廢科舉

廢科舉,興學校 中國近代重大教育事件。19 世紀 80 年代後,隨著西學的傳播和洋務運動的發展,科舉制度逐漸發生改變。光緒十四年(1888)清政府準設算學科取士,首次將自然科學納入考試內容。戊戌變法中,科舉制度遭資產階級維新派猛烈抨擊。康有為說:“中國之割地敗兵也,非他為之,而八股致之也。”嚴復認為科舉制度錮智慧、壞心術、滋游手,有百害無一利。

二十四年清政府準嚴所奏,加設經濟特科,薦舉經時濟變之才。同時,應康有為等的建議,廢八股改試策論,以時務策命題,嚴禁憑楷法優劣定高下。未幾,政變起,慈禧下令所有考試悉照舊制,停罷經濟特科。二十七年“新政”後,為求自強之才,各地封疆大吏紛紛上疏(奏)重提改革科舉。同年恢復經濟特科,並定於次年在正常考試中加試中國政史和各國政治、藝學策。“壬寅學制”、“癸卯學制”相繼頒布後,因科舉未廢,天下士人謂朝廷之意並未專重學堂,相率觀望,嚴重阻礙學校推廣。張之洞、袁世凱、張百熙等連連上奏,請廢科舉以推廣學校。二十九年十一月清政府下令遞減科舉,每年分減中額 1/3;清廷迫於形勢,於三十一年下詔“諭立停科舉以廣學校”,下令自三十二年起,廢科舉、興學校,將育才、取才合於學校一途。至此,歷時 1300 年之久的中國科舉考試制度始被廢除。然同時,清政府又令獎勵學堂出身,即分別給國內外各級學校畢業生以進士、舉人、貢生等舊出身和相應官階。此實變相科舉。辛亥革命後,國民政府教育部令廢獎勵學堂出身,科舉制度徹底廢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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