廢水常規處理是指用物理、化學或生物方法,或幾種方法配合使用以去除廢水中的有害物質,按照水質狀況及處理後出水的去向確定其處理程度。廢水處理一般可分為一級、二級 和三級處理。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廢水常規處理
- 方法:物理、化學或生物方法
- 分類:一級、二級 和三級處理
釋義,分類,一級處理,二級處理,三級處理,
釋義
廢水常規處理是指用物理、化學或生物方法,或幾種方法配合使用以去除廢水中的有害物 質,按照水質狀況及處理後出水的去向確定其處理程度。廢水處理一般可分為一級、二級 和三級處理。
分類
一級處理
一級處理採用物理處理方法,即用格柵、篩網、沉沙池、沉澱池、隔油池等構築物, 去除廢水中的固體懸浮物,浮油,初步調整pH值,減輕廢水的腐化程度。廢水經一級處理後,一般達不到排放標準(BOD去除率僅為25%〜40%),故通常為預處理階段,以減 輕後續處理工 序的負荷和提高處理效果。
二級處理
二級處理是採用生物處理方法及某些化學方法來去除廢水中的可降解有機物和部分膠體污染物,經過二級處理後,廢水中BOD的去除率可達80%~90%,即 BOD含量可低於 30mg/L, 經過二級處理後的水.一般可達到農灌標準和廢水排放標準,故二級處理是廢水處理的主體。
經過二級處理的水中還存在—定的的懸浮物、生物不能分解的溶解性有機物、溶解性有機物和氮磷等藻類增值營養物,並含有病毐和細菌,因而不滿足要求較高的排放標準, 如果處理後排人流量較小、稀釋能力較差的河流就可能引起污染。二級處理後的水也不能直接用作自來水、工業用水和地下水的補給水源。
三級處理
三級處理是進一步去除二級處理未能去除的污染物,如磷、氮、生物難以降解的有機污染物、無機污染物、病原體等。廢水的三級處理是在二級處理的基礎進一步採用化學法 (化學氧化、化學沉澱等)、物理化學法(吸附、離子交換、膜分離技術等)以除去某些特定污染物的一種“深度處理”方法。顯然,廢水的三級處理耗資大,但能充分利用水資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