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元市文化廣播電視和旅遊局

廣元市文化廣播電視和旅遊局

廣元市文化廣播電視和旅遊局,根據《中共廣元市委、廣元市人民政府關於印發〈廣元市機構改革方案〉和〈廣元市機構改革方案的實施意見〉的通知》(廣委發〔2019〕2號),廣元市文化廣播電視和旅遊局(簡稱市文化廣電和旅遊局)是廣元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門,為正縣級。掛廣元市文物局(簡稱市文物局)牌子。

廣元市文化廣播電視和旅遊局貫徹落實黨中央關於文化、廣播電視旅遊工作的方針政策和省委、市委的決策部署,在履行職責過程中加強黨對文化、廣播電視和旅遊工作的集中統一領導。

現任廣元市文化廣播電視和旅遊局局長:張駿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廣元市文化廣播電視和旅遊局
  • 外文名:Guangyuan Municipal Bureau of Culture, Radio, Television and Tourism
  • 行政級別:正縣級 
  • 機構屬性:政府工作部門
  • 現任領導:張駿 
主要職責,職能轉變,內設機構,現任領導,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黨和國家有關文化、旅遊、廣播電視和文物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擬訂相關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起草有關地方性法規、規章草案,負責本部門依法行政工作。制定文化旅遊產業發展的地方標準和行業規範並組織實施。
(二)組織推動全市文化事業、文化產業、旅遊業、廣播電視事業和文物事業發展,擬訂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統籌中國生態康養旅遊名市建設工作,推進全域旅遊。推進文化和旅遊體制機制改革,推進文化和旅遊融合發展。
(三)管理全市性重大文化、旅遊、廣播電視和文物活動,指導推進相關設施建設。
(四)指導管理文化藝術事業,推動藝術創作生產,扶持體現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具有導向性代表性示範性的文藝作品,推動各門類藝術、各藝術品種發展,推動中華優秀傳統文化、巴蜀文化和廣元特色文化傳承發展。
(五)負責公共文化和廣播電視事業發展,推進全市公共文化和廣播電視服務體系建設及旅遊公共服務建設,深入實施文化旅遊和廣播電視惠民工程,統籌推進基本公共服務標準化、均等化。
(六)組織實施文化和旅遊資源普查、挖掘、保護與利用工作,監測文化旅遊經濟運行,促進文化旅遊產業發展。推進文化和旅遊科技創新發展,推進文化和旅遊行業信息化、標準化建設。負責文化旅遊科技教育培訓和人才培養工作。
(七)負責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推動非物質文化遺產的保護、傳承、普及、弘揚和振興。
(八)管理和指導全市文物保護利用與考古工作。組織文物資源調查。負責組織遴選、申報市級(含市級)以上文物保護單位,指導地方文物保護單位申報等工作。推動全市文物和博物館公共服務體系建設,指導監督博物館和社會文物工作。組織實施申遺及管理工作。
(九)指導文化和旅遊市場發展,對文化和旅遊市場進行行業監管,推進文化和旅遊行業信用體系建設,依法規範文化和旅遊市場。
(十)負責文化、旅遊、廣播電視和文物系統安全生產工作的綜合協調與監督管理,對廣播電視和文物系統、文化旅遊園區、新業態安全生產和職業健康工作實施行業監督管理。制定職責範圍內的安全生產年度監督檢查計畫並組織實施。
(十一)統籌全市文化市場綜合執法工作,組織查處全市性、跨區域及轄區內文化、旅遊、廣播電視和文物等市場的違法行為,加強行業監管和督查督辦,維護市場秩序。
(十二)制訂全市文化旅遊客源市場開發戰略並組織實施,組織廣元整體文化旅遊形象對外宣傳和重大推廣活動。
(十三)指導全市廣播電視宣傳和創作題材規劃,監督管理全市廣播電視節目、信息網路視聽節目和公共視聽載體播放的視聽節目,審查其內容和質量,負責全市廣播電視節目的進口和收錄管理。負責推進廣播電視與新媒體新技術新業態融合發展,推進廣電網與電信網、網際網路三網融合。
(十四)負責對各類廣播電視機構進行業務指導和行業監管,會同有關部門對網路視聽節目服務機構進行管理。指導全市廣播電視科技工作,負責全市廣播電視節目傳輸、監測、安全播出和廣播電視、信息網路視聽節目服務機構及業務的監管,指導對從事廣播電視節目製作民辦機構的監管工作。
(十五)負責職責範圍內的生態環境保護、審批服務便民化等工作。
(十六)完成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職能轉變

以人民美好生活為引導,統籌推進文化事業、文化產業、旅遊業、廣播電視事業融合發展和文物保護利用傳承。用好文化創意、科技創新和社會投資等新動能,促進文化、旅遊、廣播電視和文物與相關產業融合發展。鞏固旅遊業的戰略性支柱產業地位,提升國家文化軟實力、國際旅遊競爭力。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負責文電、會務、檔案、機要等機關日常運轉工作。承擔保密、政務信息、績效管理、政務公開、信訪維穩和史志編纂工作。組織辦理人大代表建議、政協委員提案。綜合協調機關和直屬單位業務,督促重大事項落實。統籌協調重大活動、重要會議和其他綜合性、臨時性工作。
(二)政策法規科(行政審批科)。組織起草有關地方性法規、規章草案,開展文化、旅遊、廣播電視和文物等法律法規的宣傳教育。負責重要政策調研和重要文稿起草。承擔公文的合法性審核。負責依法行政工作的組織協調和督促指導。承擔本系統權責清單制度建設、動態調整等工作。承擔機關行政複議、行政應訴和行政調解工作。牽頭推進本系統“放管服”改革和行政審批工作。
(三)規劃指導科。負責擬訂全市文化和旅遊產業政策、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統籌中國生態康養旅遊名市建設工作,推進全域旅遊和天府旅遊名縣、文旅小鎮等創建工作。指導地方制定文化和旅遊發展規劃。指導推動重點區域、目的地、線路的文化和旅遊規劃。組織協調全市文化和旅遊重大活動、重大設施規劃。
(四)產業發展科。負責推進文化和旅遊產業融合發展,促進文化和旅遊與相關產業融合發展。培育文化和旅遊骨幹企業,扶持中小微企業發展。推動文化、旅遊和廣播電視產業項目開發及投融資項目建設。促進文化和旅遊產業園區及基地建設。
(五)資源開發科。承擔文化和旅遊資源普查、開發、利用與保護。負責文化和旅遊資源評價和信息發布。推進文化和旅遊產品創新及開發體系建設。推動紅色旅遊、休閒度假旅遊、鄉村旅遊發展和鄉村文化振興工作。負責全市國家A級旅遊景區質量等級評定及服務質量、日常監管等有關工作,會同有關部門推動生態旅遊發展。
(六)藝術科。推動音樂、舞蹈、戲曲、戲劇、美術等文藝事業發展規劃和扶持政策的組織實施。扶持體現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具有導向性代表性示範性的文藝作品和具有廣元地方特色的文藝院團。推動藝術創作與生產,推動地方戲曲及各門類藝術、各藝術品種發展。組織協調全市性藝術展演、展覽和重大文藝活動。
(七)公共服務科。推動文化、旅遊和廣播電視公共服務政策及公共文化事業發展規劃的實施,推進公共服務設施建設,組織公共服務活動。推動民眾文化和少數民族文化等工作。推動圖書館、文化館事業和基層綜合性文化服務中心建設。推動公共數字文化和古籍保護工作。
(八)宣傳推廣科。負責組織全市文化和旅遊整體形象推廣。組織開展文化和旅遊重要政策、重要動態、重要活動以及優秀人才、優秀作品與優質資源等宣傳工作。推進全市文化和旅遊行銷體系建設。協調開展文化和旅遊國內區域交流合作及對港澳台交流合作相關事務。
(九)科教信息科。推動文化、旅遊和廣播電視科技創新發展規劃和科研規劃的實施。組織開展相關科研工作及成果推廣。組織協調行業信息化、標準化工作,負責信息宣傳工作。指導文化和旅遊裝備技術提升。組織開展行業培訓工作。
(十)非物質文化遺產科。組織推動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政策和規劃的實施。組織開展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工作。組織開展非物質文化遺產調查、記錄、確認和建立名錄。組織非物質文化遺產研究、宣傳和傳播工作。促進非物質文化遺產合理利用和產品開發。
(十一)市場管理科(安全監督科)。對文化和旅遊市場進行行業監管。承擔文化和旅遊行業信用體系建設工作。擬訂文化和旅遊市場經營場所、設施、服務、產品等標準並監督實施。監管文化和旅遊市場服務質量。承擔文化旅遊經濟運行監測和假日旅遊市場監督管理。指導推動文化市場綜合執法工作。負責安全生產工作的綜合協調與監督管理,對文化旅遊園區、新業態的安全生產和職業健康工作實施行業監督管理。協調監督文化和旅遊行業生態環境保護工作。
(十二)文物科。擬訂全市文物事業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管理和指導全市文物保護和利用工作。組織協調重大文物保護、考古項目的實施。組織開展文物資源調查和文物保護單位的遴選、申報工作。協調、指導和監督全市文物安全工作。協調指導並組織實施文化遺產申報工作。指導推動大遺址保護展示和考古遺址公園建設工作。協同相關部門負責歷史文化名城(鎮、村)申報和監督管理工作。推動完善文物和博物館公共服務體系建設,指導全市博物館建設管理和業務工作。指導社會文物管理、民間珍貴文物搶救、文物徵集工作。組織指導文物和博物館領域重大科研項目、科技保護、信息化標準化建設及裝備技術提升。協調指導和組織開展博物館領域交流合作。
(十三)傳媒管理服務科。擬訂廣播電視基本公共服務政策和保障標準。負責廣播電視“戶戶通”、廣播電視建設等重大工程,承擔廣播電視扶貧工作,指導監督廣播電視公益性工程和重點基礎設施建設。承擔廣播電視播出機構和業務、節目製作機構,廣播電視節目傳送,有線電視付費頻道,移動數位電視業務監督管理和廣播電視節目評價工作。負責監管衛星電視接收設施和境外衛星電視節目的落地與接收工作,指導、監管廣播電視廣告播放。
(十四)安全傳輸保障科。擬訂廣播電視傳輸覆蓋網、監測監管網規劃並組織實施。負責制定廣播電視安全制度和處置重大突發事件預案並監督落實。負責廣播電視節目傳輸覆蓋體系和安全播出的監督管理和技術保障工作。指導廣播電視重點單位安全保衛工作。
(十五)媒體融合發展科。擬訂全市電視劇、廣播劇和網路視聽節目事業政策和產業發展規劃;負責對全市電視劇、信息網路和公共載體傳播的視聽節目與網路視聽節目進行監管,審查其內容和質量。推進廣播電視與新媒體新技術新業態創新融合發展。協調、推進廣電網與電信網、網際網路三網融合。指導、協調廣播電視全市性重大宣傳活動及重大突發事件報導和應急播報。協調推進廣播電視領域意識形態責任制落實。指導、推進全市廣播電視節目創作生產,指導、監管全市理論文獻片、紀錄片、電視卡通片的製作和播出。
(十六)財務科。負責部門預算和相關財政資金管理與績效評估工作。負責機關財務、政府採購和資產管理工作。指導、監督直屬單位財務、政府採購和資產管理工作。擬訂內部審計規章制度,負責機關和直屬單位審計工作。按管理許可權對直屬單位領導幹部進行經濟責任審計,開展有關專項審計調查。負責檢查、指導機關和直屬單位內部控制體系建設及運行工作。
(十七)人事科。擬訂人才隊伍建設規劃並組織實施。負責機關和直屬單位的人事管理、機構編制、專業技術人員職稱申報評審和專家管理等工作。負責機關離退休人員工作,指導直屬單位離退休人員工作。
機關黨委。負責機關和直屬單位的黨群工作。機關黨委辦事機構由市文化廣電和旅遊局黨組按照市委規定設定。

現任領導

廣元市文化廣播電視和旅遊局黨組書記:趙澤中
廣元市文化廣播電視和旅遊局黨組副書記、局長:張駿
廣元市文化廣播電視和旅遊局黨組成員、副局長:苟小兵、仲斌、強海英、喬大鴻、李明元、郭祖炎
廣元市文化廣播電視和旅遊局副局長:李子林
廣元市文化廣播電視和旅遊局黨組成員、機關黨委書記:車幫忠
廣元市文化廣播電視和旅遊局黨組成員、副局長(掛職):曹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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