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生育第一個孩子的,應當在懷孕三個月以內在女方或男方戶籍所在地辦理《生育服務證》 所需材料,辦理流程, 所需材料1、夫妻雙方身份證;2、結婚證;3、妊娠證明;4、女方的婚育證明和男方戶籍所在地的鄉(鎮)人民政府或街道辦事處出具的婚育情況證明辦理流程鄉鎮人民政府或者街道辦事處對提交材料進行審核,符合條件的,發給《生育服務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