廖芙香,女,漢族,1977年5月生,四川三台人,省委黨校在職研究生學歷。1996年9月參加工作,1998年6月加入中國共產黨。曾任四川省綿陽市農業農村局黨組成員、機關黨委書記。
2023年3月訊息,廖芙香嚴重違紀違法被開除黨籍和公職。9月,因犯受賄罪被判處有期徒刑四年,並處罰金人民幣二十五萬元。
基本介紹
人物履歷,人物事件,審查調查,依法雙開,公開通報,
人物履歷
1996年9月至2007年4月,先後在三台縣建平鎮、縣委宣傳部工作;
2007年4月至2022年1月,歷任三台縣規劃和建設局黨委副書記,斷石鄉黨委副書記、鄉長,前鋒鎮黨委書記,樂安鎮黨委書記,縣農業局黨組書記、局長、一級主任科員,縣農業農村局黨組書記、黨委書記、局長、一級主任科員;
2022年1月,任綿陽市農業農村局黨組成員、機關黨委書記。
人物事件
審查調查
2022年8月23日,據廉潔四川訊息,綿陽市農業農村局黨組成員、機關黨委書記廖芙香涉嫌嚴重違紀違法,接受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依法雙開
2023年3月1日,廉潔四川訊息,經綿陽市委批准,市紀委監委對綿陽市農業農村局原黨組成員、機關黨委書記廖芙香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廖芙香理想信念喪失,紀法意識淡薄,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收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禮品、禮金;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其特定關係人承攬工程謀取利益;不正確履職,造成嚴重不良影響;將公權力淪為謀取個人私利的工具,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在項目承攬、資金撥付方面謀取利益並收受財物,數額特別巨大。
廖芙香嚴重違反黨的紀律,構成職務違法並涉嫌受賄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後不收斂不收手,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綿陽市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並報市委批准,決定給予廖芙香開除黨籍處分;由綿陽市監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一併移送。
公開通報
2023年12月,綿陽市公開通報綿陽市農業農村局原黨組成員、機關黨委書記廖芙香違規推進項目破壞耕地、插手干預農業工程項目並收受賄賂等問題。2017年至2022年,廖芙香在擔任三台縣樂安鎮黨委書記、縣農業農村局黨委書記、局長等職務期間,違規推進項目,非法占用基本農田、耕地,造成嚴重不良影響;利用職務之便,為他人在承攬工程項目、資金撥付等方面謀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所送現金總計172萬元(已退繳)。廖芙香還存在其他嚴重違紀違法問題。2023年1月,廖芙香被開除黨籍、開除公職;9月,因犯受賄罪被判處有期徒刑四年,並處罰金人民幣二十五萬元。