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元新生嬰兒入戶,由派出所領導或視窗部門負責人簽字後可辦理。
(一)計畫內新生嬰兒入戶
條件:按照戶口管理相關規定:小孩出生後,只能隨父或隨母上。(夫妻雙方均是軍人的除外)
1、父或母書面申請入戶申請,申請必須寫明出生嬰兒的出生時間、性別及姓名。
2、《出生醫學證明》;
3、嬰兒父親和母親的結婚證、戶口簿、居民身份證(原件和複印件);
4、《生育服務證》(原件和複印件);
5、嬰兒血型。
6、派出所領導或視窗部門負責人簽字後可辦理。
(二)國外出生嬰兒入戶
條件:父母其中一方系本區戶籍,子女在國外出生,且未取得外國國籍和永久居留權,回國入戶的。
1、戶籍在我區的監護人書面申請,應寫明嬰兒的出生地、出生時間、性別及嬰兒姓名,以及未取得國外國籍。
2、新生嬰兒的中國護照或旅行證(原件和複印件);
3、新生嬰兒在國外的出生證和翻譯件(原件和複印件);
4、符合計畫生育條件的需到計生部門補辦的《準生證》(原件和複印件);
5、嬰兒父親或母親的戶口簿、居民身份證、護照(原件和複印件);
6、父母雙方的結婚證(國外領取結婚證的,應在婚姻締結地辦理公證和該國外交部或外交部授權的機關認證,並經中國駐該國使、領館認證)(原件和複印件);
7、嬰兒血型。
8、派出所領導或視窗部門負責人簽字後可辦理。
(三)計畫外出生嬰兒入戶
條件:計畫外新生嬰兒(含已婚無計畫生育子女、非婚子女)入戶。
1、監護人書面申請,除寫明嬰兒的出生日期、性別及姓名外,非婚生子女還應該註明隨其上戶的原因。
2、《出生醫學證明》(無《出生醫學證明》的提供縣級以上公證機關親子關係證明或DNA親子關係鑑定)(原件和複印件);
3、嬰兒父親和母親的結婚證、戶口簿、居民身份證(已婚無計畫生育入戶提供)(原件和複印件);
4、父親或母親的戶口簿、居民身份證(非婚生子女入戶提供,申報時如要求監護人填全的,須提供雙方身份證明,《出生醫學證明》上信息必須要齊全)(原件和複印件);
5、徵收社會撫養費決定書和繳納社會撫養費的憑據(原件和複印件);
6、如不能提供徵收社會撫養費決定書和繳納社會撫養費的憑據,戶籍視窗部門必須書面告知當地計畫生育部門(時間是15個工作日,以計畫生育部門收到告知書之日開始算起)如須有派出所民警調查核實的(從書面告知之日起計算調查期限為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