園區、協興園區、華鎣山景區管委會,市級有關部門:
《廣安市促進返鄉下鄉創業實施方案》已經五屆市政府第32次常務會議審議通過,現印發你們,請結合實際,抓好貫徹落實。
廣安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2019年2月19日

解讀

2019年2月19日,廣安市人民政府辦公室以廣安府辦發〔2019〕12號印發了《廣安市促進返鄉下鄉創業實施方案》(以下簡稱《實施方案》),現就有關政策解讀如下:
一、《實施方案》出台背景
我市現有農民工約160萬人,每年畢業的大學生2餘萬人,近年來,一批有資金、技術的農民工回到家鄉創業,擴大了就業容量,促進了城鄉協調發展。截至目前,全市有返鄉創業人員2.68萬人,創業實體1.47萬個,完成固定資產投資76億元。黨的十九大提出大力實施鄉村振興戰略,對推動返鄉下鄉創業就業作出戰略性部署。市委市政府領導高度重視返鄉創業工作,2018年8月,李建勤書記在《市公安局關於廣安市近五年人口統計和數據分析報告》上批示“人社局要抓緊研究吸引人才的措施,支持返鄉創業政策”。2018年11月,省政府辦公廳印發了《促進返鄉下鄉創業二十二條措施》(川辦發〔2018〕85號)。為貫徹落實省上檔案精神,進一步推動我市返鄉下鄉創業工作,經五屆廣安市人民政府第 32 次常務會議研究決定,制定出台了《廣安市促進返鄉下鄉創業實施方案》。
二、《實施方案》目標任務
全市計畫於2022年底,實現返鄉下鄉創業人數4萬人,創辦領辦實體2萬個,固定資產投資95億元,帶動就業15萬人以上,創建省級創業示範園區(孵化基地)6個、市級創業示範園區(孵化基地)12個。
三、《實施方案》主要內容
(一)培育引導創業主體。一是結合鄉村振興戰略實施,拓展創業政策扶持範圍,將“下鄉創業”納入扶持範圍。二是明確提出創業者引進項目、資金和技術的,按當地招商引資相關政策給予優惠和獎勵,著重解決部分地方對規模小、投資少的農民工創業項目重視不夠、優惠政策差異化的問題。三是明確符合條件創業項目可享受國家惠農和小微企業扶持政策,進一步加強對創業者和創業項目的培育支持。
(二)強化基本要素保障。一是用地支持方面,明確了對創業者土地流轉達到60畝以上的可給予獎補,其中開展糧食種植30畝以上可按規定享受種糧大戶補貼政策;明確了土地出讓價的最低標準,進一步支持創業者從事農林牧漁業產品初加工創業;明確對農村新產業新業態新增建設用地按計畫總量的8%予以單列,對從事森林康養、休閒農業和鄉村旅遊等農業經營主體,其輔助設施建設用地可再增加3%,加強了創業用地保障。二是在生產用電上,明確了執行農業生產電價的創業項目範圍。三是在培育創業平台,減輕創業成本上,明確對返鄉下鄉項目入住的創業園區給予資金獎補;鼓勵區市縣對返鄉創業農村電子商務服務平台的場地租金和網路使用費等給予一定比例的補貼。
(三)改進金融信貸服務。一是開展信用鄉村、信用園區建設,建立信用鄉村、信用園區推薦創業者申請創業擔保貸款免擔保機制。二是拓寬融資渠道,明確創業者可通過保單貸款獲得資金支持,通過農業保單質押等形式獲得增信服務;在試點地區的創業者可利用農村承包土地的經營權、農民住房財產權、農村集體經營建設用地使用權等“三權”進行抵押貸款,還可利用林權抵押和土地流轉收益保證貸款業務進行融資。三是分散化解下鄉創業風險,鼓勵商業保險機構積極開發地方特色農業保險品種,市、縣政府給予保險費補貼。
(四)加大財政支持力度。一是設立返鄉下鄉創業扶持基金,明確了市、縣財政出資成立返鄉下鄉創業專項扶持基金,引導社會資本投入;政府已設立的各類產業發展基金和投資基金要積極支持返鄉下鄉創業項目。二是加大市財政對地方創業擔保貸款擔保基金支持,建立市財政對縣創業擔保貸款分險獎補制度,明確對縣擔保基金實際分險金額給予補助,用於補充縣創業擔保貸款擔保基金。三是加大對經辦銀行、擔保基金運營管理機構等單位的獎補,促進壯大創業擔保貸款規模。四是明確了符合條件的農民工、就業困難人員和大學生,可按規定給予創業補貼;返鄉下鄉創業企業吸納貧困家庭勞動力等符合條件勞動者就業的,可享受獎補及崗位補貼、社保補貼;符合條件的大學生創辦企業吸納就業並按規定繳納社保的,可按標準給予獎勵。五是政府購買創業服務,明確就業創業補助資金通過向就業創業社會組織購買服務的方式,為創業者提供創業專業服務。
(五)加強精準創業服務。一是加大創業培訓力度,開展返鄉下鄉創業培訓專項行動和創業帶頭人培養計畫,並按規定給予培訓補貼,確保創業者都能獲得一次政府免費創業培訓。二是提升公共就業服務機構服務水平,建立創業服務平台,組建專家服務團隊,實施返鄉下鄉創業服務能力提升行動。對創業失敗的創業者按規定進行失業登記,對就業困難人員提供就業援助。
(六)強化創業人才支撐。一是實施引才回鄉工程,設立專家服務基地,推進科技特派員制度,吸引人才回鄉服務。二是實施三支一扶等高校畢業生基層服務項目,採取服務期滿且考核合格者可聘用為鄉鎮人事人員等激勵政策,鼓勵項目人員積極為返鄉下鄉創業提供技術和信息服務。三是參照人才引進政策,支持返鄉下鄉創業企業招用高層次人才。四是對為返鄉下鄉創業企業長期提供服務的專家在項目申報、職稱評聘等方面給予政策傾斜。
(七)營造支持創業社會氛圍。進一步明確通過開展省級、市級返鄉下鄉創業示園(孵化園)創建活動,舉辦創業大賽、評選和表表揚一批創業之星和返鄉創業示範企業,激勵帶動創業者返鄉下鄉創業。
四、《實施方案》保障措施
(一)明確責任主體。明確提出推進返鄉下鄉創業工作納入政府的績效考核,突出區市縣政府、園區管委會的主體責任。同時要求各級政府要進一步提高推動返鄉下鄉創業工作的認識,建立政府主要負責人牽頭負責、有關部門共同參與的工作機制,從政府層面引導推進創業工作。
(二)加強宣傳引導。明確堅持正確輿論導向,充分利用廣播、電視、網路和基層公共就業服務平台,廣泛宣傳中、省、市出台的支持返鄉下鄉創業的政策措施,提高政策知曉度。
(三)抓好督導調度。明確市、縣政府和園區管委會相關部門要開展督促檢查,及時幫助解決困難和問題,促進返鄉下鄉創業工作的順利開展,通報工作開展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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